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推荐]因病请假领导不准 被单位借旷工除名谁之过?
[打印本页]
作者:
快乐东方
时间:
2004-11-8 14:49
标题:
[推荐]因病请假领导不准 被单位借旷工除名谁之过?
北京读者庄在权来电咨询:我是北京某杂志社的职工,由于公司实行的是坐班制,2002年11月,长期坐班的我因腰肌劳损向单位请病假,经医院检查后,医生建议我休息一个月,于是我向单位请一个月的长假。但在当时,杂志社人手不足,单位领导就没有同意。我在病痛实在难以忍受的情况下未经单位批准就回家休息。10天后,单位向我发出警告称如果再不来上班,单位要将我除名。我以自己确实有病为由,便没有将单位的警告放在心上,继续在家休息。一个月后,我的身体状况有所好转,便到单位上班,单位却以我旷工超过15天为 由,已将我除名。请问,我的确因病请假,单位和我的做法有什么不妥?我又该怎么办?
- d0 Q4 R1 ^% n
- \: G6 m( z) A5 F; Y) t
主持人:你反映的情况有一定的代表性,你确实因病、医生也建议休息的情况下,单位强令你上班是不妥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批准休假。你的请假事宜虽然未得到单位的批准而没有上班,是患病造成的,不应算旷工。你现在可以与单位协商,恢复你的劳动关系。如果协商不成,你可在被除名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医院病历等相关资料。
作者:
gmsj
时间:
2004-11-10 16:19
标题:
RE:[推荐]因病请假领导不准 被单位借旷工除名谁之过?
单位太不近人情,这样的企业不留也罢!
. q. n$ x, p, [$ j" q
不过一定要讨个说法
作者:
洁子
时间:
2004-11-11 21:16
标题:
RE:[推荐]因病请假领导不准 被单位借旷工除名谁之过?
上述情况,如员工确实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单位应给予一定时期的病假休息。具体病休的时间可根据工龄和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最低为三个月。
: G @/ ~8 Y: d* L& @( B& ?, I7 u
员工本人在单位不予准假的情况下自行回家休息,且在单位发出警告后仍置之不理,此做法欠妥。应在接到通知后,再次向单位说明因病确实不能工作,并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如果员工做到这点,结果可能不至于被开除。
+ r7 @8 u) T! U2 R
现在,可与单位协商,恢复劳动关系,但一般很难。因为你没有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且通知回岗后你仍然不理,单位在开除上显得名正言顺。
* P/ i& {( k' X9 m3 z! ~
再一个就是在被除名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期限和医院对你病情的诊断会在仲裁时起作用,应注意收集。
作者:
macong
时间:
2004-11-13 13:51
标题:
RE:[推荐]因病请假领导不准 被单位借旷工除名谁之过?
现在这种情况只能是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了,再说其它也是多余的,但一定要有医院证明与医生对休息的建议。最好再有你请假时的证据证明你确请过假的证据。
作者:
晓兵
时间:
2004-11-13 14:24
标题:
RE:[推荐]因病请假领导不准 被单位借旷工除名谁之过?
這樣的單位不留也罷﹗
, e6 I( i N, U8 V( Z6 f7 ]
但討回公道是必須的﹗
作者:
周旭
时间:
2004-11-13 15:08
标题:
RE:[推荐]因病请假领导不准 被单位借旷工除名谁之过?
现在关键在于是否真的无法上班,洁子的意见我基本同意,去法院打官司是靠证据,现在证据不足是很难打赢官司的,而且往往时间过长,耗费过大,得不偿失。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