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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裁员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Patiencewade    时间: 2012-3-10 17:05
标题: 关于裁员问题
最近开始关注一个问题,那就是裁员。
* F* Y% d! g& ^0 m" ]& @2 T假如你的公司由于业绩不佳甚至负增长,公司调整战略,为节省成本,对于人员配置提出异议,要进行裁员。因为假如你给两个人1000,但不如给一个人1500,但干两个人的活。这样这个人也不会闲着,薪资也提高了。所以要进行裁员。但是怎么设定裁员的标准?如何与被裁者进行沟通?如何操作能为企业规避一些风险?等。
( i: |7 o- q/ A, o本人为菜鸟,因为总看到这个大公司裁员多少人等等的新闻,所以想请教一个各位大侠此类问题的解决之道。4 Y- `% T, H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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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迷忙的花    时间: 2012-3-20 14:08
我也正遇到这样的问题?头痛,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那公司需要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呀,企业太痛苦了
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2-4-22 20:47
第一,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如果你属于其中一类情况,单位就不应将你列入裁员名单。   第二, 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第三,你有被老单位优先录用的权利。如果你在被裁员以后的半年内,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已有工作了,但不满意。这时,你发现老单位(裁减你的单位)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报名应聘,而单位有优先录用你的义务。当然,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   第四,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按被裁员工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这里的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而非单指基本工资。如果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补偿的期限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的,每满一年,就有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企业裁员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作者: chlfy    时间: 2012-4-23 16:11

: r7 f/ Z) ^$ u% P学习了
作者: 江南月    时间: 2012-4-23 19:45
继续进来学习~~
作者: 平安幸福    时间: 2012-4-24 07:33
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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