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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可以强行调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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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tl3525
时间:
2011-12-21 17:19
标题:
公司可以强行调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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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来的副总,用他非常不标准的方式提出了一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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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地址”只写办公室或车间等这样的内容,因为以后好调动员工,如果员工不同意可以让他走人等之类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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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说,即使要换部门也要和员工进行沟通、确认。否则万一引起劳动纠纷就会败诉的。。。。之类的话语,结构还是未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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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样的情况,您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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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olance
时间:
2011-12-21 17:28
管理太不正规了。。
作者:
芋儿
时间:
2011-12-21 18:39
仅仅写“办公室或车间”这样模糊的字词不太好,可能会涉及部分“无效条款”吧。企业本想避免一些问题,最终反而没达到目的。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2-21 23:49
同他讲法律,将你的客观意见反映出来,把依据拿出来,最好拿个案例讲给他听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1-12-22 11:03
工作地點應該寫企業所在地,至於崗位,其實有很多企業都只寫“員工”,建議還是明確約定比較好,不管如何約定,事實上的崗位調整都必須經過協商達成一致。
作者:
baiyunwangjing
时间:
2011-12-22 11:52
只少要有具体的岗位才行,要不劳动合同无效,如销售岗位
作者:
tigerben
时间:
2011-12-22 14:40
先把法规弄透些再打檫边球钻空子吧
作者:
等待之外
时间:
2011-12-23 08:36
这种情况只有用事实说话,要么出个官司,要么就是做好员工的离职访谈和离职分析
作者:
雁翔蓝天
时间:
2012-3-20 17:02
提出自己的建议,最后老板让写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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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决定你的饭碗。
作者:
georgejia
时间:
2012-4-1 19:33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地址”只写办公室或车间等这样的内容,不规范,不够职业。以后换岗位,可以经过培训上岗。要裁撤不合格的员工,有别的办法。
作者:
畅想蓝蓝
时间:
2012-4-29 11:01
一般类似情况极少产生纠纷,员工基本清楚公司有调配岗位的主导权。
作者:
陈端阳
时间:
2012-5-6 10:07
koolance 发表于 2011-12-2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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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太不正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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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部门或工作调整不是不能调整,而是不应随意性调整,这话好话,但到底怎样才是该调,怎样才是不该调呢?原则就是是否有利于员工的自身的发展,是否符合人尽其才。只有这样,才是与企业、与个人均有好处。
作者:
南岛小土豆
时间:
2012-5-31 20:13
如果工作内容和地址不清不楚的话很麻烦的,万一引起劳动纠纷,要么会变成无效合同要么是判定工作内容和地址以工作时间最长的为主
作者:
记住了吗
时间:
2012-6-26 15:14
采用模糊语句的合同往往是谁起草,谁不利,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作者:
浅浅微蓝
时间:
2012-6-26 17:03
肯定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留下书面协议,哪能强行调换部门啊
作者:
Ali_tyler
时间:
2012-9-4 10:54
你的上司太不专业,你去仲裁拿个判例给他看
作者:
cyf019
时间:
2012-9-4 10:56
只要员工没有异议,合同上可以写的宽泛一些。
作者:
天使的霓裳
时间:
2014-3-12 15:26
我们公司的合同上有一条是:公司有权根据业务情况和员工能力、工作表现等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部门和工作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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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公司的强制调整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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