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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博文案例分享】员工睡岗该不该罚 [打印本页]

作者: 特种呆鱼    时间: 2011-12-2 15:39
标题: 【博文案例分享】员工睡岗该不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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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前天凌晨四点多大领导去车间巡查发现车间睡岗现象严重,遂临时决定出台一个新的规定:对于夜间睡岗的员工,罚款200元/次,纪检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总负责人为分管HR的副总。4 [: k" M* m& c8 ~% L8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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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定一出,生产部意见最大,生产部经理认为这样做不符合人性化管理,可能会激发员工的矛盾,影响正常生产。他认为:第一,处罚太严;第二,保安(唯一负责巡查的)权利太大;第三,发现睡岗者时,没有让他们当场签字确认。而分管纪检的副总和负责销售、采购和财务的副总则认为,该项制定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巡查组只要保安负责就行,不能再安排车间负责人一起去巡查(生产部的意思是安排当班的班长和保安一起去巡查)。  M8 R! \8 Y$ Q* O5 ]) _4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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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公司属于生产型企业,而且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管理层一致认为绝对不允许睡岗的情况发生。在这一点上,生产部及负责纪检的部门意见一致。唯独在处罚措施上有异议。目前车间现状是:车间员工月综合工资在3000元/月左右。车间工作环境较差,年轻员工居多,每月离职率居高不下。生产部经理认为如此严苛的规定可能会引起员工的不满情绪。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处罚应该预先告知员工并确认,不该仅凭巡查员的一面之词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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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如生产部经理所言,笔者认为,此次措施的出台包括执行有些草率。笔者建议:! {+ `) Y* j& e' q* L4 @
1、通过部门经理例会,针对睡岗的处罚措施共同讨论一致通过后开始实行;' g; v+ f' l) N' V
2、由各部门负责人通知下属员工最新规定,HR部门公示新规定,另HR部应该在公示处拍照备案;
6 g( l2 H. x& U- C" S! w3、巡查组人员夜间巡查时应该叫其他车间的负责人一起去巡查睡岗者(不能只让保安单独巡查),先拍照记录,同时叫醒睡岗者并签字确认;
. I5 I- H2 D  O' X/ i4、巡查结果交由负责纪检的部门,出处罚通知,同时处罚单上需有睡岗者的签字才可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罚金;6 J) [0 r' U' x) _: F* d" [
5、制作醒目的警示牌如“违章自杀,睡岗送命”等,时刻给职工安全提示。3 @$ O9 t! S# y" r) G$ @
总之,对于企业来说任何处罚措施都只是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公司与员工不是官与贼的关系,而应该是合作共进的关系。以上建议只是笔者个人观点,希望同行能提出更好的意见。$ m: o5 Y+ m/ V% e2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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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g$ Q+ p/ `% P) L原文地址http://bbs.chinahrd.net/home.php?mod=space&uid=819494&do=blog&id=26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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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d991    时间: 2011-12-2 15:43
咋重复了?
作者: 海之怀抱    时间: 2011-12-2 15:46
我翻看自己ide帖子也是这个情况  带鱼快修理下吧
作者: yytyuxi    时间: 2011-12-2 16:16
本帖最后由 yytyuxi 于 2011-12-2 16: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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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e+ d1 J+ ?5 u7 {; c* r5 T$ B呵呵,是系统的事,有一段时间还出现乱码呢。网站负责人应出来澄清一下,下次在系统调试之前,应该出一个通告,或者发个通知。
作者: 猪笑迷    时间: 2011-12-2 16:28
有几个疑问啊。
2 n4 {/ X! _  f. `1、如果拍醒睡岗员工,员工狡辩说“我没有睡觉,我就是眼睛进东西了,闭了一下子”,怎么办?睡没睡,没有科学的衡量标准;
5 p( L4 v% S  f* X9 l1 k2、如果因为第一种情况,开恩一次,后续被罚员工,是否服气;: x8 W7 r# B  E, t  c! Z- U* i
3、既然存在员工睡岗现象,是不是可以找措施避免员工睡觉,而不是事后处罚。或者是不是因为工作安排本身就不合理造成了睡岗现象比较普遍?
作者: 蟹蓝    时间: 2011-12-2 16:38
人性而不任性,貌似论坛之前有过这方面的讨论.人性化是建立在服从公司规章制度基础上的,没有这个,后面的0都是空白的,所以个人考虑或者金钱处罚或者公益劳动.
作者: ltl3525    时间: 2011-12-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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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工厂就有这样的情况,我们做法是, |% e' `: W) w+ G
巡厂人员带着相机去当场拍照,之后于其部门负责人去却沟通确认并开警告书,人事部开出“扣款通知书”" w4 Z5 I0 K  i& C3 A! ]
之后在工资里扣除。(费用50-140元,看情况而定)+ ^* @6 `- C/ ]
制度直接在《员工手册》上有,《员工手册》通过工会表决后生效滴
作者: wushijun    时间: 2011-12-2 16:46
个人认为:
" f4 k, z5 @4 d- }7 R% \  1、人性化管理建立在规章制度下3 V! A$ q6 h8 |9 a( S; X- Z9 P  h0 Y
  2、处罚却是太重了,可以形成处罚阶梯,比如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第三次重罚,第四次辞退,这样员工可能会好接受一些。
3 @, A2 @+ [. ]# E" l+ _  3、一项制度的出台还是需要进行讨论,评估企业的现状,不能一味的处罚而影响生产。
作者: sawasdee    时间: 2011-12-2 16:47
争取在首页留名啊~~; a; ^, Y5 O# w, I
这个问题没遇到过,好好学习了
作者: yytyuxi    时间: 2011-12-2 17:04
yytyuxi 发表于 2011-12-2 16:16
( H  Q6 u1 u6 P& ~# ^呵呵,是系统的事,有一段时间还出现乱码呢。网站负责人应出来澄清一下,下次在系统调试之前,应该出一个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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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一开始还以为我编辑出了问题,这样大家知道后,也能够理解。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2-2 17:07
2、处罚却是太重了,可以形成处罚阶梯,比如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第三次重罚,第四次辞退,这样员工可能会好接受一些。
% s3 Q) d6 ~8 P7 }0 h% o同意
作者: 如烟如梦    时间: 2011-12-2 18:49
先写保证书,教育---再罚款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1-12-2 19:29
处罚是目的吗?是不是管理只有罚款才有用?对于上班睡觉的一定要管,并且要严厉的管,但管理的方式是不是只有罚款?其实对于小学生来说,在众人面前认错,也许比罚款要有效,那大人是不是一样呢?) j; h3 i& X* d/ x6 |* x1 F7 R$ w
至于检查的话,可以保安和值班的生产主管一同去查,拍照录像取证,对于屡教不改的建议辞退处理。
作者: somen    时间: 2011-12-2 19:40
车间员工工资还不错。。如果我们车间这么做,直接都跑光。, \  v, U; M& v; C! l# B2 k

2 `6 E7 ^# `" F8 ^0 H( k+ v按阶梯式处罚还是比较容易接受些。
作者: zzdlhr    时间: 2011-12-3 08:35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企业都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企业不允许存在的问题,出了问题要解决,可罚款是最好的方式吗?该企业离职率高,晚上有员工睡觉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比如工作时间长)还是工人自身时间没有安排合理?等等,知道产生的原因才会有好的解决办法,而不是上来就是惩罚。
# w* |+ t; ~2 R! ~$ ~/ e管理管理,重在理而不是管,发现这种现象不好,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影响产品生产进度、质量还是对员工生命安全有威胁等等,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人都知道为什么我们要禁止这种行为,其次就如同楼上所说的,应该给大家个适应期,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进行一定的处罚,第三次等等。
作者: joy575    时间: 2011-12-3 09:02
领导的决定永远都是那么想当然,不经过大脑过滤啊。。。。。! u' z; @6 |- J' V; |1 }
关系员工切利益的事情可以这么草率决定吗?现在生产型企业的用工荒还少吗?知道什么叫尊重员工吗?* D+ E: N0 k7 k
没有员工,领导领导谁啊?谁来创造剩余价值让他们剥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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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f  p* v  ~0 @这样的事首先和员工中的骨干人员,有影响力的人,开个会探讨一下,毕竟也是为了员工安全着想不会太抗拒,列个一二三四五说出睡岗对员工不利的影响,在举例用真实案例说明一下这不是子虚乌有虚构的,让员工首先从心里重视睡岗这个行为,对自己未来可能带来的风险,不要心存侥幸,厂方宣传好的话,不用领导监督,员工自己都不会睡岗!没人愿意和自己的未来过不去。: d$ \# j* ]. C8 H
关于罚款,谈钱伤感情啊。。。确实像上面的哥们说的要有一个梯次,否则一时谁能接受,必然反弹,会有冲突,只会使现状更糟。有人故意装睡,等监督人员到跟前故意醒了,到时怎么办?还不如弄几个摄像头监控呢   赖都没的赖。。。
& u1 q4 N/ n6 F惩罚程序要公开透明,防止有人挟私报复,供其他人监督。
* G0 y+ j4 k+ \$ n- a强烈建议这个罚款的提议者每天来巡岗。。。。。而不是让手下人来做。。。一将无能,累死三军啊。。。$ W" a; e. `# o, G6 G, I0 W+ ~6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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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袖说过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心态。这很适用劳资双方的协商沟通原则啊。。。
作者: joy575    时间: 2011-12-3 09:02
发现这几天话多啊。。。还有私人情绪。。抱歉。。。。。。。
作者: 410404919    时间: 2011-12-3 09:45
我的一点看法是:先开个员工大会,在会上提出睡岗问题,再说明睡岗可能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和给公司带来的麻烦,再宣布惩罚标准,或许好些吧。突然性的(没有相关规章为据的)惩罚,员工是难以接受的,会产生情绪
作者: ztj    时间: 2011-12-3 10:02
员工睡岗肯定不对,肯定该处罚,至于该如何处罚、处罚多少、以及处罚规定的制定程序及处罚程序,自然要在劳动法规的框架内。
2 z: `5 X, n1 H3 H* x不知各位注意到没有,该案例中生产部经理的角色很滑稽,按理说,违纪员工出自他负责的部门,他首先就难辞其咎,对于公司出台的临时处罚规定,他当然有权利发表意见,但是这不应是他的第一反应,他首先应该反思自己有什么责任,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杜绝此类现象,惩罚只是一个方面,而且即使惩罚,作为生产部经理,出现如此严重的违纪,他也应同时被罚,不要忘记——同样的错误频繁发生,作为管理者疏于管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被处罚是理所当然的。
6 \  A+ I9 A4 h7 Y) F但反观案例中生产部经理的表态,俨然将自己放到了对制度评判的位置上,他自己到变成了法官,对出台规定的人品头论足。既然他有不同意见,违纪又出自他的部门,那不妨要求他在限定的时间内拿出具体的能够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办法。
作者: 鹤舞九霄    时间: 2011-12-3 13:20
生产性企业员工一般较多,如果不处罚任其自由发展是不行的,这样会助长这种不良作风。我们企业也是处罚的,不过不是有保安查,而是公司有规定,并会不定期抽查,发现后会对各部门领导处罚,这样各部门会主动的自己派人巡查。
作者: ara    时间: 2011-12-3 15:36
考虑到岗位工作时间为先,是否存在超出规范工作时间------针对岗位的排班是否合理-------总之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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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I% C8 u% }$ M! A. x在处罚上我决定不要轻易为之并不可重复多次,要么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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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 保存该情况的频率性证据,
作者: 清妙    时间: 2011-12-3 23:02
睡岗必须禁止,尤其是生产型企业奋斗在一线的工人,这不仅是对公司负责,更是对他人与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写警示语的建议,我觉得很好。拍照开罚单,让我想到了交警查建停车辆。前提首先不违反法律法规。另外,处罚不是根本目的,达到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员工满意度才是宗旨。
作者: 肥仔杰    时间: 2011-12-4 00:53
前来学习``
作者: LL李    时间: 2011-12-5 08:43
处罚不是目的,要通过处罚达到管理的目的。所以要结合公司的特点制定制度。
作者: khuntoria    时间: 2011-12-5 10:50
学习来着
作者: 简约的美    时间: 2011-12-7 20:42
上班睡觉固然不对,但不能只处罚,既然是严重情况,应该先了解情况,更应该考虑如何避免这种情况。比如说是否安排中间小休一会,或者可以放点音乐什么的,提高员工上班的精神状态。处罚也需要阶段性的,不能强制执行。
作者: Superion    时间: 2011-12-8 00:03
小差火 发表于 2011-12-2 19:29 ' {( z- v+ ?# T0 n
处罚是目的吗?是不是管理只有罚款才有用?对于上班睡觉的一定要管,并且要严厉的管,但管理的方式是不是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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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公司是普遍现象,一辞退就是几百上千人。
作者: Superion    时间: 2011-12-8 00:08
joy575 发表于 2011-12-3 09:02
8 _* d  B& [& `6 G' _领导的决定永远都是那么想当然,不经过大脑过滤啊。。。。。
9 j; v. W2 m1 I  [! O9 |关系员工切利益的事情可以这么草率决定吗?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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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国有企业,员工的升职不是靠努力工作,完全是靠拍马屁和行贿,在这种大环境下,员工们都抱着永远都不可能升职的想法在工作岗位上混日子,领导来视察就装装样子,领导走了马上就停工,聊天、打牌、睡觉,而且是普遍现象,这种企业只有改变体制一条出路,其他任何方法都是无效的,我估计楼主所说的企业也是我说的这种情况。
作者: 江口荣芥    时间: 2011-12-8 08:41
上梁不正下梁歪,需从上至下的罚,管理人员不重视,HR们只能徒劳....
作者: 易达    时间: 2011-12-8 09:58
我这也是制造型企业。。。但是今年由于国际经济不景气,单位没有上半夜的形式,都改成1班了。。。
  ^) \2 B3 ~" k4 T$ S
0 P" g" y1 Q) V! z6 A$ C  ~9 }以往我的做法还是从人本上考量的,第一次发现夜班瞌睡的,先给予现场口头后书面警告,不做任何经济处罚,第二次发现的话就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金额占该夜班的20%左右,第三次发现就经济处罚60%。第四次发现就给予开除。其实罚款不是目的,教育才是主要的,实在教育不成就只好让他离开。。。
作者: Superion    时间: 2011-12-8 11:27
杀鸡儆猴我估计也可能没用,某些十万人的大企业,扣工资太多了,重则大罢工,轻则工作效率大退步。开除一个人换来的不是遵守纪律,而是违反纪律的隐蔽性更高。更加恶劣的是,被开除的人走了之后还天天来闹,轻则让你工作不安宁,重则告发领导的渎职行为,写信给企业最高领导揭露原部门的所有缺点。这还不算,我还见过某领导得罪了某员工,该员工去那个领导家里,用石头把他家窗户打破,把大便扔进他家厨房正在煮汤的锅里,这起事件最后造成了一场群殴事件,结果是一死三重伤,领导家的房子被人纵火全烧光了。
作者: oujie2007    时间: 2011-12-10 09:35
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很多种,不一定要用这一种途径!换个思路,从解决问题的方向出发,我的建议是从职工的角度出发,弄清楚事件发生的原因,将所产生的恶劣后果对员工进行分析,毕竟只有思想上得转变才最重要!
作者: 一叶碧云    时间: 2011-12-10 10:46
首先,不能叫“罚款”,而应叫“扣薪”!
. N* D2 f# {7 R" n- V9 c其次,睡岗当然应该处理!
( n$ j3 |. y8 W& ]) A3 u2 u第三,处理的力度要根据工资水平和实际情况挂钩,如果只拿最低工资,还不能扣:)% Y* V4 D8 ~' `, t" D( t
第四,应该由HR来负责实施,不是保安
4 P* D! w+ b0 n6 D& `; ^第五,有要证据,可以录像
作者: 贾定乾    时间: 2011-12-12 14:58
睡岗潜在的隐患确实非常之大,我们以前处理过类似的问题:
! P+ k9 i. D* T2 t1、第一次出现违规情况给予适当处罚(50元),并在公司范围内发通报批评,同时将员工的违纪情况列入其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之中;7 ~7 o2 `- Y9 \
2、若第二次出现同样违规情况则加重处罚(一般为第一次的2倍),同时人力资源部安排与其谈话,了解具体原因;1 O3 F+ C- }9 o/ x
处罚是我们的一种手段,我们在使用手段时应兼顾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同时也强调一句“安全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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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ge602    时间: 2012-3-1 17:52
对生产一线的员工来讲一次就扣100元过重,个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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