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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手册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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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寒溪儿
时间:
2011-11-17 16:34
标题:
员工手册签收
总公司有一份员工手册,现需子公司员工签收总公司员工手册,可否加备注:总公司员工手册适用于子公司。是否有效?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1-11-17 16:42
本帖最后由 小差火 于 2011-11-17 16:4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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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母子公司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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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总公司与分公司应该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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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xjy784
时间:
2011-11-17 20:38
何不将总公司的作为参考做一份适合自己公司的岂不是更好?人力资源很多细节,不该偷懒时还是勤奋点好,呵呵。
作者:
xinyu2004714
时间:
2011-11-17 21:05
呵呵,想参考一下
作者:
liwang1
时间:
2011-11-18 13:19
太笨了你,直接把总公司的员工手册改一下名字不就行了吗?改成子公司的名字。
作者:
燕小东
时间:
2012-7-12 10:23
有时候换汤不换药也未尝不可
作者:
碧溪金沙
时间:
2012-7-18 10:53
要切合实际,有操作性。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7-18 11:55
母公司和子公司一般有不同的名称,各自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一旦引起劳动争议,会产生很多比必要的麻烦。而总公司和分公司就不存在这种情况,总公司的员工手册可以适用分公司的。所以,把名称改改就行。
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2-7-25 14:34
最好在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时候就签收
作者:
geniusacn
时间:
2012-7-26 11:04
这要看工会的吧~是否同一个工会组织?同一个的话应该可以同时使用。。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作者:
liqiao1015
时间:
2012-7-26 11:47
还是要细心些啊,最好还是自己重新拟份吧~~
作者:
人力007
时间:
2012-8-17 11:31
总公司制度的是通用版本,各个子公司可以结合实际如不同地域可能相关政策不一样或者不同公司管理完善程度不一样等因素,做一些微调,但总原则一定要坚持,个人愚见,谢谢!
作者:
小小葱拌豆腐
时间:
2012-8-17 16:04
是啊 还是重新再做一份手册吧
作者:
jimlyzhou
时间:
2012-8-20 18:02
如果制度中注明所包含子公司分公司,应该有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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