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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年假 按照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时间是否合法! [打印本页]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2-1-16 13:38
标题: 年假 按照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时间是否合法!
公司规定员工年假按照员工在公司累计工作时间而定的!员工手册员工也有签!可是现在员工反悔,说已工作十年以上,要求10天的年假,公司是否有胜算?
作者: 31号    时间: 2012-1-16 13:43
本帖最后由 31号 于 2012-1-16 13:43 编辑
5 X, I4 h! U3 ~8 W* y6 ^& e# B# \' V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3 \# U0 ?# k; l/ ^( `) n+ k' l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6 N" S; d) \. a- f1 T9 m9 l$ [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2-1-16 13:48
31号 发表于 2012-1-16 13:43
/ [9 S2 V9 x/ p3 O!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 ...

8 A3 H* ]; _$ A: [/ b& [你实际上没有看我问的问题!这个文件我当然看过,可是我至今呆过的公司,没有一个是按员工累积工作时间去算的!! r* X9 `! v' J- n- @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W- P, z# H- N8 K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i/ }. a9 [+ o) e- e* M3 N

! ~8 ]" W. @! @3 Y这一条也很耐人寻味~~请回答的详细一点!0 R# d5 I3 E/ H9 z/ b  Y3 o4 g

作者: Fany-cheng    时间: 2012-1-16 13:58
坐等高人
作者: 合生    时间: 2012-1-16 14:00
如果制度脱离国家相关法规,判定的时候比较吃亏
作者: kuai乐    时间: 2012-1-16 14:02
这个,真没有。- ^( ?! \% @8 b3 b  m0 [
你所说的第十条也没啥耐人寻味的。
) ?) ~& D2 x% y- j, d
/ ?( V2 w6 D. {+ O1 d刻意去曲解法律,死路一条。, ^  x6 ?. H, c3 [9 B
你呆过的公司都那样操作,不代表就是对的。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2-1-16 14:10
kuai乐 发表于 2012-1-16 14:02
! G) D% F6 B: N( o; e% o- ?这个,真没有。
) _; N1 Q$ t- E1 Z1 N2 ?你所说的第十条也没啥耐人寻味的。

( z  W6 |% `9 T# |2 I: R  s他说,公司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那我员工手册上的规定,员工签字了,那我不就是争得了他本人的同意了吗?
作者: kuai乐    时间: 2012-1-16 14:12
这么说你自己信么?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2-1-16 14:15
kuai乐 发表于 2012-1-16 14:12
; {4 ?/ m$ h( _这么说你自己信么?

0 P1 g0 O2 z* g) \: U% s我觉得,按照他规定上讲的,我这么说也没什么不对呀!
作者: sawata    时间: 2012-1-16 14:20
个人觉得没有胜算,跟法律相违背的都是无效的吧。
. \' @6 c2 V% n6 s我上家公司的累计工作时间是包括在不同公司工作的时间(两家公司间隔不超过一个月)。
作者: 31号    时间: 2012-1-16 14:21
1、安排休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责任。
: r& \" }1 x% H2、劳动者累计工作时间是客观的,不能放弃。即使双方有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1 o  u; t$ F* V+ p- c$ C! x2 w
3、第十条指的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年假,而劳动者书面放弃的情形。
作者: kuai乐    时间: 2012-1-16 14:21
法律是很死板的。
) w% i  r# t: H# K3 C条件、顺序、步骤错一步就不成立了。
, Z; b/ c# D9 N0 p8 c* H, }/ S1 J9 P* r2 K$ Z; M
其实你自己也是不认可你得说法的,就是想找个权威的否定。: h# h/ k  Z$ a1 L
在逻辑或者实操层面上彻底杜绝你得念头。6 M( _0 I9 P$ b2 W/ n- C. j
- \" y  o3 V, T, q+ S! p2 T
法律规定的特例的触发情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 S$ O1 r/ X9 V2 W5 x还需要别人再给你煮一边?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2-1-16 14:25
31号 发表于 2012-1-16 14:21 / S5 ~! u* }. q' }
1、安排休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责任。, u( ?) S6 N( |/ U  C
2、劳动者累计工作时间是客观的,不能放弃。即使双方有这样的协议也是 ...

/ f4 U8 H# I" u) x% O6 M. l那可是,他在别的公司工作了十年,凭什么到我这里享受工作十年的待遇呀!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2-1-16 14:26
sawata 发表于 2012-1-16 14:20
8 K& D. O6 e% [个人觉得没有胜算,跟法律相违背的都是无效的吧。
. Q& M4 o7 c* m) F我上家公司的累计工作时间是包括在不同公司工作的时间( ...

& M9 P! c- X6 }& m不过间隔多久,那也是你的工作时间,如果真是这样算的话,就只要把员工之前的所有的工作时间累积就可以了!
作者: ssund    时间: 2012-1-16 14:27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Q4 e3 R& j2 w5 C2 c5 g, |% H3 j1 s
个人的理解是,首先是单位先要安排,然后才是员工提出。现在好象是单位安排在后,一进厂就已经要求员工同意了。当制度出现争议的时候,更多的是体现在维护员工的一面。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2-1-16 14:29
kuai乐 发表于 2012-1-16 14:21
! o# s8 h- v3 Y0 p9 B  x法律是很死板的。
: j& i. |) C' ~$ Y条件、顺序、步骤错一步就不成立了。
+ }$ _& [! b0 }  D
如果真的要按照这样的算法去算,对很多外地员工也不公平!因为本地员工有劳动手册,上面清楚的记载了工作时间,可是外地员工,怎么能确定他的累积工作时间呀!特别是上海,保险缴费记录不好查,个税记录查起来都非常麻烦!那又要怎么算呢?如果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又会有员工有想法了!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2-1-16 14:32
ssund 发表于 2012-1-16 14:27 7 j6 A* n9 d; O! Y! j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 ...

9 X) K: W  g0 h1 @0 S可是,公司之前的所有的员工都是按五天来休的!来了一个搅和的,如果真的改了,你觉得,像什么路程家,探亲假什么的全出来的,公司不是让员工牵着走了嘛,对于日后的管理,我觉得也是一个问题,而且,也影响别的同事的工作积极性,像我说的,有的人有十天,有的外地员工没有办法提供证明的,就肯定没有十天的年假!这个后果又要怎么处理呢?
作者: kuai乐    时间: 2012-1-16 14:41
法律就是法律,怎么操作是你的事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2-1-16 14:56
kuai乐 发表于 2012-1-16 14:41
, @( `8 _1 [: [' O8 B9 r* g/ K2 M法律就是法律,怎么操作是你的事

" s& z: ^3 i$ c8 p+ Z+ g0 F
作者: ssund    时间: 2012-1-16 15:11
猪猪爱美丽 发表于 2012-1-16 14:32 , n6 i8 D& _+ D5 r/ ~& D3 z
可是,公司之前的所有的员工都是按五天来休的!来了一个搅和的,如果真的改了,你觉得,像什么路程家,探 ...
9 L$ ^0 d" |( N0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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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看样子公司确实要员工来监促才能进步呢,国家规定的员工福利,公司没有给到,现在员工来要求了,反而觉得员工有问题,到底是员工有问题还是公司有问题呢?6 L3 I! A9 Q/ }3 P( r" K
这个员工如果有证明自已是已经工作了十年了,就该给员工10天年假。把这个员工的申请作为一个锲机去整理和修改公司的相关制度等。
5 x1 I+ \# y: J0 q* j3 p没有办法提供证明的,就证明不了啦,公司可以出台一个年休假制度,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作者: 猪猪爱美丽    时间: 2012-1-16 15:15
都只能从一个出发点去想事情!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2-1-16 16:03
猪猪爱美丽 发表于 2012-1-16 14:25
& ^8 T+ B2 W2 A7 K- `+ \- ?. M8 V那可是,他在别的公司工作了十年,凭什么到我这里享受工作十年的待遇呀! ...

, z: z2 t) f2 i- P8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2 n8 m$ R  s2 {5 E

0 i9 ?5 e3 z5 _1 _! r; P3 U年休假的累计计算年限,从够工作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包含同意公司或者不同公司,以及国家、国务院等相关视为等同累计工作时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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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0 l( z0 O2 i$ W5 g6 R3 r" n公司要避免这个情况,可以在员工手册里面如你上面所述,明确:1、公司安排,员工拒绝或者书面提出不休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年休假;2、入职时,需提供累计工作年限证明,否则年休假计算按本公司累计年限计算;...  均可以规避风险~~
作者: zu2000    时间: 2012-1-17 00:07
你的协议一开始已经违法了...你说有效嘛?
作者: gfliangshuo    时间: 2012-1-17 08:21
看上边讨论的很热闹,可是我对法律这块不太清楚,学习、学习!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1-17 08:2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0 {; R& K) u% L5 i: s5 n/ F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y6 t! ]9 f) y& c* W2 p# l
(人社厅函〔2009〕149号)8 [) ?4 P! }- v0 t& @7 C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N2 m5 z2 i" ]8 H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请示》(沪人社福字[2008]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1 x" x3 ^" v$ Z3 S# S
  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5 w9 ^/ W% ?% \2 R1 ?" Q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3 y( A0 |& Q$ ^2 ~4 p(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0 v6 G+ E2 w% ?! r' f
所以,你们公司只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年休假天数是违法的。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1-17 08:28
要注意第一条中的连续,一般劳动部门认为在两个单位之间的间隔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即视为连续。举例说明,如A在B公司做了8个月,离职后不到一个月又到C公司去工作了,且已经满4个月,从第5个月起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作者: hhchenyu00    时间: 2012-2-14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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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娜笔小新    时间: 2012-2-15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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