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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是变更劳动合同吗? [打印本页]

作者: ssund    时间: 2011-11-14 16:20
标题: 这是变更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时间:2011.3.1----2011.11.30。
现公司在原合同书背面的"劳动合同变更(续签)"上记录:变更劳动合同时间为:2011.3.1--2014.3.1的字样要求签名,这是变更还是续签呢?谢谢

作者: 温州小兵哥    时间: 2011-11-14 16:31
只是合同时间变动吗,如果协商一致的话,说是什么就是什么的。
如果是资方一方所为的话,因为原合同还没有结束,但也快要到期的了,如果说是续签,可以在11月初签订,但时间应该就会是2011.12.1-2014....这样的,如果是2011.3.1---后面,应该算变更的了。个人见解。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1-14 16:34
个人觉得是变更,因为续签的话,应该是2011.11.30~2014.3.1,而不是2011.3.1--2014.3.1。
影响的话,应该就是期限变长了,其他没改的话就不变。总得来说,觉得还是对你有保障吧,对公司也有保障。
期待其他的高手再作分解
作者: 小飞狐Lee    时间: 2011-11-14 16:46
变更,算一次合同期,猜测公司为了避免两次合同期后签无固定劳动合同(不续签无固定期2倍经济赔偿金),不过其真实目的还真不是很清楚,不知解读是否有误,高手指点。
作者: hzqlxls    时间: 2011-11-14 17:10
应该是变更吧,如果签订合同的日期也改成2011年3月1日之前的,就更好了。
作者: 猪笑迷    时间: 2011-11-14 17:39
小飞狐Lee 发表于 2011-11-14 16:46
变更,算一次合同期,猜测公司为了避免两次合同期后签无固定劳动合同(不续签无固定期2倍经济赔偿金),不 ...

支持这个观点。这招还真不好说是否违法。
作者: HR学生123    时间: 2011-11-14 17:53
有些想逃避劳动合同的嫌疑,但只有自己知道公司的这个目的,个人愚见。
作者: ssund    时间: 2011-11-14 20:30
小飞狐Lee 发表于 2011-11-14 16:46
变更,算一次合同期,猜测公司为了避免两次合同期后签无固定劳动合同(不续签无固定期2倍经济赔偿金),不 ...

是在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上变更的,即第一次签的时间还在上面呀,这样一来出了问题去仲裁也许就是算第二次吧,如是的话,不就成了掩耳盗铃了吗
作者: ssund    时间: 2011-11-14 20:30
HR学生123 发表于 2011-11-14 17:53
有些想逃避劳动合同的嫌疑,但只有自己知道公司的这个目的,个人愚见。

是在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上变更的,即第一次签的时间还在上面呀,这样一来出了问题去仲裁也许就是算第二次吧,如是的话,不就成了掩耳盗铃了吗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11-14 21:08
      据我现在了解的情况,应该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算一次续签。
      劳动合同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
      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续签的定义和特征,延长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符合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此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动合同。
       以上是我自己的理解和百度案例的结果,我正在找相关支持文件。。。
作者: junren0618    时间: 2011-11-15 09:58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4 21:08
据我现在了解的情况,应该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算一次续签。
      劳动合同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 ...

个人以为,如果想以变更形式来操作的话,不单单要在原合同上改变合同期限,至少还需要加上“因×××(原因),经甲乙双方沟通协商后一致同意变更原劳动合同期限为自2011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之后员工和单位授权人双方签字。
否则,将来一旦有争议的话,公司将会承担“已续签一次”的风险。
作者: subway_jj    时间: 2011-11-15 10:14
还是需要摸清政策啊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11-15 10:40
junren0618 发表于 2011-11-15 09:58
个人以为,如果想以变更形式来操作的话,不单单要在原合同上改变合同期限,至少还需要加上“因×××(原 ...

合同期限改变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内容。
作者: 小飞狐Lee    时间: 2011-11-15 15:27
ssund 发表于 2011-11-14 20:30
是在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上变更的,即第一次签的时间还在上面呀,这样一来出了问题去仲裁也许就是算第 ...

虽然有这个嫌疑,但第一次合同期还没期,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员工签字的话,公司还是有可以狡辩的地方。有评论说不能就合同期限进行变更,不知道是否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果有的话就比较好办。如果没有,仲裁部门虽然知道在合同期即将到期的时候提出这样的要求有某种不为人知的想法,但也很难给其下定义。
作者: junren0618    时间: 2011-11-16 08:56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5 10:40
合同期限改变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内容。

HR何必如此麻烦操作,有一个简单的方式,既可以规避掉在变更和续签上纠结,又可以将合同期限调整为公司的要求:
收回之前签订的合同原件并销毁(当然前提条件是将要变更合同期限的事由与员工交代清楚,他也愿意配合交还),重新再签订一份新的,即可。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11-16 09:02
junren0618 发表于 2011-11-16 08:56
HR何必如此麻烦操作,有一个简单的方式,既可以规避掉在变更和续签上纠结,又可以将合同期限调整为公司的 ...

方法是简单,可是前提条件很不容易达到。。
作者: junren0618    时间: 2011-11-16 09:11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6 09:02
方法是简单,可是前提条件很不容易达到。。

应该不难,之前也曾经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只要对员工解释的理由合情合理,相信大部分员工都会接受的。
作者: kuai乐    时间: 2011-11-16 09:17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4 21:08
据我现在了解的情况,应该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算一次续签。
      劳动合同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 ...

期待支持文件
作者: snchen    时间: 2011-11-16 10:39
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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