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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情况可以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1-29 08:50
标题: 这样情况可以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吗?
本帖最后由 炼骑 于 2011-11-29 16:23 编辑 ' N0 A% [' I" u; C) k
2 D9 X7 G) U. o$ d! r+ T# Z( y) @ 有一批员工在四年期间与子公司签订了两次合同,一次是签订一年合同,一次是签订三年合同。现在第二次合同快到期了,母公司为了方便管理,想让这几个员工的合同与母公司签订,而不再与子公司签。员工与母公司签订后,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待遇都不变。员工觉得这次再签订合同,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注(子母公司在法律上是两家独立的公司与不同的法人)
5 [/ V+ @& ~. c" M" R$ B. F( d问题:' b0 j8 }. [& y' s v
1. 若这些员工与母公司签订合同,那么在这公司工龄是四年,还是又重新算起?! e6 [9 i6 g3 F, p0 q
2. 与母公司签订合同时,员工是否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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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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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ytyuxi 时间: 2011-11-29 08:57
本帖最后由 yytyuxi 于 2011-11-29 09:36 编辑 1 e( j% r; u: P# x: k1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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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从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到今天,还不到四年的时间,就是说第一次的签订是在新法实施之前,所以不能算是新法后连续签订2次合同,故不能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
3 J# N; B* c7 R第二,现在所说的工龄,只有在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尤其是1993年之前有视同养老缴费年限的,才有实际意义。对新人(1996年之后参加工作的)来说,工龄,没有实际意义。只有企业承认司龄,增加司龄工资,才有点实际意义。/ S; Y# B+ U2 J7 K' {! U8 c
作者: qd991 时间: 2011-11-29 09:01
1、工龄必须连续4 T7 m& c8 _# x- v/ |7 x! x3 v/ a. d
2、员工要求签无固定期,最好签!至于与母公司签合同,是否有赔偿金风险,最好问下律师,是否需要出具协议书
作者: Desert369 时间: 2011-11-29 09:02
1、工龄是以社保缴费年限确定的。不会因离职,新入职而清0,最多是在任职公司“清0”。
( g* x D- Z6 q2、连续二次签订前提是同一用工主体。如果是母子公司的关系,那么理应签订无固定。若用工主体不同,则可不用签订无固定。案例中子母公司在法律上是两家独立的公司与不同的法人,可见在法律上是不同的用工主体,但在实际上却是同一家的,个人认为还是给员工签无固定吧,这样可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凝聚力,起着留下老员工的作用,这样,其它员工也会欣慰。
: W0 ~5 k! F q x8 O3、最后,想说的,不要怕无固定,他毕竟不是铁饭碗,员工违纪是可以解除的,和固定期限合同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在企业裁员时,不能优先裁掉这些人而已。
作者: 一叶碧云 时间: 2011-11-29 09:05
1、工龄当然算4年,但本公司工龄从0开始计。当然如果母公司同意子公司工龄同时也可作为母公司工龄的另当别论: z5 [% C+ V% \) `$ J' M
2、不符合无固定期条件,原因除了沙发所说的原因外,更主要的是签约主体变了……母公司相当于新单位
# \# P' ~4 [9 `3、与母公司签订合同后,还在子公司工作的。母、子公司要有用人的制度及协议规定,否则可能会发生扯皮现象……
作者: jadeshi 时间: 2011-11-29 09:06
没必要如此做。再说,这样员工会认为企业不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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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要签,也要法人一致,法人主体发生变化时,可以将前四年作为经济补偿金支付员工,由子公司(原签订合同资方),然后再与母公司签;或着为员工延续计算工龄并与员工有书面承诺。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11-29 09:08
如果你要迁回母公司,应该把子公司的经济补偿问题先解决咯!~
作者: lindatangwh 时间: 2011-11-29 09:12
1. 若这些员工与母公司签订合同,工龄是四年,还是又重新算起?
. F$ Y: p6 L$ x8 t法律规定的工龄是连续计算的,即使是在不同单位,也可以累积计算;3 K0 @" D8 o U, T y, z
若单纯从公司的工龄意义上来讲,要看该公司的界定了,有些公司规定工龄是不含之前工作单位的工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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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母公司签订合同时,员工是否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条件?3 ?1 x5 {, S, Y3 u7 T% I8 C( {
: n W- V- \3 G1 T/ ^3 @/ N不符合,因两家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从法律意义上讲,不是同一家公司。( s5 ^. Z4 C' _( ]# D8 A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11-29 09:29
一、员工工龄为4年,在母公司工龄可以清0计算。( D4 \% j& T" t- P/ \$ F
二、不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
: s2 o7 ]% B" @5 t* i1、连续两次签订是从2008年开始计算。
' {& q* _4 F, B4 E2、合同主体应统一。) ?! {% A3 l! J3 ~' k% D
这件事本身没那个必要,与子公司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同意续签,则需要先支付经济补偿金。无谓的增加用工成本的事情,何必去做呢
作者: lzg043 时间: 2011-11-29 09:38
一、签约的合同主体变了,应该重签。不符合无固定期限。
) [8 u/ ]' f' |+ g* r二、工龄是在一个公司的相对工作年限,换了公司,工龄清零。
作者: 榆杨 时间: 2011-11-29 09:41
这个问题还真得注意下呢
作者: liulei01 时间: 2011-11-29 09:42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R4 F$ k, u2 W2 B
1、给人家赔偿金解除合同,一切从头计算
6 x/ E7 c7 S: q: K2、要么继承上家计算工龄和次数(个人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如果工龄继承的话,次数也应该继承)
作者: 眼睛树 时间: 2011-11-29 09:46
1. 若这些员工与母公司签订合同,工龄是四年,还是又重新算起?" r. M% o/ B) U& y- A2 k: ~5 }$ \; x" Q9 P
答:工龄是连续的,4年
& {2 ?+ T, A( j) ^0 T. L1 T) |2. 与母公司签订合同时,员工是否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条件?+ {) P& s$ ~2 q
员工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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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源 时间: 2011-11-29 09:52
1 法律规定的工龄是连续计算的,即使是在不同单位,也可以累积计算;
$ w) e$ S* m! B$ c1 ?2.符合还是不符合,要看两家公司是否是不同法人独立的法人。
作者: bigbig009 时间: 2011-11-29 10:01
四年,(你如果先把在子公司的补偿给了就可以清0)..
. Y. _2 E/ S. b5 f已构成无固定期限合同要素(因为你不能证明你们母公司与子公司不是母子关系.)
作者: qangel 时间: 2011-11-29 10:09
相关回答前面的家人已经有了,我这里就不再说了2 B/ N( d% }% |6 I
总之,这事情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避免扯皮和纠纷的出现
作者: 生活开始甜 时间: 2011-11-29 10:39
学习了,这个问题真是应该多多注意呢!还求高人指点!
作者: HRYINGWANG 时间: 2011-11-29 10:41
如果按照劳动法来讲,用工主体改变,就要付补偿金
作者: qiumr888 时间: 2011-11-29 11:34
学习
作者: 410404919 时间: 2011-11-29 11:53
应该签
作者: xuemox 时间: 2011-11-29 15:10
无固定期限合同真有那么大杀伤力么?影响是在哪里?
作者: 天青色等烟雨 时间: 2011-11-29 15:16
第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要看他是不是2008年后连续签订第3次合同;第二,无固定期合同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尤其是在当前招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第三,补偿金的问题要注意区别主体。一旦支付补偿金了,那么则说明是不同的公司了,所以也就不满足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了!此!
作者: 烟雨听雨轩 时间: 2011-11-29 16:12
法律上的工龄与你在那家公司上班没关系吧,楼主想问的是入司时间?0 f& W7 W% J% }
至于是否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个人觉得是不可以的,原因是签约的用人方发生了改变。
作者: kuai乐 时间: 2011-11-29 16:27
不用补偿、不用签无固定、工龄连续计算
作者: 相识便是缘 时间: 2011-11-29 20:05
子公司与母公司是独立法人,合同签订次数不能累加的,除非协商后解决,但要看母公司的意思了。4 t$ m0 a1 e: {6 ^, I; u, j
若是母公司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也只能按照正常的合同签订走了,工龄可以算是四年的,现在算工龄有“厂外年资”一说了。
作者: 秒月 时间: 2011-11-29 21:33
很明显是有阴谋。
作者: wushijun 时间: 2011-11-29 22:01
既然母子公司是独立运营的,又是不同法人代表,建议还是由子公司签订,或者给予补偿,在与母公司签订。
作者: xuehaibi_87 时间: 2011-11-29 22:03
一、工龄为4年. C4 ^/ I6 B5 ~
二、不同法人、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作者: 西藏2046 时间: 2011-11-29 22:09
无固定期限合同也不是那么恐怖的
作者: xuemox 时间: 2011-11-30 08:17
xuemox 发表于 2011-11-29 15:10
0 @7 `4 G& }2 l( V3 ~无固定期限合同真有那么大杀伤力么?影响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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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了!
作者: wuqi062 时间: 2011-12-3 11:39
本帖最后由 wuqi062 于 2011-12-3 11:3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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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这些员工与母公司签订合同,那么在这公司工龄是四年,还是又重新算起?
- v- W4 {" m5 F7 d7 ^因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司龄重新计算。但如果母公司是子公司的全额出资方,我想情况会有所不同。2 w/ j6 N4 A4 N+ T9 O8 l8 m1 O
2. 与母公司签订合同时,员工是否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条件?
6 Q5 p& X& v1 e《劳动合同法》现在距08年颁布实施还未满四年,那么就是说现在已经满四年的劳动合同是在08年之前签订的,也就是说08年之后,公司与劳动者实际只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并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员工要求可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 W2 Q( v( P2 v, D, _& T. aps: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7 [: k1 H) G9 ~4 d
5 _# k$ q" }$ T“无确定终止时间”并不是说签订了终身劳动合同,公司同样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对劳动合同进行解除。
作者: 沧海1 时间: 2011-12-4 10:05
按照劳动合同法条文办理不就行了吗,合情合理又合法.呵呵.
作者: 小笨熊84 时间: 2011-12-12 11:14
yytyuxi 发表于 2011-11-29 08:57
+ {; l7 Z, ?+ U3 s' |2 n第一,从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到今天,还不到四年的时间,就是说第一次的签订是在新法实施之前,所以不能算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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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很实际,因为涉及到赔偿的多少问题
作者: 小笨熊84 时间: 2011-12-12 11:19
楼主这里说的工龄是在子公司服务的年限,大家不要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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