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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帮忙出个招吧! [打印本页]

作者: song_ics    时间: 2004-6-18 11:46
标题: 请帮忙出个招吧!
我有一位朋友,他们公司是一家合资公司,给员工上的住房公积金时,凡工作满2年就可以享有公司的‘住房补贴’(此部分也放入住房公积金帐户)。现在我的这位朋友现已从这家合资公司离职,但这家公司要其交回其公积金中的补贴部分,否则不予转移其公积金。我的朋友认为:‘住房补贴’部分是公司福利,不应在员工离职时取消。况且公司没有明文规定要员工交回此项补贴。此外,具他所知有的与中方有关系的员工并没有交回此项补贴。请大家帮帮忙,给我的朋友出个招,怎么能转出他的公积金?
作者: 虫子大哥    时间: 2004-6-18 13:05
标题: 我的观点
已经交纳的公积金怎么可能会要回去?你朋友可以拿劳动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来吓唬它,不给转就告它。
作者: gmsj    时间: 2004-6-18 15:37
标题: 据我所知
这部分虽然是公司提供的福利,但也没有要回去的,何况当初我已经在你公司服务了,这在劳动合同中应该是有条款规定的,受法律保护的. 最好的办法是诉诸法律保护自己吧!一定不要给他们返回去啊!
作者: 飘在天涯    时间: 2004-7-4 14:20
标题: 仲裁啊!!!!!!!
仲裁啊!有规定的结束劳动关系后要在10天之内办理清楚这些手续的,当然是地方法规的,不知道你们那里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的。
作者: 风之缘    时间: 2004-7-5 16:31
标题: 同意虫哥意见
[quote]以下是引用虫子大哥在2004-6-18 13:05:00的发言 已经交纳的公积金怎么可能会要回去?你朋友可以拿劳动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来吓唬它,不给转就告它。 **************[/quote] 住房补贴也属于住房公积金范围,受法律保护,不转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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