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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合同合法吗?工作时间一周6天,每天8小时。 [打印本页]

作者: zhenxiaocc    时间: 2011-12-12 11:50
标题: 劳动合同合法吗?工作时间一周6天,每天8小时。
本帖最后由 zhenxiaocc 于 2011-12-12 12:36 编辑 2 j! i9 n! u% ]- I

$ s  v4 [' {% Q9 Q+ t" [- ~! S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每周六天上班,周一-周六,每天工作时间8:30-17:30(含午餐时间)。以上工作时间是员工与公司口头约定并写入劳动合同中的。如果是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话,这样的是否会产生员工将来请求加班费的风险?- y; N( f8 T% K( r+ G! V, X
如果在薪资问题上,劳动合同注明:月工资包含加班费,可以吗?+ e& b3 f% q%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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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343766761    时间: 2011-12-12 12:17
肯定会有这样的风险;" [! ~6 q# f$ D/ H3 @

作者: georgejia    时间: 2011-12-12 12:27
有风险。周末加班需要双倍工资呢。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1-12-12 12:29
存在风险
8 s- {* n/ ^1 T% T% t# |, }" {' {9 w  i周六上班要给予加班费' f# k* `# o8 e1 Y9 X+ d

作者: georgejia    时间: 2011-12-12 12:31
安排周末加班谈不上不合法,只要企业安排倒休或者双倍工资,很多行业如服务行业、医疗行业都可以安排周末工作,这是行业特点决定的,但是是有代价的,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把周6工作写到劳动合同中是可以的、但是准备支付加班费。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1-12-12 13:03
1.存在风险,如果是标准工时制的话,40小时之外的时间就属于加班时间。6 K! L1 ~6 A) w4 k+ L0 ~
2.如果写进包含的话,在发生纠纷时,企业也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存在故意克扣加班费的嫌疑。
& s1 n  \" \# O% s, e, e5 l3.所以要注意避免和完善相关问题。
作者: zhenxiaocc    时间: 2011-12-12 13:28
还加班基数呢 就是不想给加班费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12-12 14:40
刚好安爸分享了个帖子:
. w2 U6 |) d2 T! u; Y9 j《炫HR财富--如何处理加班费纠纷》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14570&fromuid=1855008 l! l* V- r" j; T6 D3 H( o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2-12 14:49
哗,合同这样写,那么工资条怎样体现出来加班费,这个应该要考虑吧
作者: wge602    时间: 2011-12-12 15:34
以前我去过一间公司,工作时间在合同上会写明5天工作制,但其实要求员工上6天班就可以免责了
作者: qd991    时间: 2011-12-12 15:43
做企业如做人,不要耍小聪明
作者: 215juan    时间: 2011-12-12 16:02
我们也是6天班,而且是每天8.5小时工作时间(不包括中午休息),我们在合同里面没有注明工作时间的,在员工手册里有说明的,这些都是跟员工口头约定的,对于计件人员是没有加班工资的,只是核算了产能工资,车间计时人员其他时间加班是有加班工资的(周六按正常算的),办公室人员其他时间加班是调休的(周六不算加班)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1-12-12 16:50
中午的就餐休息时间为什么也要写进工作时间内呢,不能这样写。月工资标准当然不包括加班费,你还不知道员工每月出勤时间,怎么事先就能计算得出加班费呢?这样写肯定有问题。关于工作时间,按照现行的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只要每月不超过202.64小时(20.83天×8小时/天+36小时),应该是没什么大问题。
作者: zhenxiaocc    时间: 2011-12-13 09:12
215juan 发表于 2011-12-12 16:02 ' _) F4 _# B) c+ ?, E0 }: w
我们也是6天班,而且是每天8.5小时工作时间(不包括中午休息),我们在合同里面没有注明工作时间的,在员工 ...
2 J( S* m; D2 Y, M; b$ ]" H
请问你们如此操作多久了?员工有异议吗?
作者: zhenxiaocc    时间: 2011-12-13 09:39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12-12 14:40 0 [1 g" u3 |( P* c! P/ D
刚好安爸分享了个帖子:5 V! o& }0 t, f0 f
《炫HR财富--如何处理加班费纠纷》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 ...

$ y0 o& q1 |1 t9 F- ]( E0 ~7 ]安爸的帖子非常好。( f$ q4 L& Q3 W* A2 p) u6 \( Q
我要写的劳动合同中是标准工作时间,且没有计件、销售之类的,所以,还是愁。
作者: zhenxiaocc    时间: 2011-12-13 11:03
zhenxiaocc 发表于 2011-12-13 09:39 # L9 S' ]) R( K! ^: ^- d6 D
安爸的帖子非常好。9 b+ g8 {+ s! O' T3 R
我要写的劳动合同中是标准工作时间,且没有计件、销售之类的,所以,还是愁。 ...
6 t1 y# I& V- v9 p% s7 l% @
时间没问题?咋觉得就是有问题呢?
' G( e2 m* Z  r' ^/ G因为是不打算给加班费。小猪,你还觉得没问题吗?
! t  Y( t* J" Y$ e$ `8 Q你的意思是不是这样:假设员工工资10000,就写清楚基本工资5000,浮动工资3000,加班工资2000,将打算给员工的工资部分转换到“加班工资”这栏?
作者: baiyunwangjing    时间: 2011-12-13 12:37
谢谢分享
作者: 威润玛    时间: 2011-12-13 14:55
按照标准工作时间确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u) f: H) H3 `7 j0 f" d3 g
现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时间8:30-17:30(含午餐时间),显然不会是每天工作6.6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一定会超过40小时。员工请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公司提供这样的证据主张,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支付加班费的风险。* \) l+ I5 m( @* M0 }+ n% w
劳动合同注明月工资包含加班费,在协商一致的前提是可行的。
5 B6 r% g5 o; [, u6 c  {5 |/ Y
作者: sarahhuang612    时间: 2011-12-13 15:24
肯定是有问题的,如果发生劳动纠纷的话,单位绝对是败诉。企业也没有必须去占这点便宜,员工抱怨也多,办公室员工周六多上一天班,这一天班有工作效率吗?总体来说,应该是效率很差的,而且公司还得支出班车费、水电费、餐费等等。
作者: 小笨熊84    时间: 2011-12-13 15:32
申请综合计算工时的话就可以周末不算加班,但是也要保证休息,超过时间依然要计算加班费
作者: 彦月    时间: 2012-1-5 17:11
zhenxiaocc 发表于 2011-12-13 11:03 ( `! P+ e, W4 O. M6 k& U# H" M* d9 z
时间没问题?咋觉得就是有问题呢?
6 u4 M) ?/ ]4 K* w. X+ u/ r0 x因为是不打算给加班费。小猪,你还觉得没问题吗?  p% l" ?+ l5 B" y7 z5 `/ t, J
你的意思是不是这样 ...

8 |% q/ M1 @; b$ _是个比较灵活的操作方式, n& M& |( f. Y3 k$ F5 T
特别是在很多地区 实际都是上班6天 这个是HR规避风险的一个方式
' S$ ?5 }+ a; Z. X但是计算的时候需要注意吧; U5 `' N! f# U" N: b
比如按上述举例的:总工资10000,基本工资5000(日薪229),浮动3000,加班工资2000;
. o* t5 T3 ^% ?5 q  o按照平均一个月4天周六计算,日加班工资500,加班基数为333,比日薪还高
7 }- u* Y( R; T: B2 c, {9 S以上只是举例。我的意思是操作时,应在实际中调整好加班基数,否则其他的加班都按这个基数算,有纠纷时候就很难处理了9 e6 c0 [% C9 b0 R3 A6 F
国家对加班基数的计算方式 只有规定按合同约定的处理
1 ^5 m: V/ K4 H4 h0 C1 q个人浅见 继续探讨
作者: 鹤舞九霄    时间: 2012-1-5 17:25
这个要看企业了,我们是综合工时制,也是6天。
作者: lioyoo    时间: 2012-2-24 16:50
实行标准工时制只要每月不超过202.64小时(20.83天×8小时/天+36小时)
  T! V# R) B# Y& U& v5 _' a: u这个是怎么算的呢?求解答
4 }; @  l3 S, v/ r- z( H( o  [$ v% K  U! r6 {- N. U% j' x
最近也为这事头疼呢
作者: zhenxiaocc    时间: 2012-2-25 10:36
彦月 发表于 2012-1-5 17:11
; L) Q5 e. t" x& S- [. h是个比较灵活的操作方式
  ^' e! s# h% J' f& e特别是在很多地区 实际都是上班6天 这个是HR规避风险的一个方式3 K0 c) d2 T6 G6 L3 Y$ n, D
但是计算的时候 ...

5 C0 E8 P/ _# g谢谢
作者: hr_julie    时间: 2012-7-20 11:40
wge602 发表于 2011-12-12 15:34 3 ~* S! G: P& y
以前我去过一间公司,工作时间在合同上会写明5天工作制,但其实要求员工上6天班就可以免责了 ...
- w% E7 s; y0 \" G. t
明显与事实不符,为什么就可以免责了呢?还是说一般的民企都是这样处理的,我觉得有风险哦
作者: 莫耶那    时间: 2017-5-6 09:40
是可以的
作者: 莫耶那    时间: 2017-5-6 09:40
6天总工作时间未超过的话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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