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留下or离开 [打印本页]

作者: wulixia001    时间: 2012-1-6 11:06
标题: 留下or离开
本帖最后由 wulixia001 于 2012-1-6 11:07 编辑
6 o% {0 T8 F/ `% w1 M# J* ~" m; T/ N6 V0 u
   公司加上老板只有5个人,做网站的。我应聘的是人事。主要工作就是招聘业务人员。2 [3 G3 S# F; f/ O, M+ d4 L" s
  现在基本情况是:
& o/ w/ x2 O1 Q" Z  V2 }' J1.业务工作没有人负责,即使业务人员来了,也没有领头羊,留不住人。* M8 _' I: M- v2 d) }
2.我对这种情况很焦心,一时冲动提出我可以兼做业务,带领起几个业务人员。8 R3 E( y& m" x8 r" V# x0 [
3.老板同意了,而且很高兴,业务这块没人做,我的提议对他有万利而无一弊,而我呢?我从事的是人力资源,且不说我能不能带领起业务部门,即使我带领起来了,我也不可能长期做业务,这不是我的强项,也不是我的最终职业规划的目标。而且,我的工作强度肯定是要比以前大的,但他没提涨工资的事。
. X  r0 V' l6 e6 [9 R4.老板还有意让我兼做其他工作,只是没提工资的事。
. E( v9 R( I. ]$ B( _5.这样的话,我会做很多工作,能力可能会提高,但我想要的人力资源的专业化发展却得不到发展。而且我也不可能得到相应的报酬。因为老板一直在奢求员工不要工资跟他一起干事业。
$ N1 B3 H+ _  @' |5 t6.他周日让我去听一个讲座,目的是让我学会如何说服在校大学生不要工资,而给他卖命工作。如果真的这样做,我感觉自己会是一个道貌岸然的行骗者,会遭到终将会成熟的大学生的唾弃。0 s8 h/ r% y: N* }9 @3 S

. c! n# a4 n% v3 O7 c    我的意思,离职,不论是带领业务部门,还是做人事工作,他的用人理念是有错误的,投机取巧和尊重人的观念太差,但是我答应帮他带领起业务部门,我自己为自己设了个套,若走,有不讲信用的嫌疑。
0 ?6 c$ Q5 ]5 G; e; @5 G5 K( I0 {9 Z" Z* Q
     想听听各位同行,对我的想法有什么不同意见!
3 j4 y4 S* f6 P* x; M! j; ?
作者: yingyouyou    时间: 2012-1-6 11:12
长痛与短痛的问题-------
作者: wulixia001    时间: 2012-1-6 11:13
如果走的话,如何跟他说呢?肯定要给老板一个解释的吧!
作者: wulixia001    时间: 2012-1-6 11:14
yingyouyou 发表于 2012-1-6 11:12
! k# A$ z. p8 M: Z8 Q# a长痛与短痛的问题-------
. |. C  _/ F% ]1 N) i
呵呵,长痛不如短痛么
作者: 人和猎头    时间: 2012-1-6 11:17
想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选择自己所爱的~~~
作者: 绿由天绽    时间: 2012-1-6 11:19
你没有必要活的这么痛苦,你现在正在做的事对自己是弊大于利,要做好长远的规划。
4 d# I( D: d/ {离开吧,对你是有好处的!
作者: linnyzl    时间: 2012-1-6 11:23
走,赶紧走,别毁了前途浪费光阴
作者: 梦子恩    时间: 2012-1-6 11:24
本帖最后由 梦子恩 于 2012-1-6 11:25 编辑   N; {; X9 X% x: U! g- D6 N
- m( Z0 E- j/ ^# ^4 ?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相信你的内心肯定已有了答案,那么,不要纠结,尊重自己所想
作者: 白羽青眸    时间: 2012-1-6 11:25
就说自己太累了,想休息一下,或是找个理由亲戚家的公司让过去帮忙啦,等等,这些都是我用过的
作者: 经纬爱迪    时间: 2012-1-6 11:30
坚持自己所想的,现在的大学生哪里有给企业白干的,而且还是未发展成熟的企业(说白了,这样的老板不值得我们为他努力)
作者: goldrong    时间: 2012-1-6 11:31
如果不是你对老板不理解或是有误解,无觉得这样的老板还是不太值得跟随的,因为这样心胸的老板很难做成事情。如果你对老板还有感恩之心,可以委婉或直接的将你看到的企业问题和他沟通,包括你的心里感受,因为你存在这样的想法,其它员工也会有,这是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在他能够接受的情况下,你的建议应该是对他有帮助的。再有,在做HR的同时,多了解业务不是坏事,不一定就是做HR的工作才是职业道理,了解业务是对做好HR工作有更多帮助和意义的。
作者: 愤怒的小火车    时间: 2012-1-6 11:37
其实理由并不重要,因为你的老板只会看重结果——你走了,无论你的理由是真是假,在他看来都一样,因为结果一样,所以,与其说给老板一个理由,不如说你是想给自己一个理由。
0 v' {, r. X! Y/ ?你列的这些,都是你觉得需要离开的原因,简单点说,你心里已经决定要走了,根本不需要征求别人的意见是走还是留。
% |8 ?( ^" H- H" E& S* s5 b你只不过是对自己的选择没有信心,担心犯错,所以想求得更多人的支持。1 |' m- h2 q( J6 F* Z3 B

作者: lovebaby_230    时间: 2012-1-6 11:42
因为老板一直在奢求员工不要工资跟他一起干事业。# d. G$ h1 _, V7 l: j1 z2 g

  d9 v* Q2 C8 Z就这一句,就注定这老板没啥前景了。
, o2 p) d! F8 l; x5 x& E
0 H# Q$ N6 v; ?' s6 a能共事的,一般是利益共享者,怎么能说光干没收呢。所以说他没前景,也不值得你浪费时间去跟随这老板。
, A& R3 K+ E1 [' h  J. U. f* l' v
; m! h4 n/ j8 h# Y9 `9 Q" l) D' X* [5 k2 |) c' y# c9 ^
能学更多也没用,因为跟错了人,最终自己错了也不知道呢。
作者: wulixia001    时间: 2012-1-6 12:23
愤怒的小火车 发表于 2012-1-6 11:37
: W* S* V6 T/ h; b. r2 K其实理由并不重要,因为你的老板只会看重结果——你走了,无论你的理由是真是假,在他看来都一样,因为结果 ...

$ D8 j2 r% S% o4 P( d, ?/ I* F! R
作者: jiejiehr    时间: 2012-1-6 13:54
晕,这个老板也太什么什么了吧0 d* c; y( `1 Z. d  g6 P
无法满足人家物质需求,谈何精神追求
作者: 一件艺术品,一份享受    时间: 2012-1-6 14:31
根据你自己的职业规划作出选择吧
作者: beeyao    时间: 2012-1-6 14:39
相信你心中已经有答案了,只是如何开口的问题。其实就像前面有家人讲的,什么理由都是一样的,对于老板来说,结果是你选择离职了,交接工作安排好就行了,真的没必要让自己这么纠结。找份更好的。
作者: wo2wojia    时间: 2012-1-6 14:41
其实大部分人在问别人问题时,自己心里是有个大框框的,符合自己的大框框就听的进去,不符合自己的大框框的话,对自己也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所以,我觉得你心里是想离开的,只是又有所谓的责任心,毕竟事是自个担起来的,才会矛盾,呵呵,没必要纠结,考虑好以后的发展方向,就毅然决定吧。
作者: 琴琴爱紫色    时间: 2012-1-6 15:08
这老板是不是在创业初期?) \  v* Y8 k' M6 n
创业初期,老板肯定想找不要钱一起做事的人,这很正常~~/ @. ^- r8 e* G, B4 Q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作者: 鹤舞九霄    时间: 2012-1-6 15:27
看自己的职业规划了
作者: zhufangmin103    时间: 2012-1-6 15:39
其实答案已经在你心中了
作者: 我不是归人    时间: 2012-1-6 15:53
这个问题 如果在以前我也是很纠结。。。但是现在,如果老板自己没法想明白,用人理念不正确,你做得再多也是白费的。现在也只能为自己多想一点,离职吧,人的青春可短暂了
作者: 尹丽一羽佳舟    时间: 2012-1-6 18:26
走吧,上面的说的很对
作者: infantjoy    时间: 2012-1-6 18:33
传销组织啊,想要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可能么?人家刚毕业的大学生虽说单纯但总要生活吧,不要工资可能么。为了坚守你自己认为的诚信,为这样的老板不值得,关键老板也没承诺你什么,更没有写进劳动合同你的付出会有收获。要提高能力有的是公司提供这样的机会
作者: 威哥1号    时间: 2012-1-7 13:35
如果这里确实没有值得留恋的地方,那么可以走了!
作者: chingv    时间: 2012-1-7 13:52
哎,跟俺的现状一样,老板就是想请一专员做主管经理级的工作,而只给专员级别的工资,不过俺已找过老板沟通过一次了,具体效果只能用“渺茫”来形容,正打算年后重新再找工作呢
作者: 爱呀呀    时间: 2012-1-7 13:56
你的情况和我的很像,我也是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公司规模很小,销售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我这也正不知道怎么办呢?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