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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多年老员工离职,要求补5年前的社保,可以不补么? [打印本页]

作者: imyonly    时间: 2012-2-6 13:58
标题: 多年老员工离职,要求补5年前的社保,可以不补么?
如题,因为公司以前亏损,部分员工是入职1年半以后才办理社保的。但从2009年以后,在人事部的争取下,公司已经全员参保了。现在的问题是,有入职多年的老员工主动申请离职,问自转正到开始办理社保中间漏掉的一段时间的社保能要求补么?按当时的基数,核算现金补发。我想,其实员工的想法还是多要点现金,不是真的非要补社保,因为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毕竟也在单位工作了这么多年。我了解到的政策是:如果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那这个是仅限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查处还是对员工也可以不用追溯补偿了?
作者: Fany-cheng    时间: 2012-2-6 14:30
我们以前也存在这个问题 后来就给补齐了 不知你们单位这样的情况有多少
作者: imyonly    时间: 2012-2-6 14:50
Fany-cheng 发表于 2012-2-6 14:30
$ {+ y- Z0 [1 g( d# Q我们以前也存在这个问题 后来就给补齐了 不知你们单位这样的情况有多少
1 d  b0 ?# V; Z
谢谢!其实这个答案心理早有准备。还好,单位这样的情况很少,多数员工都不会这么纠结,当然这个还是工作没做到位,如果感情工作做好了,可能员工就不会有这样的“刁难”。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2-2-6 15:28
员工离职,要求补之前欠的社保,合情合理。8 c7 S& o5 q7 C% K8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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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补,不是直接把该缴的钱折成现金给员工,而是到社保把公司该缴部分补上,员工个人部分就员工自己补上(很多员工这时候就不愿了)。; n  Q- }# X% C8 V.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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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楼主了解的所谓政策,是从哪里了解回来的?~~别抱这种想法
作者: 津城夏天    时间: 2012-2-6 15:29
社保是国家强制执行的,公司应该为员工缴纳,如果没交,错在公司,员工要求补缴是合理合法的。建议不要以核算现金的方式支付,这样会有风险,日后员工还是可以以同样的理由再来找公司。
作者: sstgongsi    时间: 2012-2-6 15:58
协商解除吧,劳动监察的期限是以员工得知自己权益受侵害开始计算的。有争议。/ P6 U, b  o) ?/ p1 [9 j! j
既然员工并不是真的要补缴,那就协商点补偿金吧。
作者: icewindearl    时间: 2012-2-6 16:06
感觉,能补就补吧,不提那些。大家都是员工,社保也是为了养老这块,其他现在补也晚了,感情上还是觉得能帮就帮吧,不行的话,就该怎么来怎么来呗。
作者: goldrong    时间: 2012-2-6 16:09
楼上说的都很对。
作者: linda莉莉    时间: 2012-2-6 16:25
楼上观点很有同感
作者: 南极人    时间: 2012-2-7 17:50
具体看区域。深圳最多只能补交两年,因此,在深圳社保追诉期是两年。
作者: 颦儿    时间: 2012-2-7 20:49
津城夏天 发表于 2012-2-6 15:29 & q4 q5 o' ?% q3 r* s) S: T9 u
社保是国家强制执行的,公司应该为员工缴纳,如果没交,错在公司,员工要求补缴是合理合法的。建议不要以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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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述观点,以现金形式核发对企业来说还是存在风险。
作者: 一个像夏天    时间: 2012-2-7 22:02
同意上述观点
作者: imyonly    时间: 2012-2-8 14:23
要谈合法,肯定是补缴相应时间到社保去的,这样公司掏的钱多些,员工自己也要拿出几千块来。不过个人确实对社保不是很坚信,现在补缴几千块,到个人账户仅点点,将来拿不拿的回来还两说。而且对于2000年后就业的人来说,现在还年轻,找单位交满15年肯定会超过,这样个人就不必承担统筹部分的缴纳了。本来灵活就业的交社保人员原来的说法是指个体工商户等没法开社保账户的人员办理的,单位员工的话,毕竟有单位出大部分。
% {# F' O* N2 n/ p1 Y) D! w( u+ a, ^另外,我说的两年,是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2年不追究责任,不行政处罚。
作者: haotian018    时间: 2012-2-11 12:57
员工个人部分交出,一起到社保办理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2-14 14:22
如果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出要求补缴的,那么是要补的,而且用人单位确实也可以给员工补缴,技术上没问题。如果是该员工已经离职了,且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已经满一年,那么仲裁时效已经超过,不能要求补缴。
作者: imyonly    时间: 2012-2-15 12:44
ycdbkun 发表于 2012-2-14 14:22   [* N( G/ {" x# ]. S
如果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出要求补缴的,那么是要补的,而且用人单位确实也可以给员工补缴,技术上没问题。 ...

1 P' f1 U; d2 O' b7 z5 x& V$ H谢谢回复。
作者: 东邪黄老吉    时间: 2012-3-16 14:07
学习了
作者: 浅浅微蓝    时间: 2012-3-16 15:41
我们公司补缴过半年的,不是折现给个人,而是个人掏出自己需要缴纳个人部分的费用,之后公司负责社保缴纳的人去社保中心办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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