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关于补偿金问题。请各位大侠帮忙支招! [打印本页]

作者: 爆晒幸福    时间: 2011-11-2 17:21
标题: 关于补偿金问题。请各位大侠帮忙支招!
因为公司决定在宁波附近买地盖厂房,现在部分员工已搬到宁波另一家公司暂时办公(这里的另一家公司是老板的第二产业)。我们财务部的员工很可能年后也要到宁波那边去办公了,当然他不去宁波的。有三个问题请教1、如果上海公司不注销和注销和给不给经济补偿金有关系吗?2、在前面两者情况下那个需要给补偿金?给多少?3、他是否可以提前离职,还是一定要等到搬宁波办公的时候才能离职?请各位麻烦解答下!头痛死了,跪谢了!!!. ~  ~$ o) o: y' \  ^/ o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1-11-2 17:34
1、劳动关系没有解除或者终止,不会产生经济补偿金。) G4 K6 t" i, M5 x5 b6 p  r) K
2、离职要看原因,如果是自动离职、辞职,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 Q7 P2 j; l, D: ], S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不罗列了,可以baidu.: {! Q; @- A, |8 p7 u6 a
4、经济补偿金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本单位工作满1年给1个月,不足半年部分给半个月。, T1 c) @  J9 H! {7 U
5、因为原劳动合同约定重要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关系解除,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解除时间没有关系,要注意的是解除的理由。
作者: stephenzhou    时间: 2011-11-2 19:32
楼上回答地很清楚很详细了。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