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C" h$ |& t; ?+ N可以看出,涉及第四十四条的只有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而没有第二项。' E- ] J0 G9 q' 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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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不存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不存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更不存在经济补偿。 ; R5 n+ d5 d8 _5 E - C- L' z% ^3 B+ Z; S8 \# ~9 M3 G2、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M7 m. d5 n9 ?- f4 ]& r/ I, N2 a Z3 R- w3 |& [. j) w
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即“(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补偿金的计算起始时间是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之日。假设2009年8月31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G0 B+ p% t: }+ o E + ^$ `$ i3 Q, O& `) N0 T找的这个不对,我晕,接着找- Y' Y* D* W' T) C
) a) Y. ?. w+ X' {5 p4 S5 B作者: 海之怀抱 时间: 2011-10-11 13:42 说的就是啊,接着找答案。 $ d. q9 I* R% V* H2 `1 Y, _: r高手呢,出来给解惑下。。。作者: qd991 时间: 2011-10-11 13:46
到达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不存在补偿金问题。如果劳动者此时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系用人单位的过错,单位要赔偿的.8 `% k* W0 ?7 ], A
原理应该是这样,但谁能告诉我其法律依据?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10-11 13:59
员工到退休年龄,人事需要去社保办理相应的手续。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自然终止,这时与员工解除合同是正常的,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也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 S+ `& E. Q" n. }! Z
问题为何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呢?是在合同期间没有买保险吗?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10-11 14:10
给一个广东省地区的相关文件参考一下:2 Z! X% v, E3 B6 M
0 b. r( Y F5 n# a8 N# K& Z x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6月23日联合下发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M9 w; w! [9 d, p8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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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8年9月18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的这一规定,突破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应规定,使得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无论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都自然终止,而不存在解除的问题。因此,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 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使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退休金,这种用工关系仍然属于劳务关系(雇佣关系)。这就直接导致2004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也因此失去法律效力,但该条例却未明确规定终止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就是说,在法律未明确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无任何法律可以推论出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s3 h# j5 p( M; Y8 q( N2 ~1 h)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