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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处理员工擅自离职? [打印本页]

作者: 得意时淡然    时间: 2011-11-17 16:17
标题: 如何处理员工擅自离职?
工厂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试用期员工除外),目前有员工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前提下自离,那么公司是否有权利扣除其工资的一部分。扣除金额以多少合适、合理、合法?针对此行为,公司该按什么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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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gerben    时间: 2011-11-17 16:22
不能说扣除,可以暂时冻结其薪资。如其又返回办理清手续,再正式结算工资,到时可根据制度和损失追究责任。没返回就
作者: 得意时淡然    时间: 2011-11-17 16:24
tigerben 发表于 2011-11-17 16:22
5 S7 |) s; U0 M4 f不能说扣除,可以暂时冻结其薪资。如其又返回办理清手续,再正式结算工资,到时可根据制度和损失追究责任。 ...

3 Z6 d; C0 e+ w损失这个东西很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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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11-17 16:24
员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不来上班,根据公司制度员工旷工几天以上按照离职处理,为了规避问题应该从员工入职开始应做些防御措施或做好记录,以备将来出现问题做到有依据。如入职时阅读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并有阅读记录员工签字。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11-17 16:26
同意楼上糖糖的看法
作者: 得意时淡然    时间: 2011-11-17 16:48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7 16:26 6 z7 k4 v# O. e$ O. R- n- {0 `
同意楼上糖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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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入职培训都是有做过的,包括规章制度的培训也是有员工签名记录的。主要是企业如何处理这类的员工?扣工资毕竟是不合法的,但不采取这种手法如何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发生呢?请各位大虾提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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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11-17 16:51
暂扣工资嘛。。电话通知其过来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离职有义务协助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交接。。。
作者: 看见你就头疼    时间: 2011-11-17 17:16
同意所有楼上的所有看法
作者: tigerben    时间: 2011-11-17 17:17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11-17 16:24 - ^7 H' Y+ i$ \4 [; Q4 K$ k6 J
员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不来上班,根据公司制度员工旷工几天以上按照离职处理,为了规避问题应该从员工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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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旷工多少天,依制度做开除也罢。该扣的扣,该罚的罚,只要他办理清离职手续,就必须要结算工资的。
作者: hrsxf    时间: 2011-11-17 17:46
对于旷工多日按自动离职处理的情况,公司的规章制度除了有员工签名之外恐怕还不行,有些时候员工电话联系不上玩失踪,企业应该以正式快递函件将自动离职声明寄其户籍地,保留快递函寄件凭证。否则,员工在外面出了问题,劳动关系还与原公司没有解除,会有麻烦。
作者: 李学波    时间: 2011-11-17 21:19
恩同意楼上观点   自动离职人员首先按照身份证地址寄发快递通知函 限期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声明解除劳动关系,保留单号和通知函的对半联(注:根据员工已经签字认可的制度),并声明如不办理或者完成交接 ,公司保留对其工资处理的权利。
作者: 泫冰    时间: 2011-11-18 10:45
得意时淡然 发表于 2011-11-17 16:48 ' O7 [' Z5 |! S4 i
员工的入职培训都是有做过的,包括规章制度的培训也是有员工签名记录的。主要是企业如何处理这类的员工? ...

# ^' l( q4 Y3 O- c2 f你们公司是否有规定旷工几日算离职,若有此规定可在其旷工几日后按离职处理,并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然后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寄给其在入职时候填写的联系地址或身份证上的地址。至于工资,可暂缓至该员工来公司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正常发放。
作者: 云再见    时间: 2011-11-18 10:54
楼上OK
作者: chendu2009    时间: 2011-11-18 11:00
首先应该以正式快递函件将自动离职声明寄其户籍地,保留快递函寄件凭证。否则,员工劳动关系还与原公司没有解除,会有麻烦。
作者: 周末girl    时间: 2011-11-18 11:00
我们公司是这样子的,如果是自离的话就表示自己主动放弃本月的工资了。并且我们公司的自离率相当之高,一般是没有上几天班的自离了,再有就是做了一两年的也有自离。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1-11-18 11:10
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内员工)没有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这个比较难。我们单位在合同中写明是扣一个月工资,实际操作时是扣1000元,至今尚未出现问题。
作者: 鹤舞九霄    时间: 2011-11-18 11:24
员工自动离职,企业要尽到告知义务,首先要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函寄到员工入职登记时的地址,并注意保留邮寄单,在邮寄无人接收并退回时,要在主流报刊上等广告,告知这些员工规定日期内回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以免后续引起劳动纠纷。5 o# M) D) j! T9 w. G

作者: 得意时淡然    时间: 2011-11-18 21:41
ycdbkun 发表于 2011-11-18 11:10
: b2 g! }, m0 ^# L, ^. [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内员工)没有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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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楼上。上面说的贵司在合同中写明是扣一个月工资。实操是扣1000元。这条可能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损失这个问题举证是较难的,另外记得合同法中也有规定如造成损失的最多是扣除员工工资的20%。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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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鱼哥    时间: 2011-12-4 19:52
理清公司操作流程
作者: 如梦@    时间: 2011-12-5 16:08
暂时冻结工资直到办理完离职相关手续!
作者: fldr    时间: 2011-12-5 17:24
本帖最后由 fldr 于 2011-12-5 17:2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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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时淡然 发表于 2011-11-17 16:48 , {' \7 P# _- Q; q! S
员工的入职培训都是有做过的,包括规章制度的培训也是有员工签名记录的。主要是企业如何处理这类的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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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5 a3 B' R. u" R! H) p7 s" D8 M个人建议:自离员工越来越多,企业很难管理,可以从离职证明上入手(转社保和公积金是必须有的,某些公司入职前必须提供的)!5 a2 c7 Y9 b& v  g6 v( N, n! B
据我个人经手,很多自离人员后来返回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都是因为想要一张离职证明,企业可以将其在职期间表现以及离职方式等标于离职证明上,以此来防止或降低员工不告而别就离职!
. f2 m" R, v! ]9 R当然自动离职冻结工资是必须的,但在没有证据证明确实对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是违法的。, h/ @3 p# _/ P) h5 N2 ^0 i- |6 o
可以先按旷工处理,若员工回厂办理离职手续时可依规章制度将其旷工期间工资如数扣回,我想如果入职时规定清晰的话员工是不会有意见的~~~若员工态度恶劣而且坚持不允许企业扣工资的情况下,企业可以给其算一笔账,因其无故离岗给企业造成的产量达不到,品质降低出货量少等等的一大笔费用,不都是企业可以算出来的嘛~~~呵呵
作者: 猫猫是水灵灵    时间: 2011-12-5 21:11
    我所在的公司是这样操作的。如发现员工未来上班,就会电话通知他,如果得知是他本人不想从事这个工作了,那么就会提醒他要按照公司正常程序办理离职程序,如果员工执迷不悟,那么就从不上班那天开始计算旷工,到达一定天数做辞退处理。
作者: 和萨    时间: 2011-12-6 13:45
首先公司要有违规处罚制度并保留员工知晓的书面记录,在就是达到员工旷工天数,通知员工在几日内办理,发函或者是登报申明,并保留证据,工资还是要发的,如果因离职导致的损失,可以请财务做出合理的评估扣除。
作者: 糖醋渔    时间: 2011-12-6 17:20
同意二楼的  这个就是旷职嘛 我们公司旷职的都不发工资的 除非来办手续 在发
作者: yczhiq    时间: 2011-12-7 14:09
学习了!!!
作者: 秒月    时间: 2011-12-7 16:35
李学波 发表于 2011-11-17 21:19
5 Q$ r, z& y# K7 X$ Q恩同意楼上观点   自动离职人员首先按照身份证地址寄发快递通知函 限期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声明解除劳动关系, ...

7 A" H2 @" ?4 m! F# o3 |8 O4 Q6 u嗯,对的,这样做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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