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打工妹为600元全勤奖金带伤上班,一周后脑出血身亡的思考 [打印本页]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2-2-27 14:42
标题: 打工妹为600元全勤奖金带伤上班,一周后脑出血身亡的思考
本帖最后由 HR剑客 于 2012-2-27 14:46 编辑
7 ?# a: ~3 x! K7 U" A6 k, O* @$ J, g$ G. {% C9 y2 X
打工妹为600奖金带伤加班3天 一周后脑出血身亡2012年02月27日08:47南方日报蒋哲 刘昊我要评论(0) 0 ^/ J! J, u/ f/ v8 Q1 G4 |) c

●南方日报记者 蒋哲 刘昊 发自深圳

◎1月5日清晨,杜娟在车间的卫生间里碰伤了头,随后自服布洛芬,坚持上班3天;1月8日,杜娟被诊断出脑出血住院;1月14日,杜娟死亡。

◎洗手间的门为什么会突然猛地打过来?到目前为止仍是一个谜。杜娟的工友胡莉透露,一楼的一个洗手间的门坏了很久,弹性很大。

◎工友介绍,杜娟提到的600元“全勤奖”,按规定是在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2月16日之间,如果这一期间都在厂里做工,就可以拿到600元奖励。

这是一名普通外来女工的故事。

家乡是国家级贫困县,高中毕业南下打工,每天工作11个小时,收入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提高。

今年1月,她在厂房的卫生间里撞破头,因为事关600元“全勤奖”,她自服止痛药,忍痛工作了3天,坚持到休息日才去医院,检查后发现是脑出血。

一周后,她停止了呼吸。

她叫杜娟,生前在位于深圳龙岗的福群集团辖下工厂打工。

无人知晓的碰伤

杜娟究竟是怎样碰伤的,至今没有找到目击者。工厂的安全经理更愿意相信,洗手间的门是被冒失的员工用力推回撞到杜娟的

再过两个月就是杜娟24岁的生日,这是这名看上去面容稚嫩的未婚女工南下打拼的第五个年头。

工作证上的照片里,杜娟穿着紫色衣服,梳着长头发,露出高额头,证件上有简要的介绍:“杜娟,品质部,工号080229。”杜娟的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产品检测和数据记录,工作的车间是“CNC-PQC房6区”。

这是一间面积巨大的CNC车间的一部分,在回南天的深圳关外,地板上潮湿的水渍和空气中的细微金属屑混杂,并排站立一人高的CNC数控机床一字排开,终日轰鸣。

杜娟先后在深圳和东莞的工厂打过工,2009年在姐姐的介绍下,来到福群集团,这是一家规模宏大的港资企业,制造包括计算器硬盘驱动器磁头支架,各式精密组件、线圈及配件、计算器数控加工件、柔性电路板等产品。

杜娟所在的深圳厂区,员工超过1万人。厂区设施齐全,食堂、宿舍、球场,也建有由三四个医生值班的“社康中心”。

杜娟当时究竟是怎样碰伤的,至今还没有找到目击者。

1月9日,杜娟住院后,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口述,由姐姐记录下了一份交给厂方的“事件说明”:“1月5日,早上刷完上班卡,7时48分左右,去CNC一楼洗手间洗完手后往外走时,突然洗手间的门猛地打过来,打到头部。当时觉得头晕眼花,伸手扶住洗手间水池站了一下,摸一下疼痛处没有流血,只是起了个包,之后去上班了。”

洗手间的门为什么会突然猛地打过来?到目前为止仍是一个谜。杜娟的工友胡莉透露,一楼的一个洗手间的门坏了很久,弹性很大,“那扇门的弹性太大,推开很快就会弹回去,平时都用绳子绑着,一直保持开门的状态,防止它弹回去。”胡莉介绍,正因为门有问题,她们一般都不使用那个洗手间。

2月23日,南方日报记者在工厂的安全经理带领下,逐个推开、关上杜娟所在车间的3个洗手间的门,除了其中一个洗手间的门把手脱落外,在弹性问题上并没有发现异常。

工厂的安全经理更愿意相信,在杜娟走出洗手间时,洗手间的门是被冒失的员工用力推回撞到的。为此,深圳市社保局坂田社保站在厂里贴出了公告,寻找推门撞到杜娟的员工。显然,这个公告没有结果。

疼痛难忍的三天

1月5日上午,杜娟说头被卫生间的门碰伤,之后的一整天精神状态都很差。再之后的两天,她总是捧着脑袋,似乎听力也变得不太好

除了胡莉、自己的姐姐和一位湖南籍好友,杜娟没有将自己撞伤的事告诉其他人。

胡莉怎么也没有想到,杜娟不经意的一句话“我早上不小心撞到了头”,就夺走了她的生命。“我非常后悔,在她把撞头的事告诉我时,没有劝她立即去医院。”

胡莉是杜娟的河南老乡,入职时间比杜娟早,目前已辞工返回河南。

从1月3日开始,胡莉正好和杜娟同一个工班。“杜娟是长白班,我正好轮到那几天上白班。”厂里的白班有3个工作段,早上7时50分到中午11时20分,下午12时20分到16时50分,晚上“正常加班”,17时50分到20时50分下班,每天工作11个小时。

联系记者时,胡莉显得很后悔,没有早一点劝杜娟去看医生,或者将情况报告给领导。“1月5日上午,她告诉我自己被卫生间的门撞到了头,再之后的一整天精神状态都很差。再之后的两天,她总是捧着脑袋,似乎听力也变得不太好。她姐姐跟她说话,她也听不清。”

按照规定,进入胡莉和杜娟所在的车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设计普通,浅色的衣裤配上粉红色的帽子,然而帽子正好遮住了杜娟头上的伤口。“所有人都没有看到她的伤口,直到她住院,我都以为只是普通的碰伤。”胡莉叹息。

胡莉回忆出一些异常细节,那几天除了穿着工作服外,杜娟还一直戴着口罩,“公司并没有戴口罩的规定,我问她为什么要戴口罩,她说牙龈出血,具体没有细讲。”到1月7日,杜娟突然又跟胡莉提到撞伤的事,“她说可能骨折了,我心想怎么会这么严重,带着骨折的痛还能坚持上完3天班?”

杜娟口述中记录,当天的头疼没有影响工作,到晚上8时50分下班,在睡前吃了一粒布洛芬。到了1月6日,头疼仍未缓解,又继续吃布洛芬。到1月8日,杜娟头痛和头晕都加剧,并出现呕吐,入院检查,脑出血。诊断结果出来后,陪杜娟去医院的同事觉得事情重大,这才将情况报告给了工厂的安全部门。

“全勤奖”下的梦魇

“全勤奖”的日期范围包含了春节,因此选择回家过年的工人肯定拿不到,而与此相反,没有回家过年的工人就会格外珍惜这个奖

“想请假去医院看是不是骨折了,我又考虑到600元全勤奖,就想等到星期日不上班再去拍片子。等到8号不上班,我开了转诊证明去医院检查,结果是脑出血,真没想到有这么严重。”杜娟在病床上口述的“事件说明”中这样描述。

胡莉介绍,杜娟提到的600元“全勤奖”,按规定是在12月16日至2月16日之间,如果期间都在厂里做工,就可以拿到600元奖励。“在这期间请假不能超过3天,杜娟也许已经把3天假期用了,担心再请假会拿不到钱,又或者是舍不得请假,想留到过年再请假。”

杜娟的老家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农民年人均收入仅2100元。18岁就南下打工的她,因为父亲生病和哥哥结婚,多次往返于深圳与河南老家之间,直到2009年,才在她姐姐所在的这家工厂正式落下脚。

由于是技术员工,有100元额外补贴,如果算上每天的加班费,杜娟的税后月收入在2300元上下。但去年10月到12月,受泰国洪水影响,工厂的产量锐减,晚间的加班基本取消,期间杜娟只能拿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这个标准此前是1320元,去年12月后,厂里给涨到了1400元。如今随着深圳工资标准整体上调,又涨到1550元,但这次上调已与杜娟无关。

胡莉表示,因为“全勤奖”的日期范围包含了春节,因此选择回家过年的工人肯定拿不到这个奖。而与此相反,没有回家过年的工人就会格外珍惜这个奖,“过年还留在工厂上班的,基本都可以拿到”。

工厂人资部门负责人也坦承:“春节期间回家的工人比较多,我们这个措施,目的是鼓励那些坚守岗位的人,没有惩罚性质。有的人比较在乎600元钱,有的人比较在乎和家人团聚,这是自由选择的。”

金雅是杜娟的同班工友,和杜娟同样于2009年入职。在她看来,杜娟对“全勤奖”的遗憾,从入职的那一年就开始了。“我印象很深刻,2009年底到2010年初,厂里也设有全勤奖,杜娟因为突患结石,住了一次院,长达半个月,住院回来就没有拿到全勤奖。”金雅回忆说,从那次出院后,杜娟的身体一直还不错,“我们曾一同爬山逛街,体力也不错”。

金雅向记者确认,在规定的期间,请假超过3天就拿不到全勤奖。但2月23日,工厂人资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请病假不影响全勤奖的发放,这一点我们在厂里是开过宣讲会专门说明过的。”

突然到来的死亡

厂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从未听说杜娟做过这个手术,或是心脏有问题;在厂方提供的“职工入职登记表”中,杜娟填写的“健康状况”为“良好”

记者拿到了杜娟在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诊断病历,记者看到,“入院诊断”有3条:“1.脑出血(右额叶及蛛网膜下腔)2.右额颞部头皮挫伤。3.慢性中度贫血。”

1月8日,杜娟前往医院就诊的当天下午,直接住进了ICU重症监护病房,CT检查显示“右额叶脑出血(量约20ml)”。

1月9日,杜娟在病床上口述记录下了“事件说明”。

1月11日,杜娟在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开颅手术,手术全称为“右额颞顶开颅脑内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主刀医师姓苗。

1月13日12时,杜娟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经过抢救后,血压心跳恢复,当天下午,深圳市人民医院杨超博士前来会诊,“表示支持我科诊治,考虑不排除卡瓣综合征”。

1月14日13时20分,杜娟的心跳再次停止,血压测不了,双瞳散大到7.0mm,光反射消失。抢救持续到下午14时25分,监护仪仍显示:心率,血压系数均为0,心电图为一条直线。

在医院为杜娟做的“死亡诊断”中,有一句是带问号的诊断:“心率失常,频发房性早搏,急性左心衰,风心病瓣膜置换术后;卡瓣综合症(征)?”另一条则指出了“脑出血(右额颞叶及蛛网膜下腔)、脑疝”,另条则“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中度贫血”、“多器官功能衰竭”、“周围性呼吸循环衰竭”等共7条。

记者在病历记录中看到,杜娟“3年前于郑州胸科医院行风心病人工瓣膜置换手术,术后一直口服华法令抗凝治疗,未监测过凝血功能;平素营养差”。

厂方相关负责人表示,直到杜娟住院为止,此前从未听说杜娟做过这个手术,或是心脏有问题;在厂方提供的“职工入职登记表”中,杜娟填写的“健康状况”为“良好”,在入职的体检中,也没有检查出杜娟有过心脏问题,或有过做手术的痕迹。

“谁是杜娟?”

杜娟在这里住了两年,宿舍管理员对她没有任何印象:“谁是杜娟?搬进搬出的人太多,我不可能每个人都认识。”

杜娟死后,与她同一宿舍的室友已经全部搬走。

杜娟在这里住了两年,宿舍管理员对她没有任何印象:“谁是杜娟?搬进搬出的人太多,我不可能每个人都认识。”

打开杜娟宿舍的门,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杜娟住的4号床,物品还没有被清走。格子枕套,花狗图案的床单,大花图案的被套,绿条纹的床帘,五颜六色的衣架旁有一副耳机,耳机线弯曲着,好像刚从主人的耳上摘下。

一个玻璃瓶里装着晶莹的塑料星星,一束塑料管摆在一边,还没有折完。胡莉和杜娟的姐姐都不知道杜娟折星星的事,这瓶星星是送给谁的,已经是永远的秘密。

谭凤是杜娟的室友,一起住了一年多,原则上厂方给每个员工都安排宿舍,宿舍是9人间,但晚上实际回来住的只有4个人,“其他人都住在外面,宿舍里热水足一点,他们回来冲凉,冲完就出去住。”

“她人挺好,挺随和”,这是谭凤对杜娟的唯一感受。

因为平时基本不说话,加上白班和夜班的时间错开,即使杜娟撞伤后的两天一直在服用布洛芬,谭凤对杜娟的身体状况也一无所知。直到年后,谭凤才从同事处了解到杜娟去世的消息,之后,与其他几名室友相继搬出了宿舍。

事情发生后,杜娟的工作岗位立即被对班的工友顶替。

“恢复了平静,现在班里周围的同事基本都是新调来的,没人认识杜娟,也没再讨论这件事。”金雅说。

思考:

1.杜鹃的死是否可以视为”工亡“?企业是否需要对都捐的死负责?

2.企业”全勤奖“该不该设?如何设定”全勤奖“比较合理?

3.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 h8 M: P6 n" u( X9 x  q1 l; B
3 F2 o+ y' ]& v9 K: O
) \) ?# D" s  {" Y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2-2-27 14:58
偶没有全勤奖的飘过9 ?1 M+ b3 P7 W4 E# Q7 R8 X
可设全勤奖但是幅度不宜过大
$ o' s, g, @9 a, n& R% I建议可分上半月和下半月全勤奖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2-2-27 14:58
资本家吃个早茶也要600元!
作者: 韩梦    时间: 2012-2-27 15:56
哎,感叹生命的脆弱~
作者: 欧阳倩    时间: 2012-2-27 16:15
这个应该算工伤吧
8 ], E$ p+ p7 f! s" S- B: ?+ o至于全勤奖可以设,但是金额不应这么大。6 D! \4 R8 }# r0 R9 Z# v, m
生命无常
作者: abbyzm    时间: 2012-2-27 16:17
个人认为这应该还是工伤,公司应该有一定的责任,全勤奖比例也太大了,比很多人的绩效工资还要高啊!为了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减少全勤奖的份额比较合理!
作者: 陌上雪    时间: 2012-2-27 16:18
刚看了这个新闻,生命的代价太轻。% y* i* A5 I! d1 F: J( J

" R8 W& |2 E' a血汗钱,真的是血汗钱。
" U" n$ l3 S9 j; I6 A& y: P, a; [: y7 h
无语了
作者: 翔宇阿非    时间: 2012-2-27 16:32

作者: 一文钱    时间: 2012-2-27 16:33
情理上希望是工伤,但法律上应该不算工伤吧。& J- t. N5 c$ G" i0 p" M( a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的其中一种类型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一条文中有三个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而案例中貌似仅仅符合了第一个要素吧。" S( p2 {3 v8 m! ]

作者: wuhaoyu2007    时间: 2012-2-27 16:34
可怜可悲!
作者: wuhaoyu2007    时间: 2012-2-27 16:41
我们也没有全勤奖,我是觉得没有必要设,请假本来就要扣员工的工资,当然如果请病假、事假不扣工资的话,可以设。幅度要根据企业情况确定了。
# g, E) M- J3 A# W
* z* S4 y1 n! r- V这种应该算工伤的。
" C5 B8 e/ s! h& B%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如下:; d. ?0 Q6 @/ p% g: R/ d- f& _" Q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5 b* O; P5 A5 y( I9 B9 M' W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T, _4 K6 m% N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Z. l3 T2 b, h9 z5 N% N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k% _6 v1 j: i* d5 N* C8 R0 S7 @# F  (四)患职业病的;- s/ B! c4 V, e& [% t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4 s# l0 I5 R) B2 H0 f6 G( d3 J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9 l9 \) s: S5 x) n' R- o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7 C! D+ k# b* E, f8 V5 b4 T5 \  ]5 _( k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 D, n0 w! x0 t3 L# L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 m/ O7 R, S# K$ S: k) O; U; r" }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2-2-27 16:55
wuhaoyu2007 发表于 2012-2-27 16:41 " B4 Q2 w; L- Y3 P! G; w
我们也没有全勤奖,我是觉得没有必要设,请假本来就要扣员工的工资,当然如果请病假、事假不扣工资的话,可 ...
) N& V  p/ R8 o/ x; I% U! Y
我觉得应该适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作者: 柠檬叉烧    时间: 2012-2-28 09:02
(一)这个算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履行工作职责;/ z5 l' f- y1 l6 v; d$ t9 [
(二)看了大家的回复,好像对整个金额觉得奇怪。但是这个600元是12.16-2.16期间的哦。我觉得全勤奖的设定要明确,例如迟到的分数、病假年假等的剔除、事假等的天数等等。# x/ p; F6 Y5 i) s0 d/ H$ H  \+ Z
(三)避免,只能说是人性化管理。对员工在这段敏感时期的关注。
作者: 小沙果    时间: 2012-2-28 09:42
工伤保险遵从三工一原则,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伤亡。遵循无过失原则,即,只要满足三工条件,即便企业没有任何过错,仍然算作工伤,由企业承担一部分责任。8 S  s" L) P. Q5 N3 f
本案例中,算作因工死亡。简单来说,工作前、工作后、加班,这都算作工作时间。举个例子,就算是员工下班之后顺路去菜市场买个菜的时候突发疾病死亡,我们也认为是工伤,因为他只是顺路去买,还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所以本例中,必然是算作工伤。" ?6 B$ G5 s' T% H8 `- P8 }! H
另外,对于全勤奖,我认为是可以设立的。本案例中的设立也没有很大的过错,而且杜鹃在发现自己的伤势比较严重后,没有及时去就医。这个悲剧的发生不是因为“全勤奖”而导致的。但是全勤奖的设置应当设置在一个合理的范围,最好有法律保护,以至于不是在压榨员工。
作者: playpower2    时间: 2012-2-28 12:51
首先,为杜鹃这样的死感到愤愤不平,用生命换取的600元全勤奖。驳斥这资本家及无知的管理者,人性化管理作为管理者长谈,可是他们是怎么做的呢?!
* ]' K' f; ?' k% ~再者,杜鹃的是属于工伤,工厂需要赔付。
% ?: S3 X( [8 h3 s《工伤管理条例》已有明文规定,第十四条。
作者: 赵佳辰    时间: 2012-2-28 15:17
1:应该算是工亡
' I' ~9 w  \  |$ w$ v' S2 p2:这个全勤奖不是普通的每月全勤奖,是包含春节假期在内的。我公司春节放假9天,如果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放假及到职,可以得到9天的有薪假。如果工资3000/月。9天就是900元。这个对打工者来说很是诱惑。8 Q/ ^1 ?1 @0 C6 _: a
3:多关系下属,都了解近况,如有异样,及时报告解决。
作者: 闲尘    时间: 2012-3-16 10:03
工厂里的员工一般都缺少社会支持系统,造成这种悲剧把责任全怪在企业也不客观。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