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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点 [打印本页]
作者: qd991 时间: 2011-12-28 09:22
标题: 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点
本帖最后由 qd991 于 2011-12-28 09: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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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Z5 w+ W. r/ a4 {- U1、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有时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有时候无需支付,到底哪些情形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S' h, S2 @ _+ c4 O* @: g
一、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6 h' }7 E5 W6 F' d, Y7 Z1 E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5 w4 X. _/ |3 M: @6 r
2.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 u! Y6 W( {4 j! V) q3.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g( {5 b9 O/ Z Z$ |4 k+ S9 m" v
4.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 k% G5 ?5 Q& O3 o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4 m- C4 t) Q8 F6 N8 [
6.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0 d% H: c3 o C& ~) w' B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作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 `6 F; m0 q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 m. V2 _. i' i& p+ g- L! K: D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5 \7 T8 w' f7 X
10.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 b( i( |9 ?' C# J# I' _/ B. W1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认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
12.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 O0 r4 L \2 ^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3 z4 I7 m: X& [1 M& k" j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 z% z) C. P+ Y9 H2 Z O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f% g6 o2 p" b6 z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P" k. l$ Y- S& m3 e* i
4.劳动者同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W1 O2 T- J7 r- h* s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或者变更劳动从下周一开的;; ^* V" O, C) J& C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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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哪些情形下属于非法解雇员工,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承担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1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代通知金是否要承担,劳动者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p) h$ O e' n( J' L8 r
一、属于非法解雇员工的情形:3 I0 O( J! o3 X6 w2 Y, z7 a% c
1.试用期内,企业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聘的;. o6 H! {2 |% h# U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q7 |9 R9 c6 [6 j' k. U
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Q3 ~ A4 x" q3 y4.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X; V2 A, Z: i, s7 {4 Q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F2 `) @6 f# F9 Q( D5 _0 S0 p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的,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的。
; _' k n6 q2 Z6 C9 M二、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y1 g) u$ s( |% k三、代通知金不需要支付。`
' D! l: R# n% ]- A) ?4 D+ l四、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按1年2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后,劳动者不能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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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雇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考核结果不客观,企业构成非法解雇,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能证明绩效结果客观上不合格?/ C( H* X8 K8 q: o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日常绩效管理中,应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首先要建立绩效工作计划沟通机制,即对于考核周期工作内容及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计划和安排,并确保员工清楚工作目标、通过努力能够完成;其次在工作过程中按照计划定期沟通工作成果,收集工作完成的证明资料,并进行适当的辅导;最后对照此岗位考核标准进行绩效考核。以上资料中每一项都需要有双方的签字确认证明,企业对于不胜任的员工须进行培训或者调岗,这些流程不能少,每项流程在实施时一定要有员工签字同意的纸制证明书。如果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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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9 M% s2 F" g5 G- {
这种操作风险比较大,我个人认为末位淘汰制不可取。如果企业已这么操作了,建议完善管理制度,试着把末位淘汰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联,通过一次次违反达成严重违反的程度,前提是一定要有制度、培训、辅导、书面确认等。
5 b5 v0 c% K* c6 n* o& y5 U1 E- @# }5、《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企业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L- B% c% c8 ?5 o- J
企业应该非常客观的表述此类通知书,切忌不能有任何诋毁员工的地方,尤其在解除原因上,不必写明因为什么,只说明于什么时间终止劳动合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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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G$ {. Z3 r: M* ]5 w' k8 Z+ a
企业需要解雇员工时,首先要站在尊重的立场上,建议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符合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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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以“经济性裁员” 名义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操作?对“经济型裁员”作出规定的法律文件到底有哪些? 7 B! e% B; A: t/ V3 e4 }5 T6 S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一条是我国劳动法的新规定,也称经济裁员。个人认为,首先要看企业财务数据,再和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按照经济裁员的方式处理。程序一定要合法,这是基本前提,但须把安抚员工情绪,积极为员工联系工作,为员工做相关职业规划等工作一并纳入裁员事宜中考虑,我相信当企业经营业绩好了,再招聘人员时,这些人员一定是最忠实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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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数额 ,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机构很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 m: {7 t( o) C
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因素所涉及的纸制资料一定要有,比如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司规定接受的处罚等;另外,企业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数额时就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计算,如果出现少算的情况,而员工当时基于任何原因妥协同意,就有可能在事后进行起诉,追讨经济补偿差额,这些企业要有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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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能否与“三期妇女”协商解除,事后女员工反悔,追讨差额补偿或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企业该如何抗辩或事先怎样创制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
$ V6 `0 n$ M. y# m- i0 K& Z可以与三期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当时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对经济补偿金数额无疑义,需要双方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一定要有签字。相关证据以员工提出离职来处理,办理离职审批及相关手续。
; S4 k" K4 B* y2 W9 C/ _/ j0 E5 G7 O/ j. s10、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才提出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员工却提出赔偿要求,企业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规避上述败诉风险?3 h/ e/ I0 C% j4 D$ V0 D" v/ ]8 r
这个问题需要找一个有责任心的HR就能处理,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定期有人进行劳动合同终止、续订等管理的工作。
11、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仲裁期间往往被认定属于提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7 s* Y: @: Q/ y0 ?企业计划对员工进行培训前,应确保企业要求其的服务期限是多少年,然后再根据这个年限确认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不能保持一致,为避免出现楼主所提的问题,企业终止劳动合同,会被认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在培训服务期协议中约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订的,培训服务期随劳动合同终止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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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企业出资培训后,员工离职,企业很难追回培训费用和其他成本,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将风险降到最低,在起诉员工时也处于有利地位?5 b& r9 L+ f# p4 J) ?
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违反服务期限的违约赔偿等,前提是协议内容应是合法的,才有效。
. Z; k) F" Q( R8 h/ N13、发放年终奖时,已经离职的劳动者回来追讨,往往追讨成功,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该怎样做,才确保无需支付离职劳动者的年终奖?
完善管理制度,规定在发放年终奖时,是否要给离职员工,如果给的话,按照什么方式给。此制度必须经过培训,工会或员工代表参与制订等,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 m4 Q9 b7 H" @; V. \14、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企业该如何做,才能降低风险成本?对于劳动者的辞职环节,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风险控制点?
. M) l+ H: z" u1 e4 O( l8 ~( i# P是构成违法解除。企业应完善管理制度,约定如果员工未按照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则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这么做必须有证据,否则只能按照旷工来处理
* e, i/ l! q3 g5 E- P4 H% _( q15、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
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其他情形的解除,不是一定要征求工会的意见,如果企业有工会,建议最好工会能参与,证明征求过工会意见了。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1-12-28 09:27
同时要注意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作者: 一家三口 时间: 2011-12-28 09:29
其实劳动合同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好多问题都是没有标准的!
作者: 白羽青眸 时间: 2011-12-28 09:33
楼主每次分享的内容都不错
作者: ~~#幽蓝#~~ 时间: 2011-12-28 09:36
分享的内容很不错,需要好好学习
作者: goldrong 时间: 2011-12-28 09:37
很好的内容!
作者: redstard 时间: 2011-12-28 09:39
很好很强大,谢谢分享!
作者: 明筱白 时间: 2011-12-28 09:40
好好的内容,我要收藏起来慢慢看, 又没抢到991的沙发
作者: lyzhangwei2008 时间: 2011-12-28 09:44
写的不错,学习了。
作者: 双人“鱼” 时间: 2011-12-28 09:47
谢谢分享!
作者: 看见你就头疼 时间: 2011-12-28 09:53
很好的内容,值得收藏
作者: 千堑 时间: 2011-12-28 09:54
真全面啊,没准以后用得上。8 I& z. R: i: ~( f1 }8 G7 T& M
您可真是多产啊,永远有那么多话题和分享,您是中人网的专业工作者吧?呵呵
作者: 大茆 时间: 2011-12-28 09:56
好好学习学习,谢谢分享
作者: cc0089 时间: 2011-12-28 10:00
收了收了!
作者: Patiencewade 时间: 2011-12-28 10:01
感谢楼主
作者: 海之怀抱 时间: 2011-12-28 10:10
Q总,你年底“发飙”啊,我都来不及看你的帖子了最近
) p- s" S) H* \7 Q( H3 O2 }! Z- P
作者: 女人花119 时间: 2011-12-28 10:13
好
作者: 海之粟 时间: 2011-12-28 10:17
很好,很齐全
作者: gao741852 时间: 2011-12-28 10:27
很全,很给力。
作者: amy850821 时间: 2011-12-28 10:27
很实用的分享 谢谢 学习咯
作者: billy.liang 时间: 2011-12-28 10:28
资料贴,收藏了!
作者: wh343766761 时间: 2011-12-28 10:28
强大的帖子;学习了
作者: 鹤舞九霄 时间: 2011-12-28 10:29
应该还要考虑当地的法规
作者: gxbgggly燕子 时间: 2011-12-28 10:30
支持,很详细~!
作者: matthew26 时间: 2011-12-28 10:36
好东西,学习了!
作者: ssund 时间: 2011-12-28 10:36
收起来好好看看
作者: xuning182008 时间: 2011-12-28 10:36
作者: lianxue 时间: 2011-12-28 10:37
不错,谢谢分享。
作者: 就是爱挑食 时间: 2011-12-28 10:38
分享的内容很不错,需要好好学习
作者: wge602 时间: 2011-12-28 10:38
很好的资料
; L0 y( v# n% q5 r' f0 ^9 k我提一个小建议:可否做成汇总贴?方便 学习
作者: 思念是海 时间: 2011-12-28 10:40
给力,收藏
作者: lichen1002 时间: 2011-12-28 10:44
呵呵,真不错,不知道有没有“HR在工作中容易犯的错误”案例可以分享?签订劳动合同环节已经搞定了,目前需要的是“劳动关系存在”阶段和“解除劳动关系”阶段的案例
作者: chen405486 时间: 2011-12-28 10:50
楼主最近很给力,年终给力
作者: 少寒 时间: 2011-12-28 10:57
这个可以学习一下哈一个
作者: mickeymouse9 时间: 2011-12-28 10:59
很全面,很强大,好好学习啦
作者: xiaoqi0424 时间: 2011-12-28 11:02
这么详细,辛苦了。
作者: tigerben 时间: 2011-12-28 11:15
很好的总结和建议,谢谢分享!对楼主近期的辛勤付出赞一个!
5 [4 a5 G' W) L" X1.另提出一个问题: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认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应给补偿----------我们如何去理解条款的“提高”的意思呢?提高劳动标准?提高待遇?....& g! m7 D5 k7 P& Q( x9 I7 h3 u
2.关于第十条劳动合同续签事宜,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如及时签订则作自动续约处理,合同顺延到....
作者: 吹花小筑 时间: 2011-12-28 11:18
感谢楼主!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1-12-28 11:20
楼主有心了。。谢谢分享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1-12-28 11:25
很好的内容!
作者: 沧殇 时间: 2011-12-28 11:25
+ u+ r, P" K% ^. r' A楼主好厉害~~~收藏收藏!
作者: sh1985l 时间: 2011-12-28 11:34
收集的好,
作者: linnyzl 时间: 2011-12-28 11:35
楼主真是多产呀~
6 w+ p- d" I* K; K8 }2 A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合理或者不合理的解除,个人觉得其实有个比较好的方法,就是劝退,当然要暗地里,小心被员工录音,来个措手不及让员工自己交辞职报告,这样会降低一定的风险。
作者: 张少英 时间: 2011-12-28 11:37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嫣然-余 时间: 2011-12-28 11:38
每次需要什么 就会看到分享!及时雨哦...最近在研究劳动合同
作者: 小涛锅 时间: 2011-12-28 11: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乐在途中 时间: 2011-12-28 12:08
留作参考
作者: Audy.zhang 时间: 2011-12-28 12:13
很好的内容!
作者: stephenzhou 时间: 2011-12-28 12:16
多谢分享!
作者: 2008111 时间: 2011-12-28 12:31
很实用的内容,前不久吃了一次亏,企业解除合同没通过工会
作者: xlang1979 时间: 2011-12-28 12:44
这次,让我全面的学习了劳动法,掌握了辞退员工的对应条例和条件。
作者: 平安一路行 时间: 2011-12-28 13:00
相当的全面,学习了。
作者: 费加罗 时间: 2011-12-28 13:05
一家三口 发表于 2011-12-28 09:29
4 B+ K# R/ _$ ]8 `5 ~" f其实劳动合同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好多问题都是没有标准的!
; B3 ~: U; [; o/ n* s f& M, d) P9 i
同意这个说法。0 S- @ P+ a: H o( r: O
其实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和员工好好说,不会闹到法庭上的。 S e7 \! T6 ?7 g- J
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更何况是咱们这个十分糊涂的法律。
作者: yintianxue 时间: 2011-12-28 13:19
谢谢分享!
作者: 国源 时间: 2011-12-28 13:23
楼主每次分享的内容都值得学习撒
作者: 门才1 时间: 2011-12-28 13:34
收藏了
作者: lidatao 时间: 2011-12-28 13:36
感谢分享
作者: Dunlop 时间: 2011-12-28 13:36
作为HR人员,很受教,谢谢分享!
作者: rosezr 时间: 2011-12-28 13:45
学习一下,书面与实际操作,有距离。。。
作者: 温柔逝水 时间: 2011-12-28 13:52
收藏了,好东西,楼主每次的分享都能给我们带来一些新的东西,感谢
作者: LL李 时间: 2011-12-28 14:18
很给力
作者: SukeyChang 时间: 2011-12-28 15:08
不错 学习了 。
作者: 未之区域 时间: 2011-12-28 15:14
楼主很给力,内容很强大,学习中。
作者: xuemox 时间: 2011-12-28 15:32
学习!好长好细!
作者: zhujianli2011 时间: 2011-12-28 15:34
年底离职高潮
作者: menydorhing 时间: 2011-12-28 15:42
内容很不错,很强大啊!!!
作者: llq1228 时间: 2011-12-28 15:50
很好 感谢分享
作者: beeyao 时间: 2011-12-28 15:59
分享学习
作者: 蓝色蜻蜓 时间: 2011-12-28 16:06
收藏起来,必须的!
作者: 童畵 时间: 2011-12-28 16:24
很实用,谢谢分享。
作者: tina1981 时间: 2011-12-28 17:01
很好的知识,保存了,边学,边用。非常感谢。
作者: zdshuai001 时间: 2011-12-28 17:11
楼主归纳、分享的资料都很有价值、实用
作者: 最爱QIQI 时间: 2011-12-28 17:25
很好的資料,要收藏學習一下拉
作者: 龙成 时间: 2011-12-28 17:28
好好的赞一个!
作者: 一叶碧云 时间: 2011-12-28 18:39
小Q费心了
作者: 独自的猪 时间: 2011-12-28 19:31
这产量 真快哈
作者: infantjoy 时间: 2011-12-28 19:45
谢谢分享!
作者: 上善若水2010 时间: 2011-12-28 20:16
这个分享太棒了,最近刚对销售部门进行了类似的培训。很有帮助。
作者: vivianlh 时间: 2011-12-28 21:08
感谢楼主分享。
作者: 艾薇儿@ 时间: 2011-12-28 21:09
很全面的分享,赞
作者: mchemyaoye 时间: 2011-12-28 21:50
好强,学习了。只是不知劳动局的人是否能这么专业
作者: 轻盈如雪飞 时间: 2011-12-28 21:55
实用!实用!
作者: vicky憨憨 时间: 2011-12-28 21:56
好好学习一下,很棒的内容
作者: 颦儿 时间: 2011-12-28 23:19
不错,非常专业,多谢分享。
作者: jhzhuzy 时间: 2011-12-29 07:56
总结得很全面,辛苦了,谢谢分享
作者: 欧阳倩 时间: 2011-12-29 08:22
收藏,又一个劳法达人出现了
作者: 小笨熊84 时间: 2011-12-29 08:48
赞一个,支持
作者: 乌日娜 时间: 2011-12-29 09:06
谢谢分享!
作者: 快乐的永远向前 时间: 2011-12-29 10:32
好详细!学习了
作者: 炼骑 时间: 2011-12-29 11:19
很全,很好,
作者: Desert369 时间: 2011-12-29 11:36
非常好的内容
作者: 天天向前 时间: 2011-12-29 11:37
全神贯注。。。
作者: 小小Grace 时间: 2011-12-29 11:47
这个很全面,收藏了。
作者: hremma 时间: 2011-12-29 11:56
很好很有用,谢谢分享!
作者: 明知顾问 时间: 2011-12-29 12:31
我打电话通知朋友
作者: celandia 时间: 2011-12-29 13:32
恩。学习了
作者: zhanghaixia 时间: 2011-12-29 13:50
谢谢楼主的分享,收藏了!
作者: 老顽童vic 时间: 2011-12-29 13:51
很实用!收藏并转发到我的群里了,呵呵
作者: bonnie_hau 时间: 2011-12-29 14:23
受教了,多谢分享,
作者: 闲云漫步20090925 时间: 2011-12-29 14:59
好东东,谢谢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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