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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种情况,企业算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1-11-11 19:14
标题: 这种情况,企业算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两件事。      一件是:这家企业,我刚辞职。已经算是办了离职手续,但也不算办完,而且,单子都在单位。当时单位入职时,约定的工资中,10%是绩效工资。试用期发80%。 但,我现在怀疑,他们给我计算的时候,是按90%的80%来算。也就是,基本工资的80%作为试用期工资。那样,也就少了200来块钱。可我觉得应该按约定全部工资的80%,法律会不会保护我的想法呢?$ U: I$ E- d3 D5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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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O$ m( N5 V9 w8 S, u/ c       二件事。我提出离职的时候,是周三一上班就提出了。我还在试用期,按法律规定,提前三天就行。但今天是周五了。我一直工作到下班。这算三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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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u8 o: p- w3 F# p% v- ^        但,公司没有安排人和我交接。而我也明确说了,周一我就不去了。可部门领导要求,我下周还得去半天,专门和他们交接。当然,下周再去的半天,是没有工资的了。% @/ Y9 X)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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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种情况,我一个在试用期内的人,肯定不能等到你招好人再走。别说30天了,就是15天也不可能。因为不用15天,我就该转正了。到时候太麻烦。一个已经想走提出来的人还要转正?) d' K2 m& e$ K# z

6 O+ S' J) \- Y5 R: D; V! E          而且,之前也发帖说过这个上司有多糟糕了。今天办离职手续,这家公司真是又把我恶心着了。这么不尊重我,就想着让我怎么付出,我才不肯呢。( O9 j0 u  y9 d& V% j% k9 }# I8 D
          何况,没有现成的人,你部门主管和我交接不就得了,回头你招到合适的人你再交接给他不就完了。那恶心的上司跟不粘锅似的,完全不搭理这个茬,非强调得和其他人交接。" n& w. E% t. O# W1 I6 m$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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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没办法,工资还没拿到手,有理也不敢怎么样,万一人家不讲理,咱更麻烦。唉。2 P# ]0 n7 g0 j1 V* a

作者: stephenzhou    时间: 2011-11-11 21:21
免费做半天又怎么样?拿完钱走人吧,如果不去的话,可能公司会扣你钱。现在你只有认栽了。7 T6 I5 i, g1 k8 Q" e

9 f- u, S! g5 i; R* V还有注意收集一些证据,以免以后公司不给工资没有证据。
作者: snchen    时间: 2011-11-12 09:39
对于第一个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合同约定的80%,你所述的绩效工资,也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故应当以合同约定工资的80%支付你的工资,如果你确定公司没有支付你绩效工资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 _7 p; P7 f* g" Q& g0 Q% @# {对于第二个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在没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预告解除的时间内与其办理工作交接,这也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精神的。劳动合同法提出劳动者应提前告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给用人单位时间做好各项准备,降低劳动者离职对单位造成的影响,这其中就应当包含工作交接的内容。单位没有及时与你进行工作交接,单位存在过失,从道义上讲,你可以在进行工作交接时,并与其协商报酬,但是在法律上将,在没有约定,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交接,你没有配合交接的义务。
作者: tt天蓝    时间: 2011-11-12 22:58
第一个问题,你手上有劳动合同吗?
- M$ v. h$ _. q4 F5 N第二个问题,你提出辞职是书面的吗?是"辞职申请"还是"辞职报告",是否写明离开的日期?是否收到企业方的书面答复?或者签收记录?
作者: wisner    时间: 2011-11-13 16:43
辞职申请和辞职报告有什么不同?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1-11-14 11:03
tt天蓝 发表于 2011-11-12 22:58 3 h1 z% \3 T3 O( p
第一个问题,你手上有劳动合同吗?. P2 ]) E5 p' ?$ O- w! l
第二个问题,你提出辞职是书面的吗?是"辞职申请"还是"辞职报告", ...

$ e6 n2 M. d6 ]$ _# w- C没有劳动合同。但我有入职第一天的日期的证据。当时因为记得说了句不够十天没有工资(虽然不合法),但多了个心眼,把当天公出的审批单复印了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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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b  z+ m' L1 S' A+ b这个单位,按道理说是一个月内签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入职两个月甚至半年都没签的也大有人在。说实话,因为我实在受不了这个领导,接下来工作也会很忙,也许整月也休不了一两天了。所以,就直接辞职了。我只提醒过那个半年没给签合同的,如果她觉得不想待了,可以申请仲裁,这半年因为没签合同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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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申请吧,不是书面的。是在公司内部通讯工具上告知的。但是,好像劳动法没有规定试用期内也得书面吧?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1-11-14 11:07
stephenzhou 发表于 2011-11-11 21:21
+ V  }% ^6 Y$ k$ S  U免费做半天又怎么样?拿完钱走人吧,如果不去的话,可能公司会扣你钱。现在你只有认栽了。2 r* ?; \' c) b$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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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注意收集一 ...

4 G# j) w6 Z. }" y% n9 ^说实话,要是个很厚道的公司,我也不介意这半天一天的。况且,之前每家单位(两三家),也没遇到过离职时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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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L$ k8 d4 A关键这个公司从入职就一直在恶心我,先是入职前多次面试一点都没提公司存在这么变态的制度。其次是遇到个极恶心的领导。然后是离职时,自己部门和人力部门都相当冷漠,好像没有这件事一样,并且,一个个只会提要求,完全不顾及你个人的正当利益。 一句话,这家公司太没人味儿了,里面的员工也被同化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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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t天蓝    时间: 2011-11-24 21:21
本帖最后由 tt天蓝 于 2011-11-24 21:22 编辑 $ B% N/ L2 c% y' N1 N; X
hr163mail 发表于 2011-11-14 11:03 * W! U0 B/ n; L. D3 H" i5 {
没有劳动合同。但我有入职第一天的日期的证据。当时因为记得说了句不够十天没有工资(虽然不合法),但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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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9 B/ O1 Y+ x7 e- _: [举证最好是书面的,法规没有写,并不表示不需要,要看是谁举证了。
7 G# M4 g+ K& _) i. E想想,企业说你没有提出过,你怎么办?1 N7 U7 {1 w: G/ I" X2 M9 c
比较安全的做法就是有书面的提交,并有对方收到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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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z. I  Y. d+ M" C' ~" Y或者有EMAIL,好象现在很流行,EMAIL也算证据的。" v5 I- \% y/ V# n9 |

作者: gxbgggly燕子    时间: 2011-12-31 13:57
帖子支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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