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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面对背景调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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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ijianghong
时间:
2011-11-8 19:41
标题:
面对背景调查如何是好
本帖最后由 daijianghong 于 2011-11-8 19:42 编辑
A以前工作地区对离职证明不是很重视,入职从来都没有要求交离职证明,也没有做背景调查,A在这个地区工作了1年,换了4份工作。1年后A辗转另外城市,该城市对背景调查很重视而且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原件。但是A不明情况,应聘人事专员时,由于怕公司因为他一年换了4份工作会觉得他稳定性差对他不予考虑,于是在简历中造假,把4份工作的并在一起写成一份工作的时间。通过层层筛选,A最终入选,现在公司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原件,A这个时候才恍然大悟,自己不了解情况犯了大错。这家公司是一家很不错的公司,A不想放弃这家公司,但是A也不想撒谎弄个假的离职证明,一方面给觉得这样不诚信一方面又怕被查出来,或许公司也会进行其他背景调查呢。
问题:你们觉得A应该怎么做才是最妥当的?
作者:
一叶碧云
时间:
2011-11-8 19:45
请最后一家公司开离职证明吧……
工作时间写得含糊点
用人单位毕竟看重的是个人能力……只要能力强也不一定计较那么多:)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1-11-8 19:47
在公司有熟人还在的话,其实,介个,,,不是问题!
哈哈,国人,都懂的!
作者:
yaoming3
时间:
2011-11-8 19:57
本帖最后由 yaoming3 于 2011-11-9 10:41 编辑
简单,简单。
先托辞拒绝入职,但是与招聘处密切联系,等招聘处人事变动后再回来应聘,或者打探招聘处对于离职证明虚假问题的态度(注意,一定要薄、稀、混)。最后在呈交一份真实的背景报告再申请入职,一定能成功。
(这不是教你使坏嘛,
)
作者:
欣然如月
时间:
2011-11-8 19:59
建议A与最后一家公司的HR沟通一下,看能不能沟通一下,万一打背景调查电话,能否通融处理。
离职证明 可以不写时间或者写个大概的。 反正离职证明模板又不是新公司规定的。
作者:
stephenzhou
时间:
2011-11-8 20:05
同意云叔的观点,请最后一家公司开个证明,或者弄个假的,连唐骏都造假,干吗不为自己的前途做点无关痛痒的假?
作者:
leng2002
时间:
2011-11-8 20:22
我个人觉得可以和前任公司商量下,当然如果对自己相当有把握的话,也可以坦诚地和新公司说明,然后更改
作者:
治球集团
时间:
2011-11-8 21:00
解释清楚不在同城,开离职证明不大方便,用工作证明自己的实力吧
作者:
青竹仙
时间:
2011-11-8 21:28
用工作证明自己的实力。现实和历史都要看,但不是绝对,要灵活些。
作者:
LiuLiu168
时间:
2011-11-8 21:46
同意云叔,在最后一家公司的HR身上下点功夫,国人都懂的!
作者:
zsnzcx
时间:
2011-11-8 21:54
还是和原来家单位沟通,人事嘛沟通的就是人际。
作者:
zuodapeng520
时间:
2011-11-8 22:10
同意云叔的意见,现在既然舍不得造假也就显的必要,在说公司对个人的能力,比你那个什么离职证明要重要的多,等时机成熟的时候在跟你直接上司解释一下
作者:
思念是海
时间:
2011-11-9 05:45
关键是A在4合1时,合的是4家中的哪家公司,要找离职证明就只能去这家找
作为HR应该和以前4家公司的同事还是说的上话的,应该不成问题
作者:
wzj9001
时间:
2011-11-9 08:04
1、A在工作中表现自己---证明公司选择自己是正确的
2、再说公司要证明书有实际意义?
作者:
liuxingyie
时间:
2011-11-9 08:23
个人意见:首先是A要清楚自己大面试的大概结果,如果面试都通过了的话只差一份离职证明,何尚不与上一家公司沟通,开个离职证明,实在不行就搞一份假的,无论结果如何,都说明自己尽力了;如果离职证明只是一个面试的门槛的话,还得慎重考虑有没有必要找上一家公司开离职证明。
作者:
小名叫小明
时间:
2011-11-9 09:01
我不太同意楼上各位童鞋的观点
别的先不说,A首先要好好反省一下自己
1、为什么自己在1年内换了4次工作?
2、为什么造假?理由仅仅是“不了解情况”?
在这个论坛上混的都是HR
我们一方面大骂那些应聘者注水,鄙视这个不诚信的社会,另一方面自己又身体力行在造假,或者在某种程度上“鼓励”和“认可”造假,这算什么呢?这算是一种正确的态度和价值导向吗!!!!
这是符合我们这些作为HR的职业操守吗!!!
可能我这样说话比较尖锐,或者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但如果我是A,我宁可放弃这份工作......
因为这会是你职业生涯甚至人生永远的一个污点
即使你暂时得到了这份工作,如果有一天公司发现了,你一样被直接开除(这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大家都心里很清楚)
作者:
menglunancy
时间:
2011-11-9 09:09
唉。一开始写真实的不就好了,实话实说,省的以后麻烦啊。
作者:
朱小杨
时间:
2011-11-9 09:10
大家都提议造点假无妨了,那就找上一家东家通融通融呗
作者:
朱小杨
时间:
2011-11-9 09:10
大家都提议造点假无妨了,那就找上一家东家通融通融呗
作者:
HRGG
时间:
2011-11-9 09:13
我想我们只能就A当前面临的情况提出意见。
建议A非常诚恳地向这家公司承认错误,表明自己是出于看重公司发展和职位适合自己,希望为公司做奉献。允许公司给自己一定的试用期,用工作证明自己的实力,体现积极向上的心态。同时换个角度替公司分析,录用自己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应不拘一格降人才,以实力和业绩为选才依据。再者,如与前面几家公司关系还好的话,请他们出具鉴定或推荐函。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11-9 09:57
既然A是应聘人事专员
作为HR应该清楚诚信的重要性,建议简历尽量不要造假
若自己很看重目前应聘的这份工作的话,
和前公司关系好的话,可以让前公司写长一点的。直接写明离职日期就可以了,没事的,大家都有成人之美的。但离职搞得非常糟糕的,就有点难了。
不过纸上写的都没有用,日久见人心。
作者:
易达
时间:
2011-11-9 10:01
本帖最后由 易达 于 2011-11-9 10:03 编辑
还是先说明情况,在之前的地方没有离职证明这个正文,看看对方的反应,实在不行,那也没办法,个人发现,往往在这时候,对方(公司)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试用,因为招个合理的人也不容易啊, 其次自己如有幸真的进了该司,在试用期内就应多加努力、多加学习,用实际能力来证明,不然,即使进去了,能力不行也会被在试用期刷下来的。
不建议A去造假,不能养成这种习惯,遇到困难的掩饰。。。。诚实点吧,毕竟之前工作经历你已经造假了,内心里,你应该忏悔并学会珍惜。。。
作者:
junren0618
时间:
2011-11-9 10:03
建议向应聘公司岗位的直属上级真诚的、坦白的交代清楚此事为好。相信如果我是HR主管的话,将会公平、认真对待此事的。
作者:
fldr
时间:
2011-11-9 10:31
离职证明又没有固定格式,这不用担心哪~不要写入职时间就好了~~
作者:
echo_shuwei
时间:
2011-11-9 10:49
我认为A不应该接受这份工作,所以一招错,步步错。人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的。
既然A可以冲过重重包围,进入最后的调查阶段,说明A还是有一些实力的,那么换过公司重新来过吧。
此外,我不认可简历造假,离职证明造假的做事方式。
作者:
qq0681
时间:
2011-11-9 11:30
离职证明,不是入职必备的材料,可以说:离职证明不小心弄丢了,原单位不同意补办。人事专员毕竟不是关键岗位,能力更为重要。背景调查,是针对中高层岗位或敏感岗位,也不是每名新入职员工,都要背景调查!
作者:
鲁东东
时间:
2011-11-9 11:40
1、把自己做的简历有误之处向用人单位阐明来龙去脉,人品是第一位的‘
2、有条件的话,把前几个单位的离职证明补齐,这很重要呀
作者:
zdshuai001
时间:
2011-11-9 11:48
有点疑惑了?
作者:
ym83100
时间:
2011-11-9 15:17
如果我是A我首先开诚布公的主动承认在简历上造假,并说明自己是出于什么目的的情况下造假。其次将过去1年内4份工作离职的原因很诚坦的说出来,并说明我的职业生涯规划是怎样,需要怎样的平台和机会。最后说明现在的这间公司是很适合自己,在这家公司自己将来可以为公司带来什么。
至于最后的结果是怎样就看公司的对其的判断了,同时我也觉得A以后要应该对自己更负责任,要敢于去承担责任,而不是通过一些小手段获胜,真正成功的人士都是敢于承担责任的人,都是从磨难中锤炼出来,而不是投机取巧。
作者:
怒吼反抗
时间:
2011-11-10 11:44
本帖最后由 怒吼反抗 于 2011-11-10 11:47 编辑
如果是我,唉,这种郁闷的假设,大概只能做个假的,做法是与原单位hR部门沟通好,万一这边再一个电话打过去,那就连假都造不成了...
这哥们儿一年换四次工作,出的问题恐怕不只是简历造假那么简单,该给自己好好做个职业生涯规划,错误不是不可以犯,但是尽量不要老犯。
作者:
怒吼反抗
时间:
2011-11-10 12:29
小名叫小明 发表于 2011-11-9 09:01
我不太同意楼上各位童鞋的观点
别的先不说,A首先要好好反省一下自己
1、为什么自己在1年内换了4次工作?
首先,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你这个说法非常完美,但是,即使承认错误放弃这份工作,那么简历造假这事情仍然存在,他还是一个污点;没什么改变,放弃这份工作,只是逃避了这个污点,所以,我选择接受这个污点,以此来警示自己这份工作是通过污点来的,以此来警示自己应该珍惜这份工作因为这份工作让自己有了个污点,以此来警示自己不能一年换四份工作,以此来警示自己好好给自己做个职业规划,这也挺好的。
做HR,我也常常感叹世风日下,所以,我更能体谅一个机会对于求职者的意义,我公司目前不做背景调查,如果做,那么最好是一个电话打到前公司,或者查社保之类的,这样更保险,然后跟劳动者摊牌,协商一个好的解决办法,简单粗暴的拒绝或者放弃,可能使企业失去一个人才,也使求职者丧失一个机会。
我们可以发自内心的希望为诚信社会做出自己能做的改变,但是,不能苛求每个人都能在这样的风气下做到独善其身,有时候一点包容可能更有价值,毕竟人都会犯错,你不给他机会,怎么能知道他没有改正的愿望呢。
最后一点,公司发现造假就直接开除,劳动合同法似乎没这种条文,要凭这一条开除劳动者还是有很多技术在里面的,如果我的公司发现某一名劳动者技术好、能力强、为人做事都很真诚上进的话,我是不会因为入职造假这种理由建议开除他的,毕竟企业要的,都是员工的劳动提供的。
作者:
okornot
时间:
2011-11-10 12:41
楼上说的很对,支持。
我觉得如果A简历上一开始就写1年跳了四家公司,那就没一个公司会接受他的。一时犯错并不等于永远犯错,他只是职业规划没做好。这次的公司假如能接受他,我想他肯定会认真的干下去。至于背景调查,我觉得找之前的HR通融下就好了。过去只代表过去,现在开始要努力工作,感谢接受自己的这家公司。
作者:
白头熊
时间:
2011-11-18 00:11
很显然,坦率的告诉公司应该是最妥当的。原因有三:1、A本身就是搞人力资源的应该知道撒谎或者造假被发现后带来的后果;2、人事专员如果本身就不能坦诚做人,如何引导别人坦诚做人;3、对于前面的离职情况,未必对A就是劣势,可能这些离职是A选择的结果,如果你足够优秀,你的跳槽会给你带来很多的收获,有助于帮助你解决很多现在公司里面的类似问题。企业也会谅解你的,除非这种跳槽是被动的——被企业开除的,这种效果只能是需要A自己反省了。
个人愚见,不妥之处,请指正
作者:
tigerben
时间:
2011-11-18 09:33
其实这些都HR们逼的!我们把要找合适人的宗旨抛脑后了,总摆出一副审讯姿态去喜欢挑别人毛病,只要发现有问题,一脚踢得远远地。简历也就是一种推销自己的广告,中国的广告,你懂滴。所以,咱要一分为二看问题,客观做决定。
作者:
yhxfm
时间:
2011-11-18 17:20
看看别人怎么回复的
作者:
海之粟
时间:
2011-11-20 17:27
建议不要作假;不作假有助于提高A的职业稳定性、职业方向性。1年变化4份工作肯定是个错误,如果再作假,就错上加错。直接向这家公司坦诚说明,如录用,幸运;如不录用,继续找工作。总有宽容的HR与企业可以接纳他1年变化4份工作的错误的。
作者:
槿槿
时间:
2011-12-7 09:52
1、新单位要离职证明通常都是防止双重用工,所以从法律只要能出据最后一家的就可以了;
2、联系最后一家的HR正常都可以给开的,工作时间的话只能拜托一下人家了;要不就自己打印一个求人家给盖个章。
作者:
ken1980
时间:
2011-12-7 13:47
同意云叔的观点,请最后一家公司开个证明吧,其实,国人都懂得。。。
作者:
wge602
时间:
2011-12-12 17:41
同意云叔的做法,好好做工作吧,国人都明的
作者:
gao741852
时间:
2011-12-12 18:12
是的,大家的意见都非常好!这叫亡羊补牢嘛。我们应避免这样事情的发生。
我的一点建议就是:做事时尽量体现做人的原则和风格,避免刻意造假。。。其他的都好谈
这也让我想到一个HR 跳槽的话题,最近一位年资很长的老猎头同我讲,你们做hr的千万别轻易拿跳槽说事,我深刻理解他话里的意思。
1.三年内的跳槽对自己不负责,跳槽企业不认同,没有三年你能学个啥;
2.升官加薪只要踏实做事是水到渠成的事,这也许你认为我打官腔,但事实如此;
3.HR 门槛不高,从业人员广,简历不能真实显示你能否真正胜任较高要求,这也是好多具备很高悟性的HR不能被发掘的一个原因;
4.即便要跳,也要好好的工作到最后一个环节,不可失了方寸和礼节;
5.不是不跳,时候未到,(请你时刻准备好)时机一到,精彩一跳。
作者:
一树梨花
时间:
2012-2-22 15:34
值得借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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