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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作内容非劳动合同所写,合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1-5 16:41
标题: 工作内容非劳动合同所写,合理吗?
    最近公司出了个安排,增加了一个监控工厂车间的监视室,用摄像头监控工厂车间的情况,防止工厂财物被偷。为了节省成本,也可能是为做试验,不请专人去监视室上班,而是由公司的行政部(技术类)的男同志轮值,每人晚上21:00~次日6:00上班(9个小时)。每天值班的人,白天上完班,晚上就继续上。次日六点下班后,就休息。
* `' F  _6 [) p5 N' x+ I4 P+ M& b' [& O问:  c0 P9 v& n) V1 R! L+ e* ?/ x
     1. 这样安排工作合理吗?算不算是违反了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约定?
& M- B3 _+ Z0 m: y     2. 这样上班的话,算加班吗?( E' a' U- q- q* e0 d1 Q; s

作者: windysos    时间: 2011-11-6 16:11
1、合同约定中,有无对单位工作安排的描述,如无,可视为违反;
" U/ \9 m9 t- b' F  ?2 _5 D2、可以算加班;/ l# c/ u! n: |; ?4 D& l
另外,如协商未果,员工可以此为依据,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作者: 如烟如梦    时间: 2011-11-7 08:38
  算加班,因为合同里应该没有让监控值班的那一项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11-7 08:41
给予加班费的情况下,应不违法!
作者: 碧池生春草    时间: 2011-11-7 08:42
有没有写上劳动合同?如果写上了,劳动合同鉴定得了吗?我记得劳动合同里面有加班时间的限制,那么长时间的加班,每周合计是多长时间?1 u* U; m! D% r% r/ \
如果不违法,肯定要算加班了,只是加班工资的基准是多少?$ i+ Z2 p, {7 `
另外,这种值班,意义不大啊,上了一整天班,还来熬一晚上,肯定要睡觉,第二天工作肯定受影响。公司这样的做法,真是得不偿失,失人心不说,还背上法律风险。
作者: 朱小杨    时间: 2011-11-7 08:58
就算法律上通得过,人情上也通不过啊,白班夜班连续上,员工哪里吃得消啊
作者: 国源    时间: 2011-11-7 09:00
这属于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增加的额外工作,工作内容随于平时上班不同!但应该予以算加班!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11-7 09:11
算加班 给予加班费* q8 U% i1 C( [5 U5 X
最好还要有夜班补助费
作者: qangel    时间: 2011-11-7 09:11
我不认为这样节省成本,就算节省这个安排也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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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 K$ s0 {6 b4 z$ y' R% B4 f: _1、合同上面是否有写明工作内容,如果写明了没有这一条,那肯定违反合同;如果没写明就要看工作说明书,一般工作说明书最后一条是: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这个范围,很广的。
  G) c& W. ?0 |3 H- u
) F6 w8 J3 g/ @9 J. u# c. @2、建议你看看小马克关于加班和值班的区别,我认为在有补休的情况下,可不视为加班。
作者: 常诚    时间: 2011-11-7 09:20
可以视为加班!员工可以主动填写加班申请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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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就工作内容,一般写的是大致岗位,详见工作职位说明书的。这就留下了更新的机会。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11-7 09:52
可以视为加班,但是未必就违法或者不合理。因为企业在运转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并不能在合同签订时将所有问题都列举出来,再出现突发性的,合同没有出现的状况时,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工作日给予正常的工资,加班日给予加班补偿和必要的补贴。
8 a0 O$ v  F* k# X" E这样就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作者: lindatangwh    时间: 2011-11-7 10:46
不合理,应该算加班。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1-7 10:53
windysos 发表于 2011-11-6 16:11 ' B( y# `) m2 v( s! l
1、合同约定中,有无对单位工作安排的描述,如无,可视为违反;
  t# V  D# [, h% @5 A8 `2、可以算加班;/ w/ Y: j( E" M1 [
另外,如协商未果,员工可 ...

" m; L! [7 E$ U4 o+ @! f+ ]8 L如果合同的工作内容有“其他”这一点可以吗?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1-7 10:55
常诚 发表于 2011-11-7 09:20
9 [, N2 `4 |2 ^可以视为加班!员工可以主动填写加班申请单,审批。; v! J3 e( E9 c5 j! ^. r3 O4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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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就工作内容,一般写的是大致岗位,详见工作 ...

: E, P  q9 g9 G; i  M  I我问一下,劳动合同里说,员工加班要写加班申请单,领导批准后就可以当加班,但是,周六公司定为正常上班日,没有写加班单的,算加班吗?可以要求公司给回加班费吗?
作者: baiyunwangjing    时间: 2011-11-7 12:02
如果补休了,可以不算加班
作者: libra_1984    时间: 2011-11-7 13:22
这种情况下很难界定,因为第二天是休息的,法律上处理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作者: 烟雨听雨轩    时间: 2011-11-7 15:30
杨白劳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1-7 16:03
烟雨听雨轩 发表于 2011-11-7 15:30 6 R# `, z0 _2 X. p1 T4 t" k
杨白劳

! I: E( |  _7 ^, k( z??
作者: snchen    时间: 2011-11-7 16:58
     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之一,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内容的约定履行合同。增加工作内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已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案例中,用人单位安排技术员值班,是否属于增加劳动者的工作内容,要看该项工作是否属于其本职工作的延伸,或者在其范畴之内。显然,安排技术员值班与其本职工作并不具有关联性,因此应当属于增加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就该项内容协商一致,案例中,劳动者未对此提出异议,但不能等同于劳动者默认了工作内容的变更。因此,单位的安排在法律上有瑕疵,而且《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也要求用人单位关注劳动者的健康,劳动者一天的工作时间不宜过长,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精神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 N! z% }% S' |  j: M: b" [用人单位安排技术员值班是否属于加班?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应当是生产经营需要,安排技术员值班似乎并不满足该条件,但法律并未明确何为生产经营需要,从广义上讲,企业的设立,其目的就在于生产或者是经营,因此,其所从事的一切行为均可以归于生产经营需要之列,而且,这也要根据岗位的特点去考量,从案例提供的信息可以看出,企业安排劳动者值班,是在本职工作之外,另外为劳动者设定了工作责任,而且这项工作职责也与企业的运营相关,因此应当认定为加班。/ ~. i1 R& }, C+ l2 P

作者: sljpn    时间: 2011-11-7 20:09
可以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如果没有可以结合岗位说明,如果有调整一定是双方协商才行!
作者: akully    时间: 2011-11-7 22:24
呵呵。。。。
作者: 相识便是缘    时间: 2011-11-7 22:44
若是比较正规的公司,已经签订了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的两种情况:
* e9 ]) @; `4 }! D. v3 e; ^  1.若合同上写明工作内容的,若看监控室的工作不与合同相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此种额外工作安排应当与员工协商,征求员工的同意,方可安排工作,额外的工作时间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150%,周末:200%,法定假日:300%);
" B0 G) W. m2 h. U! i  p  2.若注明根据公司需要的其他工作之安排的,就没有违反合同,但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支付比例如上括号内比例。) s5 k6 t7 T$ y( H5 q9 x
另外,员工一天8小时工作制,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正常),专案性的活动除外。/ G/ x; p+ K+ [
如案例中描述的时间,每天上班8小时后,接着上9小时,谁能受得了,即使给予了加班费,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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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11-7 22:45
如果企业有这样的值班制度,不违法% ]( {. h/ h: A
这不,第二天6点下班不也不用上班了么?2 c/ T4 x3 Q$ H1 u; c
得给予适当的值班津贴!
作者: xujs    时间: 2011-11-8 11:18
1,要与员工协商,不能强求员工加班
9 P# A7 c2 U( a+ ?2,加班要付加班费,& R0 p5 Q3 |0 F' k! H1 s$ \5 [+ X/ _8 h
3,要有夜班补贴
作者: 沧海1    时间: 2011-11-9 15:42
作为劳资双方只要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协商一致是可以安排的,听从领导服从分配这本身也应该是职业道德的一部分,只要是劳动者能够接受,值班后安排了补休或算上加班的情况下也是劳动法允许的.个人之见,呵呵!
作者: 山村牧童    时间: 2011-11-9 15:56
不合理的东东!当然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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