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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综合工时实施仅对新员工,现在新员工提出异议,HR该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幽蓝#~~    时间: 2011-10-4 18:46
标题: 综合工时实施仅对新员工,现在新员工提出异议,HR该怎么办
本帖最后由 常诚 于 2011-10-4 21:07 编辑 4 w7 ]- t% l% _9 ~8 C

$ y# o0 l& i4 E& `9 T, ^" D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欢迎各位大侠献计献策" \( g7 ~9 N9 H
背景:今天属于国庆后了,继续加班,一边做操作工,一边浏览中人网,在下午茶时分,ST公司(兄弟公司)的HR负责人来问我们公司综合工时申请后,具体是如何在系统中维护予以实施的,我所在的公司申请到综合工时的岗位不多,公司日常对于加班管控比较到位,所以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的申请,拿到批文,但都没有实际实施。我们此处称呼该HR负责人为Z,Z告诉我,她所在的公司于2010年7月份针对保安、仓管员岗位申请了综合工时制并得到批复,自2010年7月份开始,涉及到的岗位新入职员工实施综合工时制,老员工没有实施,现在实施综合工时制的员工提出要求,要求与老员工一样,享受同等标准的加班费。! j+ T/ z3 Z' B3 s7 f
(Z所在的公司时不时会出现一些个走在前端的问题,认识她后,让我大开眼界
6 d% c5 o5 W/ f; X$ S/ e' V       涉及到2个问题:0 J. o  I0 A+ l9 N- S
1、为何当时实施的时候仅针对新员工,造成了现在同一岗位政策不同:
6 N6 u( ^3 {1 V      回答:涉及到的老员工人数比较多,之前实行标准工时加班费比较多,如果全面实施综合工时,员工会有意见,所以就从拿到批文起,新入职员工实施,老员工还按照原来的标准工时。
  w8 m" \0 s1 M; r/ j2、2010年7月份起新员工实施综合工时制,为何在此时提出异议,之前一直没有异议吗?( K. e% Y% Y( m% R2 X
     回答:新员工入职的时候签订劳动合同的工时就是综合工时制,之前有员工问到的时候给予解释:新员工全部实施综合工时制,员工也都认可的。本次产生争议的直接原因为,该公司行政负责人离职,总部外派一人员暂代该公司行政负责人,该人员出于对其员工保安的关爱,告知保安,其他公司申请了综合工时也都没有实施的,故此新员工提出抗议,要求与老员工一样按照标准工时制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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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1 b2 z2 p) E% F其他信息:涉及到综合工时制的岗位现有员工总计150人左右,其中老员工120人,新员工30人左右;岗位涉及到2个部门,员工工作场所分布在市内辖区不同的区域。
- g: ^" k# L) ~6 {; _Z个人的想法是:不能取消,一方面制度不能退后,另一方面,处于公司费用、费率的控制(新员工实施综合工时后,费用相比下降很多)  l! L0 i* n+ B/ ?& H
那么:1 N; f% Q8 t5 x1 l6 r' n! C
1、接下来,Z具体应该怎么做以及原因?, f2 j) @9 R/ `; l3 p: x
2、在整个事情中,前期操作存在什么问题,应该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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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鞠躬,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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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东东    时间: 2011-10-4 18:57
1、z经理下一步的具体做法就是坚持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严格执行。
4 r" \/ z# d) |1 S5 K1 h2、前期操作肯定是有问题的,综合工时制应当对岗不对人,不能有新老员工执行或不执行的现象。无论你是新员工还是老员工,只要在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上工作,就得按照综合计算工时制计酬。“一碗水端平”就可以了。
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1-10-4 19:16
这不是歧视新人吗?' z0 d' F8 r; R9 C# h6 Q7 B& V
5 k0 J/ P' R- d' v( s
综合计算工时,是针对岗位,而不是对人的。/ c% q' i8 y* Z
公司应该及时予以调节纠偏。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10-4 19:20
本帖最后由 markkk2010 于 2011-10-4 19:20 编辑 # w; _0 A. u" J( z. T1 b

, Q. M! A+ N) p" j, e% Y       1、接下来,Z具体应该怎么做以及原因?
. k& {4 b" v- r+ `7 l7 D. I8 ], _我认为Z应该实行同岗位同政策,即使是新员工合同中约定综合公司,说明那时候员工不知道是两套体制,还以为都是这样呢,所以没有异议,但是后来发现出现状况,即使不能违约,也会影响其工作士气,后果可想而知。
8 D2 V9 k) R2 y, R: d" b7 f       2、在整个事情中,前期操作存在什么问题,应该如何避免?1 w  B$ z8 S% |0 I6 R
还是那句话,同岗同政策。要么让老员工接受综合,要么新员工业标准工时。6 W% A6 o- j4 V( n% S5 ^6 m
       3、案例中提到“制度倒退”一次,我极大保留意见。综合工时和标准工时是平等的地位,只是企业不同、工种各异导致需求差异工时不同而已,不存在制度的倒退与否!
作者: 芋儿    时间: 2011-10-4 22:58
学习中,一点个人建议:
! s% ^( E! v0 B7 j1、Z具体应该怎么做以及原因?; C6 c' P* J: R# O8 Z  `3 ]: E% m  p
     首先,Z应该就此事应该与这位“总部外派的暂代公司行政负责人”进行简单的沟通,了解事情发生的具体情况,然后向上级汇报,明确自己的工作计划、起因和目的,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总部的政策(在上级同意的情况下)。3 P6 Y+ z. E1 O, ?4 Z
     第二步,与这个暂时的行政负责人做好沟通,让其配合做好解释和劝告工作;
- \9 `: K$ e% \2 w7 F     第三步,与这个暂时的行政负责人共同给新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总部的政策、综合工时制工作的推进计划及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良好薪资和福利及发展平台。5 K( @/ Y, q: ]: _. k
     第四步,着手进行综合工时制全面实施的推进计划,并予以申报、审批、实施,一定要做好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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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n) H0 B4 r: _% h6 K2、在整个事情中,前期操作存在什么问题,应该如何避免?
/ M% q" t: y) o0 c9 w     针对同一岗位实施不同的劳动用工薪酬计算方式的确有些欠妥,最好是可以做好员工工资预算、抚慰宣导方案、部分补偿措施以及实施中的最坏情况出现的预案准备等等之后,再开始推进全面综合工时制,或逐步推进的话,也一定要有时间节点来控制,以避免出现楼主所说的情况出现。毕竟公司的此项政策的本意不是为了让员工极度不满或是伤心离开。* r/ W' l1 t-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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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yrah    时间: 2011-10-4 23:06
等待高手!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10-5 00:00
第一,Z接下来无非2种做法:2 @: e9 W: l$ }: M1 e
     1)让老员工接受综合工时制,目的,同岗同酬
8 d( N, X" N$ F" v1 N" i+ E     2)将新人转入标准工时制度,目的,同岗同酬,一碗水端平
/ B" u$ U0 I9 m) o9 H第二,在整个事情中,前期操作存在已下几个问题:
7 H: X' l' e7 x     1)沟通不到位,与老员工没沟通好,跟新员工之间也是比较缺乏( f! z" o# R1 @# l
     2)执行不彻底,既然申请到了综合工时制度,为什么不把所有该类岗位一并执行该制度???
+ c# |6 p" N9 y7 e# _     3)风险没防范,任何一项制度在实施的时候都是有风险的,在实施之前对后续的风险预估没做到位
作者: 乐桃儿    时间: 2011-10-5 00:01
1,我觉得首先还是要权衡评估下,如果按照制度执行,不妥协新员工要求加薪,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要求老员工与新员工工时一样,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 p% c( q2 w' V- H6 L/ e
2,是个别抗议,还是抱团抗议?
. S8 L2 _+ [8 }9 J- ?& j3,桶出介个篓子的新行政负责人有沟通过没?
' S7 I- q2 @2 S+ q6 C4,与提出异议的人员详谈了么?对方提出意见,也不一定就是一锤定音了,还有的商量的余地的6 Q! z7 z& A6 b/ W" [1 g; V! K
5,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R: ?8 o( J; V& |, s

5 R+ h6 K7 \6 I5 J& G0 V___________________, G* X  {5 m2 i, S. \
制度倒退不太合适,毕竟这是在扇企业的耳光呀,如果确实无法协商,根据实际影响的轻重情况,采取补救措施,既不让老员工又产生问题,也不让新员工深感委屈,才是良策。
作者: 一叶碧云    时间: 2011-10-5 00:36
岗位调整吧……
. g- R- p8 M! {/ {; O把实行综合工时的人调整到同类岗位……
作者: 一叶碧云    时间: 2011-10-5 00:49
是把新员工都调到综合工时制的岗位,老员工都调到标准工时制的岗位:)
作者: Mark.Yao    时间: 2011-10-5 08:39
对于综合工时制的实施,首先需要对员工予以两种公示制度的异同点的解释:  [6 ]8 q$ g5 l9 ?/ c
1、综合工时制与标准工时制的差异,存在的差异基本上就两条:3 x; q+ K' {% O
1)综合工时制在综合工时周期内,企业可以有节奏的、合理合法地调节员工的出勤工时/ l2 ^4 \# O& O+ g
2)而标准工时制员工的出勤工时,超则结算加班费、余则不能予以扣工资;7 c8 S9 W$ J! ?* h* S3 C$ ?
2、当生产需求旺盛时,均出现加班情况,则综合工时制的双休日出勤不按照2倍工资结算,而标准工时制员工的双休日出勤除了可以调休以外,应按照2倍的工资结算。
" {( O4 c; ?/ _$ s
; A; Q0 T8 `7 Y* P- j) P既然出现了新员工闹情绪的问题,为了消除这个问题,可以采用循序渐进的方法:
5 O5 S. d1 M# m3 P0 Q1、人员充足的情况,多采用调休的方式,减少标准工时人员的加班时间;
$ c4 T2 X" Q2 x9 r4 A! a2、目前这个阶段,可以解释为综合工时实施的试点,所以先采用一部分人员试实行;
( [) A3 M) T' @' s% c1 m: W3、草拟通知,所有申请不定时工时的岗位的员工统一实施不定时工时;
# O  ?( `3 f  d4 [     注:如果合同上已经约定,通知即可,无需变更合同;% K% z6 A9 p0 J3 ~5 m
" A( l  C) R8 I" y4 M' Y
另外有一点需要表明一下:出勤工时相同的情形下,如果每个月有一定量的加班费,其实两种工时的加班费差异不会很大," P7 L" ?* R3 [$ n6 [4 h% k# a9 ?
甚至有时候综合工时的加班费会更高一点。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1-10-5 10:40
只要你此前已经获得行政许可,该岗位在许可范围内,且告知了劳动者,劳动者同意即可。
作者: 怒吼反抗    时间: 2011-10-5 10:46
让同岗位老员工也接受综合工时吧,多沟通沟通,同岗区别对待的歧视太明显。既然要降低人工成本,那就必然会得罪人,就不要怕这个怕那个了,一个政策如果丧失了公平性,那还有什么服众的权威呢?1 O$ \: f+ P' m- o3 z) O
另外,可是适当减少些劳动时间或者发点补贴来安抚员工情绪,这个要看老板的意思,对于普通员工,还是多体谅会比较好。
作者: 怒吼反抗    时间: 2011-10-5 10:51
Mark.Yao 发表于 2011-10-5 08:39
: k8 O0 v1 M; U& D! R' `; e- g. z0 I; `6 E对于综合工时制的实施,首先需要对员工予以两种公示制度的异同点的解释:5 ?( D( v  b. t& A
1、综合工时制与标准工时制的差异 ...
: z9 i; m+ A  K; _9 L: E) N
“另外有一点需要表明一下:出勤工时相同的情形下,如果每个月有一定量的加班费,其实两种工时的加班费差异不会很大,甚至有时候综合工时的加班费会更高一点。”这一句我不明白原因,麻烦你给我解释一下吧,多谢啦
作者: daijianghong    时间: 2011-10-5 11:37
最主要的还是和老员工的沟通问题。前期只是对新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制已经上体现出了对老员工的一种重视和尊重,他们应该是知道的。现在再把综合工时制推广到老员工应该想想实行这一制度之后损害了老员工的多少利益,通过什么方式来填补老员工的不平衡心里。申请综合工时制不完全是为了节省加班费,还有一个是为了提高绩效。应该引导员工的思想,不要让他们觉得你是为了节省加班费才申请综合工时。要知道周末加班可以调休。弄个绩效,提高效率工资就高了,他们也会赞成这个综合工时制的。
作者: daijianghong    时间: 2011-10-5 12:02
最主要的还是和老员工的沟通问题。前期只是对新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制已经上体现出了对老员工的一种重视和尊重,他们应该是知道的。现在再把综合工时制推广到老员工应该想想实行这一制度之后损害了老员工的多少利益,通过什么方式来填补老员工的不平衡心里。申请综合工时制不完全是为了节省加班费,还有一个是为了提高绩效。应该引导员工的思想,不要让他们觉得你是为了节省加班费才申请综合工时。要知道周末加班可以调休。弄个绩效,提高效率工资就高了,他们也会赞成这个综合工时制的。
作者: Mark.Yao    时间: 2011-10-5 13:28
怒吼反抗 发表于 2011-10-5 10:51
. E' I" P- z6 b% z  n/ {, _“另外有一点需要表明一下:出勤工时相同的情形下,如果每个月有一定量的加班费,其实两种工时的加班费差 ...
: Z3 c/ ~! b0 p3 Z) j2 D* h
举个例子:
8 q4 l+ E5 Q% Q+ F9 E2011年9月,应出勤工时23天,员工甲、乙基本工资均为3000元,班制相同。3 v2 m* w1 X! U9 [4 m7 N% B
员工甲实施标准工时,整月有两个休息日加班,则加班工资为3000/21.75*2*2=551.72元;2 G" d1 H" I+ F4 ?- \
员工乙实施综合工时,整月有两个休息日上班,则加班工资为3000/21.75/8*(25*8-166.64)*1.5=864.75;) l/ z$ r, _+ E: f* ^/ o  _
以上情况因为当月应出勤工时超过了22天,所以标准工时人员的加班费可能略高,如果当月标准工时员工应出勤日小于22时,则相反。
作者: lanmeihua    时间: 2011-10-5 15:12
工资是刚性的,能升不能降,即使是加班工资,只要加班工资每月都是有甚至是固定的了,员工久而久之也就认为是工资一部份的了。只要员工感觉工资被降低,无论怎么解释员工都会不爽的。个人觉得,除了做好充分的沟通和法律程序外,就是能否考虑实行综合工时与涨薪同时进行,这样原来加班费可由涨的工资抵消,如此,既可以让员工不觉得工资被降了,又可以确实是因物价涨了,工资跟着提高了的作用。
作者: bjjmdk    时间: 2011-10-7 16:34
恩呢
作者: s80s1b27    时间: 2011-10-7 23:19
前期是试点,现在是正式推广,马克的说法很有中国特色,应当能被很多人接受
作者: 怒吼反抗    时间: 2011-10-8 11:24
Mark.Yao 发表于 2011-10-5 13:28 * {" w( K4 K; C5 j! V
举个例子:
+ D7 }/ f( T* [2011年9月,应出勤工时23天,员工甲、乙基本工资均为3000元,班制相同。
. ~% d: W. j/ ~2 q4 B( O员工甲实施标准工时 ...

% P4 F% j' d, Z1 D/ H0 T. p0 M谢谢,看明白了
作者: 沐末    时间: 2011-11-1 16:27
综合工时适合于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 生产经营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 因职工家庭距工作地点较远,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 实行轮班作业的; 可以定期集中安排休息、休假的。
' D0 g) A3 I# b5 c: n5 `' v" v$ @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种或者岗位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外勤、推销人员 ;长途运输人员;长驻外埠的人员; 非生产性值班人员; 可以自主决定工作、休息时间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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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nren0618    时间: 2011-11-2 11:06
从公司的现有实际情况来讲,Z应该是不会改变现有的操作模式,所以我的个人建议是:3 L+ A2 |" ^, _! \. U* B; W# u
1) 将现有130名老员工的岗位名称进行调整,不与新员工一样都叫保安、仓管员。且在公司的政策上明确了这些岗位不属于综合工时制批复中的岗位,这样就可以先避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U, ?; Y4 w- z8 [! K- s5 Z2)如果现有新员工的不满情绪较高(高离职率会对业务造成较大的影响),且施行的两种工时制度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建议可以适当对新员工的岗位增加一些补贴。: ^( ]% P) y% H(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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