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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董事会是否有效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风雨中    时间: 2004-12-16 10:55
标题: 关于董事会是否有效问题
各位同仁,最近董事长询问一个问题:当前我单位的董事会是否有效,签署的文件是否还具备法律效力? @, h& F8 k% T' ~' _事情的起因:2000年我单位进行了债转股,建立了集团公司,拥有国有股东87%,另两个股东占13%,并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可是在2003年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满后,我单位向大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并进行换届工作,可是大股东至今未批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单位的董事会机构是否有效,并请说明依据?
作者: 三石    时间: 2004-12-16 22:18
标题: RE:关于董事会是否有效问题
这个在公司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你的以上问题,存在一些问题. 2 P- [9 V7 ^& N+ q4 E: e: J5 x一是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区别,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对股东会负责的常设机构. % W0 p! Y) b3 J; N二是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也是有区别的. % [9 ?! W: U/ L% E所以不是你单位向大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而是公司董事会按公司法的规定召集股东会. / b. P' J \, D/ @8 J至于两会任期届满后,是否有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有董事和监事的任期,而没规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任期,也即不存在董事会有效不有效的问题.具体还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者: 风雨中    时间: 2004-12-21 16:12
标题: 谢谢三石先生的解答
谢谢三石先生的解答,我们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的任期是三年,所以说董事、监事的任期至今早已经期满,股权由来是:1、市城市公用资产管理局作为我们的行业主管部门,原来市财政局委托对我公司行使出资者权利。2、但是,在国资委成立之后,至今尚未给城市公用资产管理局书面委托授权,但是也没有说废止。现在国有股权出资者身份不明朗。但是现在它作为我们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依然延续的最大股东身份,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均需要它审批同意。其他两个股东虽然各委派了一名董事参与企业管理,但是现在实质上是被排斥在外,有的董事会根本不邀请他们参加,会议纪要也不发给他们。我们的董事长不是由股东会产生,而是由城市公用资产管理局任命。我的问题是:当前为对其他董事身份进行明确,一年来也没有召集董事会,股东会,现在董事长签署的文件是否有效,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们应该如何做?[EDIT]用户“风雨中”于2004-12-21 16:14:27编辑过此帖。[/EDIT]
作者: 三石    时间: 2004-12-22 11:01
标题: RE:关于董事会是否有效问题
董事长作为你公司注册时的法定代表人,没有进行变更注册以前,都有权行使规定的职权,并承担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责任. d/ C4 T. J s如果召集股东会不成,可以召开董事会,形成相关的决议,如股东会的召集问题,换届问题,还有换届之前的过渡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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