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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职工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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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rie611
时间:
2011-11-4 16:55
标题:
男职工陪产假
请问各位所在的公司,对于男职工的陪产假是休多少天?(不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下)
作者:
sophie1108
时间:
2011-11-4 17:05
三天,要提供出生证明。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1-4 17:11
我们公司为什么没有?
作者:
linnyzl
时间:
2011-11-4 17:13
都是3天啊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1-4 17:19
炼骑 发表于 2011-11-4 17:11
/ q& F U, T( {, m# F: x
我们公司为什么没有?
. E) R4 }- s8 V. M& Z2 k! |
哪道领导认为公司的男同胞们的老婆都心灵强大,不用陪了。
作者:
860219
时间:
2011-11-4 17:21
那么产假工资该怎么算啊?
* `+ @; L& T4 q( a* a6 x: t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11-4 19:18
三天
作者:
FollowYourHeart
时间:
2011-11-4 20:02
我们公司有10天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11-4 22:08
我上一家公司有7天,呵呵!
8 d( r& ^3 D0 L2 T
不过没机会享受到了,亏了!
作者:
jiajialili
时间:
2011-11-4 22:13
上家单位10天,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1-11-4 22:15
其它地方我不知道,在浙江,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晚育的(指24周岁以后计划生育第一胎),男方有七天护理假,工资福利都不变。
作者:
frog831219
时间:
2011-11-5 09:18
毛都没有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11-5 10:11
3天 事后拿出生证明
作者:
20111028
时间:
2011-11-5 11:11
7天吧~~~但是社保那边男职工可以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按照缴纳保险的工资折合成15天算!
作者:
馨之海韵
时间:
2011-11-5 11:21
我们单位是5天,5天只发基本工资
作者:
kuai乐
时间:
2011-11-5 20:06
详询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作者:
ANNIE-LQH
时间:
2011-11-5 22:36
我们是七天,是带薪假。
作者:
小兵甲
时间:
2011-11-6 13:33
我们也是7天。
作者:
磨磨唧唧
时间:
2011-11-6 15:10
《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q. B8 f/ |7 V5 m
第二十四条 符合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上述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0 x2 R& [: H) Q& ?9 ~
但公司实际不是这样操作的,我们公司是三天,全薪
作者:
abcdeorf
时间:
2011-11-6 17:46
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我们是15天
作者:
春天的小叶子
时间:
2011-11-7 08:47
我们这边是10天陪产假,并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具体还要看地方,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作者:
candylijingjing
时间:
2011-11-7 09:21
广州这边的规定是,可以休10天,但前提是孩子要办《独生子女证》,因此那些符合政策生二胎且打算生二胎的男员工,不办《独生子女证》,是不能享受那10天看护陪产假的。
作者:
姑娘婚否
时间:
2011-11-19 23:18
没有独生子女证,3天,有,15天。
作者:
zghjlr
时间:
2011-11-19 23:33
三天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1-11-20 15:41
每个省的规定不一样的,在浙江省,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职工如果是晚育的,男方享有七天护理假,工资待遇不变。
作者:
一一壶漂泊
时间:
2011-11-23 11:10
晚婚晚育,10天
作者:
fuconge
时间:
2011-11-23 11:14
不是法定条文吧?
作者:
FHVKFHA
时间:
2011-11-23 11:21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作者:
吾桐丹
时间:
2011-11-23 11:35
一般都是3天
. G0 J! c+ Y. r( C3 A
如果给自己的孩子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 可以有10天
作者:
!鹅蛋孵鸡
时间:
2011-11-23 11:39
各地规定迥异,主要问题集中在:二胎、多胞胎、境外生产如何对应。
作者:
兜兜妃
时间:
2011-11-23 15:04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作者:
xm2010
时间:
2011-11-28 11:01
黑龙江规定,晚育的话男职工5-10天陪护假期,工资正常发放。
作者:
王梦郡
时间:
2012-8-18 10:59
武汉这边的是晚婚男护理假是10天呢 护理津贴就是10*日津贴标准(上月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30)
作者:
wancaihong
时间:
2012-8-18 11:42
符合生育政策的,且为第一胎,我们公司是给与7天的带薪陪产假。此假不影响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的核算。
作者:
呵呵-呵呵
时间:
2012-8-18 15:49
我现在的公司是10天
作者:
lihaijiewd
时间:
2012-8-20 15:18
我们这边是7天
作者:
为食女11
时间:
2012-8-20 15:35
10天!
作者:
snowlan
时间:
2012-8-20 16:49
我们公司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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