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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偶然看见公司一条规定,我无语了。 [打印本页]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2-4-16 19:09
标题: 偶然看见公司一条规定,我无语了。
         辞职时,入职一个月的,需提前三天。俩月的提前15天。入职三月的提前一个月。主管提前俩月,财务提前三月。否则,扣当月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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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这是老板的原话还是之前的那个人事按照老板的意思自己整出来的。我只想说,你丫疯了吧。      拜托,水平差点也稍微看点劳动法,你忠于老板也搞清楚自己也不过是打工者的身份吧。( R1 Y9 p9 A/ U2 ]5 k

6 \* q0 Q7 |( y! z         要知道,老板连劳动合同都不签。搞这规定,这tm是想让员工没事老闹纠纷啊?  有几个辞职的能等这么久?  
9 U+ f" T3 o$ k          按规定做,我这明着违法劳动法,员工一个个都没好气,闹纠纷的可能性极大增加。不按规定做,虽然法律上咱没问题,可那 黑心的老板哪天知道了该找我茬了。 前任hr,你脑子被门挤了吧? 弄这么个破东西害人啊。) a  K) L. Q3 N, _

作者: 倔强守望者    时间: 2012-4-16 19:37
估计目的是为了坑那些不懂法的人,克扣工资,也有可能本就不懂!
作者: 山村牧童    时间: 2012-4-16 20:19
老板是法盲啊,呵呵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2-4-16 21:47
欺负不懂法的人啊
作者: stephenzhou    时间: 2012-4-17 07:36
楼主把按照劳动合同法这些东西改过来,对公司和老板来说不失为一件有意义的事。
作者: frankk    时间: 2012-4-17 08:38
学习了
作者: 飞奔DE蜗牛    时间: 2012-4-17 08:42
我估计,前任HR就是没办法改变这些,又忍受不了,所以走了吧。9 e. L2 f6 \. U+ d9 n
同情你阿。
作者: ljy13705897752    时间: 2012-4-17 08:56
有要事先看清楚,省得事后再闹。
作者: 白羽青眸    时间: 2012-4-17 09:53
能坑一个算一个,这样的企业早晚会为这些制度付出代价的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2-4-17 10:03
飞奔DE蜗牛 发表于 2012-4-17 08:42 & t2 n% m6 E- U7 E( t, K! w& D+ a
我估计,前任HR就是没办法改变这些,又忍受不了,所以走了吧。
, |. D, f0 L0 J) M同情你阿。 ...

; W" o- q5 l1 {  p+ Y# B前任是被辞退的。 能力太差。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2-4-17 10:04
stephenzhou 发表于 2012-4-17 07:36
3 o. }) m- C' x2 G( v7 y楼主把按照劳动合同法这些东西改过来,对公司和老板来说不失为一件有意义的事。 ...
: k$ |! c# V- v4 T4 w
不可能啊。6 Y# u" P- V9 z; J2 c; W0 G

8 E4 @, g5 U+ g) P' p/ d" w闹纠纷的不是一两个了。老板的态度是,他们耗得起就让他们去告去。
作者: chen405486    时间: 2012-4-17 10:10
估计楼主也快走了
作者: stephenzhou    时间: 2012-4-17 10:16
hr163mail 发表于 2012-4-17 10:04
9 ?* Q8 Y6 J/ _! `不可能啊。% h/ W1 k+ h; ]( I: m* `
' j& J8 H+ |# H$ Z$ w
闹纠纷的不是一两个了。老板的态度是,他们耗得起就让他们去告去。 ...
* S( ~) q: j8 s, }4 }
楼主遇到这样的老板不值啊。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2-4-17 10:24
chen405486 发表于 2012-4-17 10:10 : `6 a: o( c+ d, k1 n
估计楼主也快走了
* W" o' r9 D4 [
呵呵,已经在投简历啦。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2-4-17 10:25
stephenzhou 发表于 2012-4-17 10:16   W5 q/ v! w, L% Z) o
楼主遇到这样的老板不值啊。

2 ]$ {# y# q1 w# A唯一担心的,是俺要走的时候,也被克扣,可真惨了。
3 v) r# x( X  }
+ m4 ]' f$ F" u! y1 @普通人,明知企业违法,最头疼的是,自己确实耗不起打官司。 赔你2000块,不少了。可耗的精力也许损失的也快这个数了。新单位估计也不想要一个和原单位打官司的员工,哪怕员工是对的。
作者: liu_yue1106    时间: 2012-4-17 10:25
老板没人品,你可以炒了老板,HR没水平才会怪别人不专业。
6 e8 a; D6 |8 V& `( m每个人要找自己的问题,你要如何改变呢?你作为了吗?光说不动,我不支持!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2-4-17 10:27
liu_yue1106 发表于 2012-4-17 10:25 ! y( f8 }% q) L2 n: a
老板没人品,你可以炒了老板,HR没水平才会怪别人不专业。
/ v$ |; A) F4 x9 O' ?每个人要找自己的问题,你要如何改变呢?你作为 ...

$ p5 w4 o! F& o( j等你遇到了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1 n5 D) ]# m3 q! u7 u, `
" ^( \3 k" O9 w" V+ }
社会的复杂远不是课本那几句道理能处理的。
作者: 啊哇啊呜    时间: 2012-4-17 10:45
这个事情也未必是上任HR的原因,有可能是老板不懂然后强令这样操作的
& g' Y8 C! N0 W# K: b/ Q;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HR的话语权并不强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2-4-17 11:07
啊哇啊呜 发表于 2012-4-17 10:45
( ^0 Y; ~7 G: u2 l8 ]# q$ |这个事情也未必是上任HR的原因,有可能是老板不懂然后强令这样操作的! x% \" D/ r! z+ j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HR的话语权 ...
: B: _, o* e1 q3 Y* \
有可能。
6 E  [5 H2 p& a+ G  k( ^# k, d- ?& J: M& h: Q3 d

作者: stephenzhou    时间: 2012-4-17 12:29
hr163mail 发表于 2012-4-17 10:25
- V; ^* Y; A: D  Y$ o( @( c! n唯一担心的,是俺要走的时候,也被克扣,可真惨了。 : i% S7 ~; q* k$ o- f0 j2 ~

" i' H! S3 r, b  a6 N普通人,明知企业违法,最头疼的是,自己确实耗不 ...

; }* J# b2 A+ D5 D呵呵,楼主是个明白人。
作者: zym00014305    时间: 2012-4-17 15:24
这种情况在小私营企业里多的是呢,灵活变通吧,如果有合适的人来顶替离职者,那何必要等那么长的时间呢!
作者: 平安幸福    时间: 2012-4-17 19:06
这样的公司不值地留恋,一要看老板脸色,二担心员工会拿自己撒气,员工会误认为这个规矩是人事定的而不是老板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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