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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公司成立,员工问题怎么解决? [打印本页]

作者: 诗梦人生    时间: 2011-10-13 12:52
标题: 新公司成立,员工问题怎么解决?
如果一家公司搬迁新厂,并注册了新的营业执照,并且企业法人不一样。那与原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尚未到期的员工,该怎么处理呢?谢谢!. U: w3 a# F. \4 Y- @) E

作者: qd991    时间: 2011-10-13 12:59
那原来公司是不是注销?无论到期不到期,公司方面解除合同,都需要经济补偿金
作者: 国源    时间: 2011-10-13 13:10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作者: fanyehai    时间: 2011-10-13 13:18
如果公司想继续保留原单位的员工的话,应该和员工协商劳动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协议的话,需要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10-13 13:35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w# C" Y8 |$ n* G- E
所以原先合同依然有效,要是保留原先员工,可做相应的合同变更;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流程、责任与正常解除劳动合同一样。
作者: 诗梦人生    时间: 2011-10-13 13:53
fanyehai 发表于 2011-10-13 13:18
* X/ B4 s, c3 m  {0 Z; R如果公司想继续保留原单位的员工的话,应该和员工协商劳动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事宜达成 ...
+ t4 `# w" ]4 H& a( R
那比如说:公司提前做好准备,并将此告知员工了。有些员工不愿再到新厂工作,主动辞职,是否不存在补偿问题了?谢谢!
作者: fanyehai    时间: 2011-10-13 13:56
诗梦人生 发表于 2011-10-13 13:53 8 [* ~5 \5 F; y) U
那比如说:公司提前做好准备,并将此告知员工了。有些员工不愿再到新厂工作,主动辞职,是否不存在补偿问 ...
! s' D7 W( R4 {/ y5 ?; E
如果员工要求的话,应该也要给补偿的!
作者: 了度    时间: 2011-10-13 14:22
如果员工提出不用补偿
作者: 诗梦人生    时间: 2011-10-13 14:45
国源 发表于 2011-10-13 13:10 , X* w3 A1 ?; k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0 \  E' [% ^4 f# A+ ~请指教!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1-10-13 14:45
需要补偿的,因为你公司搬迁了,原来的劳动条件发生了变化,企业需要承担责任。即使是员工提出不到新厂去,公司也要给予补偿。
作者: 诗梦人生    时间: 2011-10-13 14:45
了度 发表于 2011-10-13 14:22 $ O' w/ P) F  Y
如果员工提出不用补偿
6 x, D! J0 l. p' W
有员工这么提的吗?只有员工不懂,直接走的吧!
作者: 国源    时间: 2011-10-13 15:19
看企业是否依照下列符合下列条件:, C! m4 I2 S1 c  \" j! x
1.原企业是否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 @! H; c' {. @9 n8 h2.原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7 M# w6 B& Y3 d% O! i2 I0 w( w8 [3.原企业存在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情形,已经与员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但仍需要裁员的2 b; h& p4 E6 K
4.原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5 n# V! e8 B% q- H+ q如你自己无法判断,可向劳动部门沟通,得到劳动部门确认后启动裁员程序
: x+ q; \' F  u. z( Q* E正式实施裁员方案=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结清劳动报酬+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法定费用+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整理保管用工材料
) p1 C5 G  z2 Q$ `# }# h裁员注意一下事项1.不得裁员的对象(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工伤鉴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具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得员工)$ H& F; t4 d* C9 x# y0 h+ q
0 f% Q* `) t; {; g/ w5 w0 s/ H

作者: 国源    时间: 2011-10-13 15:21
无论何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都要依法支付
作者: 苏HR    时间: 2011-10-13 16:02
   这个以前倒是没有注意到啊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11-10-13 16:40
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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