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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2004年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丽姿    时间: 2004-8-26 19:16
标题: 浙江2004年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的通知
为适应各单位提高其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从业技能的迫切需要,杭州人才市场与有关部门合作,联合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培训。通过考核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其个人资料将免费录入杭州人才市场专业人才库,供用人单位选用。 一、申报对象 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申报审核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或培训结业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 2、两张一寸照片,两张二寸照片。 3、填写报考申请表。 三、鉴定日期 2004年11月 四、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由浙江省劳动厅核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验印的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五、收费标准 1、正规培训班:培训费、学杂费(管理、场地、资料)1380元,教材费、鉴定费、证书费395元。培训时间自报名截止日起至鉴定考核前的二个月时间,安排工作日的晚上或周末双休日的白天面授;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培训结束可发培训结业证书,鉴定合格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考前辅导班:培训费、学杂费(管理、场地、资料)600元,教材费、鉴定费、证书费395元。培训时间安排在考核前一个月内的工作日的晚上或周末双休日面授。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鉴定合格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考核鉴定日前二个月截止报名,常年滚动报名。 报名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335号,杭州人才市场二楼办事大厅培训报名柜台或四楼人力资源培训部。 联系电话:0571-85167746。 七、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 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 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 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正规培训 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八、鉴定内容与方式 人力资源管理员的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技能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考核的题型包括计算分析题、问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EDIT]用户“丽姿”于2004-8-26 19:17:35编辑过此帖。[/EDIT]
作者: 蛇鼠一窝    时间: 2004-11-12 10:09
标题: RE:浙江2004年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的
我知道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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