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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关系中的补偿 [打印本页]

作者: 爱尚雪    时间: 2011-12-26 07:19
标题: 劳动关系中的补偿
某一劳动者工资5000,工作6年,因患重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需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给予多少补偿金?谢谢解答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12-26 08:43
本帖最后由 宠着小猪 于 2011-12-26 08:43 编辑

如果你提前1个月,那么就是30000元,未提前的35000
《劳动合同法》40条第1款

作者: Desert369    时间: 2011-12-26 09:03
    分段计算。08年前,3年,计3个月,08年后,3年,计3个月,都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社平3倍的,按上年度 社平3倍)。5000*6=30000元,若没有提前通知,则多加1个月的代通知金5000块。
    提得一提的是,这种情况大多需要支付不少于6个月的疾病医疗补助,患重病或绝症的还要相应增加50%或100%。
    员工因此不能就职的,个人建议公司还是柔性处理,救人以安人。
     
作者: 白羽青眸    时间: 2011-12-26 09:07
学习啦
作者: msbchinese    时间: 2011-12-26 09:10
Desert369 发表于 2011-12-26 09:03
分段计算。08年前,3年,计3个月,08年后,3年,计3个月,都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社平3倍的,按上年 ...

有理有据有情,学习了。
作者: yuxiaoting    时间: 2011-12-26 09:33
学习了!!!
作者: zwall    时间: 2011-12-26 10:14
学习了
作者: emma_maxh    时间: 2011-12-26 10:22
1、分段计算。08年前,3年,计3个月,08年后,3年,计3个月,都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社平3倍的,按上年度 社平3倍)。5000*6=30000元,若没有提前通知,则多加1个月的代通知金5000块。
2、  这种情况大多需要支付不少于6个月的疾病医疗补助,患重病或绝症的还要相应增加50%或100%。
“以人为本”

作者: 国源    时间: 2011-12-26 10:28
分段计算。08年前,3年,计3个月,08年后,3年,计3个月,都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社平3倍的,按上年度 社平3倍)。5000*6=30000元,若没有提前通知,则多加1个月的代通知金5000块。
提得一提的是,这种情况大多需要支付不少于6个月的疾病医疗补助,患重病或绝症的还要相应增加50%或100%。员工因此不能就职的,个人觉得安排轻松的工作!比如门卫或适合他的闲职!
作者: 坎坷路    时间: 2011-12-26 10:36
按照政策必须分开两个年段来计算,每年给予1个月赔偿金即可
作者: 爱尚雪    时间: 2011-12-26 15:43
75000元,这应该是正确的结果。6*5000+6*5000+6*5000*50%=75000
作者: 爱尚雪    时间: 2011-12-26 15:44
谢谢大家的帮助
作者: gxbgggly燕子    时间: 2011-12-26 17:04
都回答了,我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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