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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提前溜号到食堂吃饭,滑到致骨折,算工伤吗? [打印本页]

作者: Alex.hcw    时间: 2011-11-14 21:26
标题: 员工提前溜号到食堂吃饭,滑到致骨折,算工伤吗?
我司有一名员工,因早餐未吃向办公室主任要求提前下班去食堂吃饭,被准许后在食堂滑倒(食堂刚刚打开门准备开饭,地板刚拖洗还是湿的)。目前初步诊断腿粉碎性骨折。员工要求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o; _5 A5 s1 e  X- F

作者: stephenzhou    时间: 2011-11-14 22:21
应该属于工伤,工伤适应无过错原则,而且是主任同意的。
作者: 海之波涛    时间: 2011-11-14 22:36
尽可能的去申请工伤,参保了,干吗不算!
& a1 {  G. J2 q! W5 }7 t, C4 y"初步诊断腿粉碎性骨折”,认定工伤后,医药费大部分由工伤保险负担,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少十级,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作者: 大漠雄鹰123    时间: 2011-11-14 22:54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受伤,这个题目的焦点是吃饭是否是工作原因。法律规定因工作外的休息时间也认定为工作时间,因此员工提前吃饭仍可认定为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可以认定为工伤。实务中各地工伤保险部门一般也会认定为工伤,只是我们在具体申报的时候,不要写那么明显就行。
作者: 一叶碧云    时间: 2011-11-15 07:27
最重要的是界定去食堂吃饭,是否属于工作内容?+ c9 T% @" B. B% g* |/ ^2 Q. q: N, b
如果单位作息时间规定中午用餐属于工作时间(比如朝九晚五制度),那就算工伤!
6 ]' X0 W9 i" e如果没规定,那就不算……
作者: 日子张    时间: 2011-11-15 07:56
工伤 无过错原则,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1 ?" N% b/ r: i1 H9 ?" S0 E6 Y员工从事预备性和收尾性工作发生事故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x# q" e7 R, K- G( a

作者: ping52    时间: 2011-11-15 08:06
先申报了再说吧,不管怎么说,现在真的申报工伤的话对企业来说是有利的
* g! m( I) e# ]5 d- R这个也值得企业反思,不管是不是食堂地板太滑的原因,这都是企业的安全隐患,如果今天滑到的不是这名员工而是食堂的工作人员呢?应尽量改善这种状况才是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1-15 08:12
领导批准,不算提前吧。$ Q* r1 O3 L% u* N+ e
公司内受伤,无论过错,都算工伤的。
作者: yanzi9304    时间: 2011-11-15 08:38
认定工伤并不是对单位都是有利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是否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也要慎重申报
作者: 31号    时间: 2011-11-15 08:47
要分两种情况:' C; ]: n" U6 ?* l3 v' ?
一、如果属于下班之后自己去公司食堂就餐摔倒,应当不属于工伤。因为1不属于工作时间;2不属于工作场所;3不属于工作原因所致。该情况也不属于工作时间前后从事的收尾性工作所致,故不属于工伤。& ~" O7 \+ |3 z
二、如果属于员工去吃班中餐,这就属于员工正常的生理需要,则属于工作时间没有疑问,也属于工作原因,食堂则属于工作场所的延伸,很可能属于工伤。2 h; }# L) ?% t* R* R% u
即使不属于工伤,因为员工是在公司食堂内摔倒,公司有义务提供安全的服务,所以根据公司的过错程度来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作者: 看见你就头疼    时间: 2011-11-15 08:52
1、受伤了算工伤;) J( {/ j$ @  O8 U
2、溜号算违反劳动纪律,按规章制度处罚或警告;
9 y* \1 r% X( B2 i- q( T这个要分开来看的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11-15 09:04
提前去食堂用餐经过相关人员批准同意,午餐时间可视为工作休息时间,食堂可视作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受伤的原因是因为单位提供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且员工在食堂用午餐的行为和工作具有相关性。因此,应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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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U3 w3 `% h. ~: |5 C4 H
作者: sh1985l    时间: 2011-11-15 09:19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并经上级领导同意,可以认定为工伤
作者: 中队长    时间: 2011-11-15 09:33
当然算工伤,不正是体现你们公司人性化的时候嘛,再说了这实际也是工伤啊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1-11-15 10:04
算工伤,但对其早退到食堂就餐的行为可以进行相应处罚。
作者: windysos    时间: 2011-11-15 10:15
仁者见仁啊~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11-15 10:19
我认为应该申请工伤,企业参保为什么不申请?害怕亏欠社保了?
6 U, Q2 k( {7 j, I5 J9 u& r吃饭时间是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为什么不行?
1 [* ]4 `7 x, G* J8 ?# T当然各地有不同的政策,也希望将来能将你们的处理办法分享上来,供大家一起学习!
作者: fldr    时间: 2011-11-15 10:23
算工伤~现在评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对企业又没什么坏处起码我道行浅看不到~~~
* x8 k. G( R  m0 }: Y+ z; i能为员工争取把医疗费用报销了为什么不争取呢~~~~
作者: 31号    时间: 2011-11-15 10:26
是否是工伤是一回事,是否需要认定工伤是另外一回事。个人认为,凡员工坚持认为属于工伤的,都可以申请,这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因为劳动部门的意见员工更容易接受。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1-15 11:05
炼骑 发表于 2011-11-15 08:12 $ u$ }  E8 r  B3 Q' D! z
领导批准,不算提前吧。
9 [$ E  F1 c* h  r公司内受伤,无论过错,都算工伤的。

, L) \0 d3 b$ S" C<工伤保险条例>$ d9 G: F; \  {+ ]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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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R( T1 r4 N6 k2 ^" o6 b. Q(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Y# e( H8 y/ [4 ]+ k9 i5 B8 |! k

$ P. Y/ A2 J- G6 D)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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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K7 `- L8 M

  z& E, `, q7 T八、第十六条修改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K; x8 D4 l# e- E" E0 ]
( K# \) v1 H- Q& I; C6 j+ Y
“(一)故意犯罪的;+ s; f/ v5 r: v5 s

0 I7 g6 f# z: ^1 E9 y" j“(二)醉酒或者吸毒的;9 Q. v9 ?" X& [* M. j
9 F6 N+ Q- w" a% t  ]: z3 \1 I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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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上班期间,操作过程是无论过错的,饭堂滑倒,那么可以认为是公司的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司是有责任的。当然,在发生交通事故等,会有过错归属者的判断。- g9 B& B# C0 P! s4 Y. y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1-11-15 11:17
我记得这个应该分二种情况:一、如果食堂是福利性质的,就是由单位办的免费的,那就算是工作的延伸,可以算工伤。二、如果食堂是盈利性质的,那就是不算工作的延伸,不能认定为工伤。不知道有没有记错,请大家指正。
作者: baiyunwangjing    时间: 2011-11-15 12:18
学习了
作者: condylzj    时间: 2011-11-15 13:47
算工伤,因为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
作者: 鎏雪惺辰    时间: 2011-11-15 14:22
要从时间段和内容规定来界定:
% r" f! Z0 W* m2 N# O1、如果单位规定中午吃饭也属于工作时间,就算工伤。
5 ~# Z' N$ K" [, o$ `2、做的事情,要与工作相关的;如果他的工作职责与在食堂范围相关也算工伤。; u3 Q! J. {2 \
3、从本案例看,不应算工伤;一是事故地点,不属于自己的工作场所;二是所从事事情非工作事宜(个人吃饭);
作者: 天使大婶    时间: 2011-11-15 17:00
算工伤,早退就算不上了,毕竟是领导认可了的
作者: river_boy3    时间: 2011-11-15 20:03
比较难说,看你怎么写了,算不算工伤由劳动局说了算,如果有可靠的人担保还好一点,没有人担保,很有可能企业要吃亏
作者: xuening1216    时间: 2011-11-15 20:40
学习了
作者: 春天的小叶子    时间: 2011-11-16 13:34
算工伤!
作者: 上蛟龙    时间: 2011-11-16 13:47
工伤现在不都是医保局支付的吗?你是说需要支付工伤工资吗?这个确实需要给人家认定为工伤的
作者: 浣浣熊    时间: 2011-11-16 15:34
首先是工伤没有疑问,其次违反纪律或制度需要接受处罚
作者: 人资专员    时间: 2011-11-17 11:57
题目和内容有些出入,既然已经批准了,那就不算是溜号了。/ ]; D5 }9 h- g" m) l
再者,这应该算是工伤,个人觉得倒是应该看公司所处的法律环境,如果大部分企业都这样,我看也就没必要了,看公司领导的心情了。如果要按照法律来,那么,觉得申请工伤就是了,这既体现公司的正规,也体现了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嘛!
作者: jeansibelius    时间: 2011-11-17 14:04
这个肯定是工伤的。就像在生产单位因为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伤害一样,虽然单位有规定,是员工违反了,可一样是按照工伤来处理的。
作者: yhxfm    时间: 2011-11-18 10:58
应该算吧 员工也有不对的地方 上班就是上班 不应提前早退的
作者: johnny2win    时间: 2011-11-20 16:51
经过领导批准的就不能算溜号,算工伤有工伤基金支付部分,不算工伤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孰重孰轻自己衡量
作者: snchen    时间: 2011-11-20 17:08
应该算工伤吧。
作者: tigerben    时间: 2011-12-8 10:27
一叶碧云 发表于 2011-11-15 07:27
8 J0 C2 i) i* @1 S最重要的是界定去食堂吃饭,是否属于工作内容?
8 k7 ]9 R' d* d- Z6 n' d1 B如果单位作息时间规定中午用餐属于工作时间(比如朝九晚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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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回答让我有些糊涂说最重要的是界定是否属于工作内容?后边讲的应是是否属于工作时间的问题,判定依据又变成了是否是工作时间。非应酬的吃饭肯定同工作扯不上关系,提前吃饭显然是还在工作时间内的。我认为,除了工伤认定规定的一些条件外,通常上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认定的基本要素。虽然,领导知晓此事,但终究不是工作原因,案例中已表明只是没吃早餐,而不是提前吃饭去执行某种工作,所以也同预备和收尾工作等条件扯不上关系。我想强调的是,领导同意并不能改变非工作原因的事实,如同自残不能算工伤,如果领导同意自残就能变工伤吗?---个人意见,欢迎拍砖!
作者: 一叶碧云    时间: 2011-12-8 11:43
tigerben 发表于 2011-12-8 10:27
) j7 D8 W2 Y- H! ]$ f您的回答让我有些糊涂说最重要的是界定是否属于工作内容?后边讲的应是是否属于工作时间的问题 ...

6 }% x8 E- t& z- F) D! C: i1 ~我的意思是这样的:如果单位有规定(不是领导同意不同意),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中午就在单位就餐,那么就餐就属于履行工作而解决必要生理需求,那么中午就餐,这个时间就算工作时间,就餐发生伤害,就要算工伤!
6 _; b3 z8 W% H, b# Z# \  E7 }4 ]# ?3 k% ?) Q+ R$ |
如果单位没规定中午都要在本单位就餐,允许员工自由外出就餐,员工可以在本单位就餐,也可以外出就餐,那么中午就餐的时间就不算工作时间,员工就餐发生的伤害就不能算工伤!* T0 g) {; }1 l1 x
2 j! V+ a6 C0 ^3 l
至于您说的自残,扯远了………………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12-8 15:03
你可以总结一下公司的最后的做法!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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