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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怀孕期间一直休病假,工资支付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corpiozhh    时间: 2011-10-20 13:22
标题: 员工怀孕期间一直休病假,工资支付问题
公司有一名员工,怀孕2个月左右,去医院检查,结果为先兆性流产,之后一直没来上班,至今已经休了四个月了,没半个月她家人给公司交一张医院开具的病假条。
8 d& O; r% H2 [2 b为防止造假,期间我们也派其领导陪她一起去医院做过检查,医生也建议休息。
/ u& B- x) d0 |( b7 k( D+ `5 Q2 Q想请教各位,像这种情况,还需要给该员工发工资吗?该员工今年1月入职,到现在已经发了三个月的病假工资了。4 F4 x( A; L* v0 N  ~* W) O
请各位大侠指教" p8 \% k' Y5 L

作者: gxbgggly燕子    时间: 2011-10-20 13:32
对于公司病假的期限有明文规定,超过期间可按休事假处理,等生孩子的时候需提供出生证明,给予产假即可。
作者: scorpiozhh    时间: 2011-10-20 13:39
gxbgggly燕子 发表于 2011-10-20 13:32
# W. X. e+ U$ i* M对于公司病假的期限有明文规定,超过期间可按休事假处理,等生孩子的时候需提供出生证明,给予产假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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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指点,唉,公司绝大多数都是女员工,以后这种问题还很多呢
作者: 江口荣芥    时间: 2011-10-20 13:52
按照劳动法规定走就行了,其他就要做好领导工作,女员工也不容易
作者: scorpiozhh    时间: 2011-10-20 14:02
江口荣芥 发表于 2011-10-20 13:52 / [1 b5 `( [- v9 ?! k( A" W
按照劳动法规定走就行了,其他就要做好领导工作,女员工也不容易
2 {- a; \/ E. {( ]7 U& _
是啊,我也是女员工,都不容易,只是要相互理解,不要存在造假欺骗就行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1-10-20 14:04
你看一下医疗期和女职工三期的规定.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10-20 14:07
要,至少得按病假工资发放。产假期间,按规定发放社保生育津贴。如果医疗期满了,仍需要请假,可以按事假处理。
  N$ b) T( O1 Z+ F1 j我有个朋友,情况类似,就是这样处理的......胎位不稳,先兆性流产,公司直接给了18个月的假期......- B: x9 l. X. h  E; _4 u" B1 r" v: Z

作者: 国源    时间: 2011-10-20 14:11
法律中说的很清楚了!但请公司考虑“情商”
作者: scorpiozhh    时间: 2011-10-20 14:18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10-20 14:07 9 ?0 I3 R3 `3 i2 @7 `! p8 r
要,至少得按病假工资发放。产假期间,按规定发放社保生育津贴。如果医疗期满了,仍需要请假,可以按事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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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是已经按病假给了三个月病假工资(按照该员工的情况最多只能休三个月病假),现在仍未返岗,那在三个月病假之后到休产假期间就可以按照事假处理了对么
作者: stephenzhou    时间: 2011-10-20 14:45
三个月之后按事假处理吧,HR不要刻意违规克扣女员工的工资,但也要查明事实,不让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10-20 14:48
产假待遇是法定的,生产之前休假医院出具病假单可以与单位协商按照病假处理。 $ p) u1 k# p4 \( k% ^
我这边目前就有一个跟LZ一样的女员工,从怀孕开始就一直没有上班,每个月结算工资时就让人带来病假单。
作者: scorpiozhh    时间: 2011-10-20 15:00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10-20 14:48 1 _7 s; F- S7 ~* [
产假待遇是法定的,生产之前休假医院出具病假单可以与单位协商按照病假处理。
1 ^+ T0 `* A7 z# k, k我这边目前就有一个跟LZ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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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直都按病假给其工资是吗?唉,这边孕期女员工好些个呀,大家都看着呢,处理不好,大家都回家休假去了,谁还上班哦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10-20 15:09
scorpiozhh 发表于 2011-10-20 15:00 ' e+ s, V- b+ p* y5 d1 J
你们一直都按病假给其工资是吗?唉,这边孕期女员工好些个呀,大家都看着呢,处理不好,大家都回家休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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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边女员工还好不是很多 目前为止就一个 ' F) a% S: a$ {5 H9 V. w# \9 m+ y  L4 A" x
我都按病假算的
作者: xuening1216    时间: 2011-10-20 15:30
只要不存在欺诈行为,按照病假处理,女员工不容易啊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10-20 15:50
scorpiozhh 发表于 2011-10-20 14:18
! u" e) B6 j8 L6 a* u* W现在就是已经按病假给了三个月病假工资(按照该员工的情况最多只能休三个月病假),现在仍未返岗,那在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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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操作~~
作者: mchemyaoye    时间: 2011-10-20 17:26
医院开了证明就给吧,人道!
作者: mxfatj    时间: 2011-10-21 12:03
怀孕期间有医院的证明,给予病假处理,但是这个病假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时间限制呢。
- O" F7 i7 _" I$ P. g4 o; g# S产假一般是在生产时候开始算,然后几个月的修养期;提前算作产假,那她生产的修养时间算作事假吗,还是继续产假?  B" R0 _& M( k: f  v# L

  e7 |& P' n7 p5 Y, J- i请各位前辈指教。
作者: baiyunwangjing    时间: 2011-10-21 13:18
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可以按病假工资给
作者: scorpiozhh    时间: 2011-10-21 13:31
mxfatj 发表于 2011-10-21 12:03   H5 c/ T2 `2 m$ v" e
怀孕期间有医院的证明,给予病假处理,但是这个病假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时间限制呢。
  B7 n) [  p5 w/ A0 i$ ?9 ?产假一般是在生产时候开 ...

' L9 c- M* M: V+ S* W% g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w% r. I% K5 |5 Z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 P) J( f9 ~& J6 W. P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7 H5 t: l) V& L/ z' y

- U% H* G1 N2 \  M( u$ r   产假为产前15天开始休,但可以调整。一般不提前休产假吧,如果公司提前给了产假,那之外的应该就只能算事假或病假了。个人意见
作者: iwtqiang    时间: 2011-10-21 13:57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作者: 了度    时间: 2011-10-21 15:14
先按医疗期算,医疗期满按事假算
作者: lingsure    时间: 2011-10-22 19:13
这个事情确实不好处理!毕竟企业不是慈善机构,个人觉得如果一直都那样还是建议员工病休算了,产后再上班,产假以外不发工资!
作者: 三点水HR    时间: 2011-10-23 16:27
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如果超过医疗期按事假处理,如果休一个月事假,个人社保、公积由公司代付,等她来上班时补扣。
作者: michelle2000    时间: 2011-11-9 10:03
首先按流产,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产假期满,如果持续有指定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单,最多可以再给予三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如果还不能上班,按事假处理。
作者: 蛇妖    时间: 2011-11-25 17:35
哈看来女职工生产期间的休假,不管是产假还是请病假的问题都给大家带来了不少的困扰啊。我来说下我的看法:女职工怀孕如果请病假,出具正规的病假条,建议单位按病假处理,给予病假工资,这个时间段还是不要努力让员工来上班,试想她一个孕妇就是来上班了,你还得照顾按排她减轻工作量,万一员工再找个茬在工作中有个不舒服什么的,公司还得承担更大的风险。为免生事,还是让她好好在家休息吧。(其实不是每个孕妇都一怀孕就开始休息的,更多的人还得考虑生活,还是会来上班的。)基本上员工休完病假,就开始接着休产假了,这个没的说按规定产假走。接着下个问题来了:哺乳期
作者: 蛇妖    时间: 2011-11-25 17:44
有些员工在休完产假就正常回来上班了,但估计会有部分员工考虑到休完产假宝宝还小,还会请病假继续休息。这个时候就很麻烦,原则上她已经休满医疗期了,但是继续交着正规病假条,而且是在哺乳期内,不能辞退。这个怎么办呢???  我刚就这个问题查了贴子,问了百度,好像没有什么明确的答复。我个人认为:看公司什么态度,如果想继续用这个员工,那就继续批病假,到过了哺乳期,员工自然不会再请病假,正常上班。如果不愿继续用该员工,或者不满意她的哺乳期间的病假,可先与员工沟通,公司可以批准员工休息,但是不能按病假批,也就是员工休息,但不拿钱,过了哺乳期再说。最坏的,指定医院核查病假的真伪,走相关法律程序,下下策啊,哎……。   请家人们给点更好的处理方案和建议吧。
作者: 宇一子衿    时间: 2011-11-25 17:47
一、因为员工在孕期,除非员工提出辞职或公司发生破产等客观条件依法要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外,公司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 {/ f! `) [- `0 W( ]; b/ s9 e* ~二、公司在员工享受产假待遇前,可以依照医疗期的有关规定,享受病假待遇,超出医疗期规定的,可以按照事假处理。& F& c; n6 `# `6 d' ?
三、提醒你医疗期不单单和员工在本公司的工龄有关,也和她整体的工作年限有关。
作者: scorpiozhh    时间: 2011-11-28 10:06
三点水HR 发表于 2011-10-23 16:27 0 d( I1 g  w! c5 V
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如果超过医疗期按事假处理,如果休一个月事假,个人社保、公积由公司代付,等她来 ...
6 J2 ?( C/ _8 _
目前是这么处理的,正在事假期,个人社保、公积金公司代付,等她来上班再扣。也说不准生完小孩就不来了
作者: L.y    时间: 2011-11-28 18:18
本帖最后由 L.y 于 2011-11-28 18:31 编辑 ' S9 [/ @" q- t0 F3 B7 e1 S1 U
$ B) K& r6 Y% R, R
     我发现很多人对医疗期有误解,医疗期并不是员工“可以请病假的期限”,而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因此该女员工仍然可以继续请病假,同时由于她属于孕期,也不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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