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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遇到这样的情况公司怎么处理恰当些!(生育保险相关) [打印本页]

作者: ygtt8911    时间: 2011-12-6 15:54
标题: 遇到这样的情况公司怎么处理恰当些!(生育保险相关)
我单位今年有个女员工3月份进公司,11月生了小孩,在本单位买生育险不足10个月,之前他没有买过保险,应如何处理?买保险的地点是湖南长沙,根据规定要在新单位买满10个月才能享受。
作者: offshorehr    时间: 2011-12-6 16:10
按规定执行,不是公司的错。
作者: 清新柠七    时间: 2011-12-6 16:16
支持楼上!按公司的制度来!
作者: echo_shuwei    时间: 2011-12-6 16:28
难道公司在招聘此名女员工的时候,她出于怀孕的状态?/ _$ U2 o$ i0 _- H, O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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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公司既然可以做到招聘怀孕的员工,应该也不会在意再支付社保期间的工资吧?。
作者: 山风888    时间: 2011-12-6 16:43
1、是什么规定?公司规定还是当地社保规定?
/ p9 Q0 z5 e8 a  o   如果只是公司规定,那么不合法。员工提起仲裁,企业必输。
& a/ J( K# u0 @  L4 ]' j, ]4 Z   如果是社保规定,在合法的前提下,看企业的人情了。0 a. n: H8 H; ~: H% K
2、如果是社保规定,以后在招聘录用女员工前最好能够善意提醒:十个月内切勿生育,有前车为鉴。
作者: 秒月    时间: 2011-12-6 16:43
不能享受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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