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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果公司要你搜员工的身时,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海棠    时间: 2002-8-27 10:51
标题: 如果公司要你搜员工的身时,怎么办?
如果你公司要你搜员工的身时,怎么办?
作者: flashman    时间: 2002-8-27 11:00
标题: 你在什么行业呢

作者: 望月    时间: 2002-8-27 11:36
标题: 再怎么也不会让人事部的人做这种事情吧?
违法亚,迫不得已最多也是保安来做
作者: Johan    时间: 2002-8-27 11:55
标题: 征得相关部门和员工同意
如必须要做,本人认为,首先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同意。然后,与员工签协议,得到员工的认可。之后,由保安人员操作。
作者: 巧思    时间: 2002-8-28 14:54
标题: 报警
迫不得已时,报警。让有权力并有充分理由的政府部门来做
作者: 西风故人    时间: 2002-8-28 15:03
标题: 绝对不能

作者: maggie-W    时间: 2002-8-28 15:37
标题: 说服你的老板
告诉他这个事情的厉害关系,把去年深圳的好几个关于强制搜身的报道给他看。你们老板简直就是土八路。
作者: alk    时间: 2002-8-28 15:57
标题: 不會!
這是侵犯人權!
作者: 花花草草    时间: 2002-8-28 15:59
标题: 绝对不应也不能这样做

作者: 帮主    时间: 2002-8-28 16:07
标题: 坚决反对!
不管是哪个行业都不应该这么做!
作者: 紫依    时间: 2002-8-28 16:41
标题: 告诉你的老板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作者: naonao    时间: 2002-8-28 17:38
标题: 状告公司
状告公司,同时想媒体曝光
作者: 飞雕    时间: 2002-8-28 17:43
标题: 打110

作者: 王文风    时间: 2002-11-26 12:39
标题: 说服你的老板,或者干脆拒绝

作者: 走走干干    时间: 2002-11-26 12:51
标题: 告诉他利害关系,然后由他自己选择,如果他真的要你干,你就表明你自

作者: 噢伟哥    时间: 2002-11-26 13:08
标题: 讲明利害关系,不能搜身。

作者: 老门    时间: 2002-11-26 13:13
标题: 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公司陈明利害,这是一种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作者: suhui28    时间: 2002-11-26 13:54
标题: 不能这样做你要给公司说明这是侵害别人权利的

作者: 小圣    时间: 2002-11-26 14:03
标题: 海棠 前辈,赶快离开你的公司吧!
海棠 前辈,赶快离开你的公司吧!太复杂了!一会儿高层领导谈恋爱、一会公司又要你对员工搜身!
作者: 善良宝宝    时间: 2002-11-26 14:06
标题: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作者: 风筝雪人    时间: 2002-11-26 14:41
标题: 要坚持自己的原则

作者: 小奴奴    时间: 2002-11-26 14:52
标题: 非常不错的简介
这个雪人的见解真特别,要是我,我就起诉那个单位
作者: spring1166    时间: 2002-11-26 15:08
标题: 这位写繁体字的老先生都说了:侵犯人权!
[quote]以下是引用陈酒在2002-9-12 18:50:44的发言7 u9 q; v: e. o# m & k9 w0 B, y) c. K **************[/quote] 9 O7 \/ M1 b( E. _* s是啊,你们是大商场吗?告诉领导,搜身不如花钱买监控器
作者: Evans    时间: 2002-11-26 15:32
标题: 告他!

作者: LAOHUANGGUA    时间: 2002-11-26 16:18
标题: 观点
我肯定不会执行,还要帮受害者讨公道。
作者: 今天你跳槽了没有    时间: 2003-3-11 09:14
标题: 人权

作者: 风轻扬2002    时间: 2003-3-11 09:29
标题: 坚决反对
坚决不同意!
作者: 东北小胖刀    时间: 2003-3-11 11:10
标题: 绝对不能做
你可知道,一旦闹大了,责任恐怕完全在你这儿.要三思. 8 L+ D- \/ h( E4 |* R 9 w+ C2 q( g3 T无论从国家政策到社会语论都已经统一了的事情,何必要违反呢.
作者: ashen    时间: 2004-7-13 11:12
标题: 拒绝
拒绝.违法的事情坚决不能做.
作者: 陈妍君    时间: 2004-7-15 09:55
标题: 看法!
坚决抵抗到底!
作者: 风一样的女子    时间: 2004-7-15 16:34
标题: re
[quote]以下是引用东北小胖刀在2003-3-11 11:10:04的发言% t9 b2 H% B3 g" f 你可知道,一旦闹大了,责任恐怕完全在你这儿.要三思. 3 K$ S7 F* }. T4 w, q) w% V 6 O. s/ k/ T3 O& U无论从国家政策到社会语论都已经统一了的事情,何必要违反呢., Y, J& B; U& Z& Q **************[/quote] ' ^; l9 _8 W0 w9 T4 b. X有道理。
作者: BYH    时间: 2004-7-16 05:31
标题: 违法的事情不能做
这是很微妙的事情,弄不好一上互联网,你们就完蛋了!如果有怀疑,可以报警,但是不可以自己胡来的。
作者: zsr5210    时间: 2004-7-28 09:58
标题: 绝对不可以!
绝对不可以!
作者: 丰田    时间: 2004-7-29 08:19
标题: 不通
行不通的
作者: 飘在天涯    时间: 2004-8-12 18:37
标题: 和老板谈
让他知道这样做的恶果,如果他坚持可以报警,但是千万不能自己搜身!
作者: 琅妮    时间: 2004-8-13 14:29
标题: 拒绝做违法的事情!!
讲清理由,让公司意识到这样做本身就是不对的。如果无效,就明确立场坚决拒绝。' U t. ~5 D9 Q# Z5 @ 其实对于这样的公司,还应该考虑是否有意义继续为它服务。
作者: weizunquan    时间: 2004-8-13 17:59
标题: 懂不懂法律
我会问他懂不懂法律,告诉他这是违法,如果他还要坚持,你就应该拂袖而去,他今天让你搜别人的身,明天就保不准会让别人搜你的身。
作者: 青藏    时间: 2004-8-14 09:55
标题: 拒绝
这没什么好商量的!能躲过当然更好,否则你就与老板决裂吧!
作者: 异国情    时间: 2004-8-14 11:29
标题: 同意!!!
[quote]以下是引用琅妮在2004-8-13 14:29:54的发言4 Y: |$ p1 j7 R" D! n) X) a2 b 讲清理由,让公司意识到这样做本身就是不对的。如果无效,就明确立场坚决拒绝。5 W# O% Y1 K/ l# g: Y 其实对于这样的公司,还应该考虑是否有意义继续为它服务。' l) Q$ _7 T& S **************[/quote] q% [5 A" Q% L不做违法的事
作者: 龙马    时间: 2004-8-16 18:18
标题: 陈以厉害关系
坚决不能做这样的事情,对公司来说,不管有没有结果,最终只能使更大的损害,做管理没有鸡毛蒜皮。
作者: 勿施    时间: 2004-8-20 11:55
标题: 愤然离去。曝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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