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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怀孕女员工遇上公司装修 [打印本页]

作者: 藻藻    时间: 2011-10-10 15:31
标题: 请教:怀孕女员工遇上公司装修
一女员工怀孕,由于现工作地A新装修结束不满一个月,该员工申请暂时在同城另一B工作地办公,并获批准(2个不同的工作地点分属不同事业部)。怀孕满3个月后,公司领导要求该员工回到原工作地A办公,理由如下:; v: V+ v- E1 N" U
1、原办公楼装修已无味道
: P' i2 R! o  {! [+ a& R& j2、早孕反应已过
) l, A9 M4 h( a, K3、方便公司统一管理
2 U0 d8 N4 g) [9 o" J* V4、怀孕女员工在另一办公地点影响工作效率
1 `2 c: G$ y/ y
+ i6 t! ~% [% t0 F+ h* Z请问:
' B" o2 u/ z% r. n: l* L1、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权利这么做?
  n% ~4 j3 `& M  a( b# S2、怀孕女员工是否可以坚持要待在B办公地?应当拿出哪些证据来自己的合法权益?
4 V1 Z( ~0 \- E/ y  i( ~. l* i0 H3 F. A' q$ s;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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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像风儿一样    时间: 2011-10-10 16:29
呵呵,找不到很好的依据。个人认为:
2 E% w; A5 o% ]' e: D& {1、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也有权利这么做;
; s8 _! e: T' P2、除非通过室内环境测试污染超标,才能拒绝在该办公地点办公。! E) ]% f0 J6 a% l6 R. r. Z
欢迎大家拍砖!
作者: YOYO小牛    时间: 2011-10-10 16:48
同意二楼的!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10-10 16:56
附议沙发' n. X7 L5 `7 I/ f; F# m9 P, p
但是个人觉得该员工的想法也可以理解 毕竟生孩子是件大事 公司单方面不能强求 协商解决吧
作者: kuai乐    时间: 2011-10-10 17:0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 j, L) ]5 T5 Z1 Q* L/ k2、胎儿发育的前三个月是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一些油漆中所含的苯挥发到空气中,浓度超过一定标准,孕妇吸入后可能造成胎儿畸形,而且孩子患白血病的几率也大大增加
/ W4 x' h* k7 \3、所以你只要能证明办公楼虽然已经无味道,但仍然含有会对怀孕产生不良影响的成分(建议咨询医生、检测等专业人士)就可以要求企业为其更换工作环境或调整至适当的工作岗位。6 r5 V; t# O6 R3 J% Y- C; b$ V9 v8 g5 L2 F
4、但在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最好能在表达自己诉求的同时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公司的顾虑。针对公司的理由:1和2可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3和4要问清具体原因,表达出通过自己的调整来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o# l( q; {8 E+ c  U
5、第三条方便管理只是说辞,是人在管理啊。看看这些这些管理都是谁在做(比如考勤就是HR在做),可以与他们沟通一下,请他们吃个饭什么的,人心都是肉长的,通过沟通和交流,相信能够得到他们的理解和配合。/ _* S! R0 B; j2 I( y/ q8 @  v" |
希望对你有帮助
作者: 尹岚    时间: 2011-10-10 17:05
个人认为如果员工不愿调回,可以让其彻底调岗到B地址工作,而不是在B地干A地的工作。. E1 e" A. d! m0 w+ U9 p
1、如果她不愿调岗,会自愿回到A地工作的。' L4 w5 z+ d0 o6 K* K; S/ B
2、调岗若B地没有合适岗位,其也会必须回到A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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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nfine2005    时间: 2011-10-10 17:10
赞同二楼的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1-10-10 20:40
用人单位有保证劳动生产环境安全的义务,这要做广义解释,故该劳动者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至于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找专业的机构测试。呵呵
作者: 藻藻    时间: 2011-10-11 13:36
像风儿一样 发表于 2011-10-10 16:29 3 i3 ^' o$ f9 o
呵呵,找不到很好的依据。个人认为:0 A/ r9 x4 m5 O5 C9 K2 d* C: b% z3 v( Y
1、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也有权利这么做;
- \/ {; D- M4 B+ M2、除非通过室内环境测试污 ...

2 F0 ~$ j7 n% _2 J' ~) m多谢!但是,这个室内环境测试是由员工本人自己去找相关机构鉴定吗,具体操作起来还是非常繁琐的。
作者: 藻藻    时间: 2011-10-11 13:44
kuai乐 发表于 2011-10-10 17:02
! t$ x' X* F. N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C  v8 _* p4 v; Y; j2、胎 ...

  m4 X) F9 W* m( H* N, C该女员工已经咨询了医生,医生提出的建议:开具了病假单,理由是公司装修对胎儿不利,如果公司一定要该员工回到原工作地A,她就一直休病假直到产假前。# ^: ?, b- }# G5 }: `

作者: myeasen    时间: 2011-10-11 15:26

. w* z3 [6 x) t8 L4 u& |* I) v赞同二楼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1-10-12 17:05
公司的要求也不能说不合理,但至少有点缺乏人性化。毕竟是刚装修好的,没有气味并不代表没有空气污染,对一个孕妇来讲,风险太大。公司应该慎重考虑,万一将来因装修污染问题导致员工流产或产生胎儿畸形,这个责任谁来承担?4 a+ h- E# J: g" ^- k
作为孕妇来讲,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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