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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果公司要解聘小胡,要赔偿多少经济损失? [打印本页]

作者: cyf019    时间: 2012-3-7 11:04
标题: 如果公司要解聘小胡,要赔偿多少经济损失?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岁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三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名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7 Q* U$ w* g& J! `6 q5 k5 s; e1 S
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 b( S9 N9 S3 C* u

0 i4 G6 Z% h& M2 k9 r请问小胡的想法是否正确?5 R. A2 i% R# n4 f0 Q+ I. B
如果公司要解聘小胡,要赔偿多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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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少英    时间: 2012-3-7 11:09
先抢占沙发,等高人指点
作者: huangc0411    时间: 2012-3-7 11:19
因三个月的合同没有签字,故不能生效,小胡的想法正确,合同期仍为一年。
  \* y; l2 Y6 U6 O, @如果要解聘小胡,公司就承担2008年1月1日起计算的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还要承担二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应减去已发放的)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2-3-7 11:20
个人认为无论是否新旧合同,公司不续签都要按照工作一年赔一个月来作为补偿+ y% T" ]& m1 g- q1 ?  L% |
最主要还是协商为主
作者: beeyao    时间: 2012-3-7 11:45
新合同没有签字,即没有生效。并且此时实际已经超过2个月没有续签合同,公司应赔偿2个月的双倍工资。
% V1 \2 N+ ^% B3 H' p另等高人回答。
作者: 31号    时间: 2012-3-7 11:49
最高院司法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这里的原条件并不包括劳动合同期限。8 I2 _  t  m& i5 j; Z2 ?& Z
单位只同意续签三个月,等于是降低劳动合同条件的终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从2001年1月1日起算。
作者: 飞奔DE蜗牛    时间: 2012-3-7 11:54
1.小胡的想法没有问题;1 |+ V$ y+ m0 P2 h' t) ^1 e
2.文章没有提到小胡的年资,我们假设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算起至2012年1月1日前一天,小胡应获得的补偿有:
+ v- p. @) K+ `1 HA.超过3个月未签合同(减去1个月),理应按工资的双倍给付薪水,(扣除已发部分)就是2个月工资;& n9 N* e+ K  r' E) u
B.已经产生了事实劳动关系,应按解除而非终止给予经济补偿:每年1个月,不满半年0.5个月,合计4.5个月;另外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需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 L  \9 D' T1 h# L) F/ Z3 M
以上累计:2+4.5+1=7.5个月工资。
; ]0 b% f! p" V) O个人浅见,欢迎拍砖。
" a% D1 t. P* [# a! X5 |
作者: gdjoe    时间: 2012-3-7 12:45
意见同上!
作者: 幸福的篮子    时间: 2012-3-7 12:48
涉及违法解除,赔偿还要加倍吧。
作者: 一半饺子    时间: 2012-3-7 13:02
本人理解未签劳动合同工作了三个月第一个月工资+(二月+三月)*2+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 =6个月工资
作者: 秒月    时间: 2012-3-7 13:32
飞奔DE蜗牛 发表于 2012-3-7 11:54 / O: v+ N# E4 u
1.小胡的想法没有问题;
& g8 R! G$ I1 n9 h' w% x: L. c0 Y2.文章没有提到小胡的年资,我们假设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算起至2012年1月1日前 ...
' a% q6 M0 M" U( P/ N) H! y
对的。
作者: sawata    时间: 2012-3-7 13:58
除了要支付已工作的3个月的工资和社保外,/ y; K4 r6 |1 y+ D. `5 k* g4 P2 A
我们还需要支付以下金额$ q- {/ Q) G( ]5 Y3 i+ F, x% @
1:双倍工资(2个月的工资)
. J1 Y$ X$ A# Y- D/ m3 a1 c2:代通知金(1个月的工资)
0 y4 n4 S) M/ h5 O1 x4 W  @3: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3个月的工资)(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金一共是1.5个月)。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不同 时使用。; y) X" K$ r& H% m6 B
( l  T& D; q) y; X; k
故除了公司应支付的工资外,还需要赔偿的金额为2+1+3=6个月的工资' [6 F3 W8 G7 o3 N3 _
; z* W0 L1 e5 P. F4 _
以上个人看法哈
6 t1 k6 ]8 x9 L7 c
作者: luckzhf    时间: 2012-3-7 14:13
飞奔DE蜗牛 发表于 2012-3-7 11:54
9 M7 r8 S. z' ]  O" e9 Z1.小胡的想法没有问题;- r; W9 z7 M# V: u
2.文章没有提到小胡的年资,我们假设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算起至2012年1月1日前 ...

6 Y6 L9 [! G& z8 _( T第2条观点是适用于首次用工,此种情况应该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如果解除应该走协商。
作者: yuanyuan_eva    时间: 2012-3-7 19:06
飞奔DE蜗牛 发表于 2012-3-7 11:54 / Q5 I/ s3 T( m' f( F2 K
1.小胡的想法没有问题;  T  T- k$ R! J4 c; q9 a3 y
2.文章没有提到小胡的年资,我们假设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算起至2012年1月1日前 ...
% E7 \0 z! P1 s  k4 d4 y6 b
解除合同是不是应该给双倍赔偿?9个月?其它都同意。
作者: hzaudaqiu    时间: 2012-3-7 23:52
有意思啊   不清楚具体的
) Q" e9 D0 k, E. b" t) y$ [
作者: 飞奔DE蜗牛    时间: 2012-3-8 08:07
yuanyuan_eva 发表于 2012-3-7 19:06
- g/ C& N3 |# S+ o解除合同是不是应该给双倍赔偿?9个月?其它都同意。
4 m! |; y  @$ |  {
恩,这个违法解除我忽略掉了,应该是9个月才对,加一起等于12个月啊。
作者: easytam    时间: 2012-3-8 13:34
huangc0411 发表于 2012-3-7 11:19
# k( o( `( i2 ^* i! N6 b因三个月的合同没有签字,故不能生效,小胡的想法正确,合同期仍为一年。1 K+ b9 r6 X8 M: {
如果要解聘小胡,公司就承担2008 ...

' C$ A4 X$ [2 Z. R0 n2 o0 v  k不好意思 我想请教一下5 z* ?* }* T) ^8 E
请问 经济补偿金,是指 合同到期,但公司不与员工继续签订合同的补偿吗?
作者: easytam    时间: 2012-3-8 13:35
huangc0411 发表于 2012-3-7 11:19
( q( d& D9 }( V7 I7 f6 u! A5 W6 g- g  r因三个月的合同没有签字,故不能生效,小胡的想法正确,合同期仍为一年。3 t( p4 S5 c" A& ]& x) t2 i4 w+ ?
如果要解聘小胡,公司就承担2008 ...

) q2 G* \# W0 N) M- \3 N' r不好意思 我想请教一下7 B$ L5 O8 s/ b
请问 经济补偿金,是指 合同到期,但公司不与员工继续签订合同的补偿吗?
作者: truelovehua    时间: 2012-3-8 15:03
1、小胡的认知是正确的,合同到期未续签,双方继续默认合作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待遇同上分劳动合同。
* Q4 B/ ~  n1 d4 b; T( p$ C/ K2、本案例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3个月工资(工作期限1年3个月,补偿金为1.5月,赔偿翻倍)
作者: 逸雪纷飞    时间: 2012-3-9 08:36
我们公司也存在这种情况,合同到期了,我们通知他签合同,人家说考虑考虑 很郁闷就是不跟我们签,现在成了不是公司不跟他签,而是他自己不跟公司签,郁闷。
作者: HR—郭    时间: 2012-3-9 11:07
坐等高人指点
作者: truelovehua    时间: 2012-3-9 18:24
这个案例,09年的时候我的朋友接到过,他本人是律师,代理了一个单位委托的类似案件,一审判决是不支持原告方的双倍工资,是按照第二份合同的违法解除来算的,后来原告没有上诉。我19楼的回答就是基于此。; q9 i! O" G7 V" W5 F# ^: M' \3 F4 Z) q
我当时看到这个案例,没思索就直接写上去了,现在想来,恐怕欠妥,应该有2种不同的方式我觉得:7 M6 Z1 P& Q/ u5 p: s, @9 S* I) ^
第一种:小胡的认知是错误的。用人单位给付1个半月的补偿金即可。
1 n% w0 D7 w  ?根据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Q+ V' G2 |0 T# j2 r, O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需要提前30天,用人单位也不用提前通知或给付代通金折算期限,只需要正常支付补偿。
) [% A7 t  L+ s6 I' G9 \第二种:小胡的认知是错误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付4个月(不算3个月应得的工资,全部加起来是7个月): A  i" l" v& E1 I) c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s" b  J1 V5 ?" a! j8 p' Q如果这个自用工之日不指用人单位第一次雇佣该劳动者(我理解为是第一次的),而是将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连续形成的雇佣关系根据劳动合同分割为若干独立的雇佣关系(即每一份劳动合同视为第一次用工),那么用人单位应当给付1个月补偿+2个月双倍+0.5乘2的赔偿,即4个月。& \5 A6 s& |, i- c( O
一点浅见,来个高手给个正确答案啊。。。。
4 d; @+ ]6 j3 K& Q# O* X- u7 [: [* J
作者: sunshinelzm    时间: 2012-3-12 08:56
最后那一句已经透露了小胡上一份合同的期限一年。所以赔偿金应该是:
) C% R& f! S+ t* h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月*2=4个/月。
. I" U& M& k8 w0 j% S6 m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5个/月*2=3个月。
2 u4 W5 |8 R( }. r& l5 q3、因为是违法解除,所以不涉及代通知金。
( k' V. X- R5 V1 n$ ?+ Z/ E4、综上所述总共是7个月。
作者: sstgongsi    时间: 2012-3-12 10:55
小胡是明知故犯,站不住脚的。不过公司不续签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能避免,相关的操作流程也不规范,否则不会有漏签的问题。
作者: 刘霞2012    时间: 2012-4-2 10:34
飞奔DE蜗牛 发表于 2012-3-7 11:54
5 F1 Y% x3 t2 b* f9 D1.小胡的想法没有问题;% B( h& ~$ \# Z; [+ p  @+ P
2.文章没有提到小胡的年资,我们假设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算起至2012年1月1日前 ...

4 m2 ^, b% L+ p, Y0 ^6 X赞同你的说法,我也觉得应该是这样的
作者: 刘霞2012    时间: 2012-4-2 10:51
天啊,看了这么多说法,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啊,现在我只知道一点,就是公司肯定是要赔的,怎样赔,也不知道,从内心来说感觉更加赞同23楼的说法.期待楼主公布一下最终的解决方案.
作者: 平安幸福    时间: 2012-4-26 07:29
我跟大家的兴趣主点不一样啊?我的重点是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假设小胡跟公司都在合同上签字上,那问题就更麻烦了。假设小胡签的这三个月合同是自08年以后跟公司第二次签定合同,那么三个月后如果小胡提出跟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公司就更麻烦了。
作者: kitydy    时间: 2012-4-26 10:35
坐等标准答案~~
作者: 十里桃花    时间: 2012-6-22 16:15
又学会了一点
作者: mxfatj    时间: 2012-6-26 13:56
好多个答案,看晕了,能给个比较正确合理的详解吗?还是各个地方会根据惯例有不同的处理?
作者: 最断人肠    时间: 2012-6-26 17:42
1.小胡的想法不对。
% J- V/ R! D. P" M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1 d$ E/ b$ v4 b
分析:此条款“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和“一方提出终止……”不矛盾,后者约束了解除合同的工作期限。原条件只是待遇等不变,只要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都可以解除。也就是说续期的合同将会在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而终止。+ X2 s( T. |6 S% L: R

, Z3 r! A8 e  H: x2.经济补偿问题(按照2008年以后的劳动合同法计算)。
) c9 x1 a" G' f" k3 P  p分析: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5 {* g% P- P" h0 `- y" ^% O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Q: d5 H$ ~3 Z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6 ~: J& }2 H, @. H+ N
    根据第四十七条,需要支付1.5个月的补偿金。7 F9 R% M# l- W
    根据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应当包含了正常发放的那部分,所以需要另外支付2、3月的工资(2个月)。
& h7 K& y  X: ]/ [/ w( b    根据司法解释,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所以用人单位并非违法解除合同,无需遵从第八十七条,也不需要支付提前解除合同的“代通知金”。
0 |- P# l6 D4 i% ]8 F+ g    综上,补偿金=1.5+2
# k2 C! z8 b, \! g- e0 O1 K    请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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