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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动离职员工怎么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流线    时间: 2012-3-21 08:52
标题: 自动离职员工怎么处理
      最近公司自动离职人员比较多,为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纠纷,部门就想处理下自动离职人员,公司规定的自动离职人员是连续5天旷工、请假未批连续脱岗15天或者请假期满未续假超过30天的情形,商定的方法是先给自动离职发限期上岗通知书,员工不来的话就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样会不会增加成本呢,能否直接发一封自动离职通知单,上面注明员工已经多少天没上班,让其收到通知后返回原岗位或者前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来的视为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作者: !鹅蛋孵鸡    时间: 2012-3-21 09:18
必要的成本要付出的,肯定比风险划算。
  m- f2 t1 S! T, o! R. h9 |- x必须履行告知义务。
8 C4 z/ f+ d% |! L; [# a3 h按完善的规定流程操作,通过ems或挂号信发送相关文件,在流程上获得证据支持就可以了。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2-3-21 09:56
通过ems郵寄送達員工人事檔案中記錄之戶籍所在地,一次性告知,并說明逾期不辦理公司的處理措施即可。
作者: 李媛    时间: 2012-3-21 10:54
直接告知其,如果不按照公司正常的离职流程办理将采取的措施处罚·
作者: xiefaqiang    时间: 2012-3-22 09:57
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造成工作被动,对整个运行造成极大影响,打个违纪报告扣押工资。
作者: sunfeiyang521    时间: 2012-3-22 10:28
首先要告知他,讲述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他选择继续上班,那就对他进行一些工资处罚,如果他不想上班了,那就让他尽快过来办理离职
作者: 晨星蓝雨    时间: 2012-3-22 11:32
现在不应该考虑这点成本,否则以后吃亏的还是公司
作者: baiyunwangjing    时间: 2012-3-22 12:30
要告知的
作者: 风雨(朝晖)    时间: 2012-3-22 13:26
先要以EMAIL或书面上宣传栏的方式给潜在的离职员工或已自动离职的员工发一份申明,给自己公司在流程上获得有利的依据.
作者: dwwtym    时间: 2012-3-22 14:12
告知是必须要履行的,避免后期劳动纠纷
作者: 枫林踏叶    时间: 2012-3-22 14:18
必须告知本人知道,其他流程不清楚,我才开始做人力资源的
作者: yufish    时间: 2012-3-22 15:03
一定要按规矩办。花小钱,安全;省过程,隐患。
作者: ★树上的叶    时间: 2012-3-22 20:20
必须要明白,有些人根本没有email你也找不到家庭住址的。
作者: huiqiong1217    时间: 2012-3-22 22:24
我今天才知道这些
作者: lang11    时间: 2012-3-23 09:13
首先你的程序必须合法,再则通过必要的证据保留,做到有理有据。
作者: sibyl-zou    时间: 2012-3-23 09:19
我公司年后也有许多人不来公司报到上班呢,那个部门经理就一直都在打电话,有几个就联系不上。没办法,我们就在半个月后出了除名通告,以旷工之名。
作者: 几何生活    时间: 2012-3-23 10:30

作者: stephenzhou    时间: 2012-3-23 12:20
我觉得可以在员工入职之前签订一个“入职承诺书”,大概意思是旷工5日属于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解除”,再发个“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就可以了,对那些制造型企业,人员流动率又比较大,员工居无定所的人,企业很难联系到他本人,所以HR也要为自己省点事做。
作者: 平安幸福    时间: 2012-4-22 17:24
关键是现在企业会招不少外地员工,他们都是租平房的,寄到租房地址本人收不到的,房东才不管这件事;寄到户口所在地,好多都退回来了,地址是假的或信息不全.打电话员工又不接,怎么办?
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2-4-22 20:27
三种途径:首先,给员工本人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让员工书面签收;其次,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邮寄至他的家里,通知到达之日,视为该员工收到通知之日;将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在全公司内进行公示。做到以上三方面,就基本上规避了不必要劳动风险和劳务纠纷。
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2-4-22 20:28
三种途径:首先,给员工本人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让员工书面签收;其次,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邮寄至他的家里,通知到达之日,视为该员工收到通知之日;将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在全公司内进行公示。做到以上三方面,就基本上规避了不必要劳动风险和劳务纠纷。
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2-4-22 20:30
三种途径:首先,给员工本人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让员工书面签收;其次,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邮寄至他的家里,通知到达之日,视为该员工收到通知之日;将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在全公司内进行公示。做到以上三方面,就基本上规避了不必要劳动风险和劳务纠纷。
作者: !鹅蛋孵鸡    时间: 2012-4-23 16:53
这里补充回答:电子邮件的举证作用几乎为0.
1 S' ~& [$ r& _& T书证和录音录像证据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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