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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案例讨论:员工拒绝调回总部 [打印本页]

作者: hjde    时间: 2012-1-30 22:14
标题: 案例讨论:员工拒绝调回总部
员工小J,加入K公司好几年了,并且已经签订了无限制期限合同,合同上并没有明确工作地点。因为工作需要,小J一直常驻外地办事处,绩效处于中等水平。& S2 R  Z; i3 D1 t' J/ z; D

% K0 u; H: }) W, }近期公司想撤销办事处,并将小J调回总部,但小J不愿意回来,几次沟通,双方陷入僵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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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虑,基于组织变动而进行地点调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如果小J一直坚持,就只能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进行补偿。但小J肯定不愿意自动辞职,准备申请仲裁。3 \" Z7 S" d& U, |$ l

' @9 q6 h) \8 y7 J9 E! h" v对于这种情况,公司该如何处理呢?欢迎各位朋友发表意见。8 Y/ V1 ^4 r) j  T* \+ x6 e- r& f

作者: 枫雨林    时间: 2012-1-30 22:23
合同上要有明确的工作地点,而该员工签订的合同上工作地点都不明确,本来就属于不正规劳动合同。
作者: wuhaoyu2007    时间: 2012-1-31 08:51
如果员工不是很不好,建议友好协商解决吧
作者: beeyao    时间: 2012-1-31 08:59
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进行经济补偿。
作者: 一家三口    时间: 2012-1-31 09:09
最好还是进行协议解除,因为签劳动合同签订的本来就是规范。
作者: 费加罗    时间: 2012-1-31 09:10
给个补偿,然后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工作了很长时间,说明能力上还凑合,而二个城市间的调动,会产生住房或其他社会关系等问题,比较难办,该理解才对。
作者: sstgongsi    时间: 2012-1-31 09:36
机构变化导致原工作岗位不在,而员工不愿意进行调岗。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你合同中没有约定相关事宜,不能成为你推脱的理由。经济补偿金无法避免。
作者: yufish    时间: 2012-1-31 10:18
协商解除,给点补偿,数额可以不用达到法定标准。这样做仲裁也会采纳,会建议调解。
作者: hjde    时间: 2012-1-31 11:09
感谢大家的热烈讨论,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是否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岗位,这里还有一个帖子,可以参考; q7 X6 o* s5 @7 k  m
http://www.zjpx.org/html/msg/4167.html
作者: hjde    时间: 2012-1-31 11:12
枫雨林 发表于 2012-1-30 22:23 . v5 r4 h% s) V" O3 c
合同上要有明确的工作地点,而该员工签订的合同上工作地点都不明确,本来就属于不正规劳动合同。 ...

! V) d* l/ v" g# Z0 d; M! G% U该员工属于销售部,地点不能确定。
作者: Fany-cheng    时间: 2012-1-31 11:20
连办事处都撤销了,他还坚持留那干什么?打游击吗??呵呵,况且他的绩效也一般,对于这样的员工和他协商赔点钱就让他辞职吧,而且看情况他就是想通过这件事多拿点钱走的~~~7 Y. t) I" n) _! H$ C3 A: w

作者: 绮真    时间: 2012-1-31 12:10
建议还是给予经济补偿,毕竟不是因为员工自愿而公司方主张解除的劳动合同。
作者: baiyunwangjing    时间: 2012-1-31 12:23
应为变更工作地点,首先要协商,且企业要有充分的理由,协商不成,单位应给予补偿
作者: 秒月    时间: 2012-1-31 13:02
最好协商解决,如申请仲裁经济补偿是免不了的。
作者: 儒家思想    时间: 2012-1-31 20:25
友好协商
作者: jidong    时间: 2012-1-31 22:19
如果公司有管理规定且公示了,对这种“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行为,可以按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就不需要付经济补偿金。
作者: hjde    时间: 2012-2-1 14:26
jidong 发表于 2012-1-31 22:19 / A9 ~2 |( m( V' t6 A  r2 |
如果公司有管理规定且公示了,对这种“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行为,可以按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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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上的确会有相关描述,但目前的劳动合同法是倾向于保护员工,如果员工本人坚持不同意安排,尤其是这种工作地点变化,估计仲裁还是会支持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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