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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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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68967
时间:
2011-10-25 11:12
标题:
这样算工伤吗?
前天保安上夜班,在观看员工打篮球时,因为手上拿着食物(鱼),吸引了其他员工养的一只小狗(因为狗比较小,没有拴),在从他手里抢鱼时,把保安的拇指咬破皮,三天后,受伤保安到医院打狂犬疫苗,现在拿着单据到公司要求报销。请问大家,这个费用能报销吗?这能算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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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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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在公司大院内养狗,虽然没有通过公司批准,公司方面也没有明确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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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安人员上班期间,到篮球场观看打球,是不是可以算作擅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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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10-25 11:34
我觉得这个费用应当由狗的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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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主要考虑三个因素:在工作场所、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的原因造成的伤害。三者缺一不可。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10-25 11:49
此案列是否为工伤,我觉得应该弄清楚该保安上班期间观看篮球比赛,是巡逻至此稍作休息,还是专门过来观看的。也就是区别对待保安事故发生时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因为工作场所、在工作时间内这两点该员已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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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前者就属于工伤,可做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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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后者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可要求狗主人赔偿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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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电话当地工伤部门,详细咨询。因为此案例的工伤认定,有一定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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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nchen
时间:
2011-10-25 11:49
尽管保安受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但其受伤的原因与其工作可以任何因果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要求,也不符合视为工伤的情形,故保安受伤不属于工伤。保安所受伤害应由狗主人负责。
作者:
liwang1
时间:
2011-10-25 11:49
不算工伤
作者:
a68967
时间:
2011-10-25 12:31
谢谢各位达人的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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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受益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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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10-25 12:42
snchen 发表于 2011-10-25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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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保安受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但其受伤的原因与其工作可以任何因果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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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工作的性质决定这件事不一定与工作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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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保安正好巡逻经过,被狗咬伤,就应该算工伤啦。。因为巡逻是保安的工作职责之一啊
作者:
xiaoqi0424
时间:
2011-10-25 12:55
保安是看篮球比赛而被狗咬伤。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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