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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并购产生的遗留问题解决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进军专业    时间: 2011-10-13 11:01
标题: 公司并购产生的遗留问题解决方案
本帖最后由 小妮子--Grace 于 2011-10-13 13:30 编辑 / J# C* P& J8 E

1 E. k/ z, O6 q. W) D$ S      A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2011年2月并购了B公司(2月并购完成),因双方HR工作疏忽,并购后B公司有10名员工合同到期未发现,致使该10名员工一直工作到10月份。+ m) `- \% W) F: c) h" T
      这10人中有一人欲离职,因担心他可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未签合同),所以A公司新入职的HRM准备解决这个问题,做到未雨绸缪。; B1 r; B8 N" D4 a# j" b
      附带说明一:A公司曾要求这10人续签合同,但A公司的劳动合同薪资写的:基本工资1500元。目的就是减少社保缴纳费用,这10人知道后拒接续签,因为之前B公司是按照实际工资5000元缴纳的社保。但是此事发生已经过去两个月却不了了之,且无书面或录音等证据能证明。
: r( h) ]  P1 F     问题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4 K4 F2 L; A7 i7 U/ l6 \  f
     问题二:公司并购的遗留问题,应如何规避和解决,或者并购时应该注意哪些人事事件?  c" ?4 Q2 Q# s"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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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d991    时间: 2011-10-13 11:12
好案例!
% m. ?& n5 D; |用感情牌,劳动合同按实际工资填写,与10人快速解决。(合同薪资少写,这是很愚蠢做法)
& g" x4 {! ^4 g( F) j8 W' g问题二,遇到的事情太多,等待高手来解答!
作者: 芋儿    时间: 2011-10-13 12:40
  如果原合同没有自然延续这个条款,那么应该快速处理好合同补签的问题,在条款上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适当让步,同时注意补签时的签订日期和合同签收的日期。
  Z/ [: H* E, o1 H5 w6 L  第二问题,工作会很多,等着高手指导。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1-10-13 14:05
我只说说,第二问。
& F& h7 H: A( m/ O4 j& B; @1.工龄问题
1 X& h8 K! l  D2.岗位问题
# s+ `- L3 d4 C! a* J. R7 t3.工资问题。
作者: 乐桃儿    时间: 2011-10-14 12:09
1,欲离职的员工,可以先谈,以尽量挽留的方式沟通,就像前面前辈说的打感情牌,决心离职的话给予补偿措施,但是要确保员工情绪状态良好,规避会产生的风险。- f+ ]9 e) x: Y3 v+ e; |1 ~9 }, k
2,剩下的赶紧签合同,之前漏掉的时间补上去,社保也补上去,至于合同里面的工资和实际社保缴纳没有关联性啊,2个方法,根据公司支付能力。1是跟他们好好沟通,争取是按照A公司的制度实施,尽量避免强制性,以协商性。2谈不拢的话,合同按照实际工资,社保按照实际工资缴纳,配合A公司的制约制度换种方式减少损失,逼迫人才替换的工作。(哇哈哈腹黑了点,公司支付能力限制的话只能想办法节约啊)
" u! b/ u3 z3 z3,10个人里面欲离职的人要考虑即将离职产生纠纷,剩余的9个要考虑因为细节分歧产生预纠纷出现,所以最好逐个击破,把大问题化成一截一截的来分段处理。影响和损失能得到控制。; z: O0 v4 Q5 u0 H&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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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避免这些问题,还是要在并购之前就了解清楚2个公司的人力管理情况,各项都要掌握,以便提前做出预备方案,规避容易出现的问题,再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性的调整,软硬兼施。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啦。
作者: 进军专业    时间: 2011-10-17 12:08
乐桃儿的回答比较具体了。特别是并购之前了解清楚情况可以作为前车之鉴。( m- e1 m3 C  e4 X& ?
谢谢大家的帮助,补缴社保这块我出个厚黑的招,请大家拍砖(涉及政策问题的也请大家拍砖),现在交社保可能要看合同,公司可以伪造合同补缴社保,先缴纳再说。至于说服员工接受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真是个技术活啊,不知道该从哪方面去解释,大家有什么建议?
作者: junren0618    时间: 2011-10-17 16:16
之前公司也曾碰到类似的情形:中层管理员工合同到期了,却一直迟迟不将续签的合同签完字后返还给公司。因为是管理人员,不能像一般员工那样到了合同期满那一天就办理离职手续。所以HR在咨询的当地劳动部门(无锡市)以后,建议我们:必须要保留好公司有意向续签合同的书面证据,以及公司书面要求员工将签署完的合同返还给公司的证据都保留好。这样即使员工在离职时,也无法要求经济补偿或双倍工资的赔偿。(最终的结果是员工也放弃了追索)
, O6 [0 a( ?6 X% p0 n9 m所以上述事件中,也可借鉴进行操作。但补充一句:最好与当地的人事机构(仲裁厅)咨询后进行合理操作为妥。
作者: 不说抱歉    时间: 2011-10-18 09:53
并购后的重组问题是个很大的工程,LZ最好找专业咨询公司吧。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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