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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哺乳期的女职工合同到期可不可以中止合同? [打印本页]

作者: alonee    时间: 2012-4-19 16:52
标题: 哺乳期的女职工合同到期可不可以中止合同?
单位有一女职工12月1日到3月31日的产假,现在产假到期而且其劳动合动也刚好在4月5号到期,产假到期时电话通知其上班,但其表示要在家带孩子,态度不清。现在既不续假,也不来单位上班。如何解决这个事情。可不可以通知其到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作者: cyf019    时间: 2012-4-19 17:29
本帖最后由 cyf019 于 2012-4-19 17:35 编辑
* j# `. {; _9 v9 T( u
$ t  _0 S; J6 Y. N! t# H在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不可以中止合同,需要延续至三期结束。
5 B( P+ a( s9 ?# G/ y3 a若员工出现严重违纪,可以解除。但处理过程必须合乎法律程序,首先要发通知给员工通知其回公司上班,并留存书面证据,注意要有员工的签收签字;其次若员工收到后仍未到公司上班,可以视为旷工,记严重违纪。
' G3 l, w. Y2 u2 c7 i7 G. Q4 i0 T需要注意:1、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是否有此规定;% m1 i% n$ b  N" l* M
2、规章制度是否经过合法程序制订;
& ]& B1 z' p$ v3 v+ ]7 |4 q3、是否向员工公示过,有员工阅读并已知悉的签字。
3 I, \" s% r% @6 ]
作者: 快乐的永远向前    时间: 2012-4-20 08:24
二楼说的没错。不过取证较难。
作者: peisonyu    时间: 2012-4-20 08:43
一楼说的棒极了,学习
作者: hytao    时间: 2012-4-20 10:16
取证是一大难题。
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2-4-20 11:1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至三期结束。首先,可以给员工发书面通知,通知其来单位上班,保留证据;如员工本人照样不来上班,可以按旷工,违反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作者: hydlg    时间: 2012-4-20 11:36
二楼经典
作者: 水晶心灵    时间: 2012-4-20 14:32
不能,需要待哺乳期过后才能通过协商方式采取续签或解除。
作者: 小雨的理想    时间: 2012-4-20 15:22
本帖最后由 小雨的理想 于 2012-4-20 15:23 编辑 & l) L8 L1 K( H. ^

2 o2 H9 u, Y7 V因本人未在单位,书面通知上班可能本人并不能及时签收,而且离合同到期只有5天时间
" D5 Q; h( L. h. ~2 P+ f如果可以电话通知(电话中确认是否是本人接听的电话)其在假期结束后来上班并保留电话录音,也许也是一种保留证据的方式
, P" ~& H4 `7 e; S' y) a5 I如果未按期上班,则可视为旷工,达到公司规章制度约定的时间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t1 X8 i$ W+ ~( a; M

作者: 咖啡厅    时间: 2012-4-21 12:05
一、邮寄限期返岗通知;
) m6 J) V# l. p& d: I二、不来继续发旷工通知;" |! o- O! ^8 ?9 J
三、旷工达到制度规定时再发解除合同通知;
作者: 畅想蓝蓝    时间: 2012-4-22 21:09
我的观点与一楼一样,而且在实际中也遇到类似情况,并顺利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没有产生法律问题。
作者: 泡泡新兵    时间: 2012-5-3 17:15
关于这个问题,最好的就是提前一个月与其达成劳动合同续签意见,可以采用提供劳动合同续签意见书,并送达至其家里。期间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其交流沟通这个事情。如到期其任未表达相应书面意见,则在法律上可以使公司处于相对主动的位置。. w5 W$ E8 |; H) a
这是个人的意见,欢迎斧正。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2-5-4 13:22
本帖最后由 hr163mail 于 2012-5-4 13:25 编辑 ' @! ?9 V/ B% n, ?6 I+ X5 S
cyf019 发表于 2012-4-19 17:29
8 F( \: T4 `! e) e在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不可以中止合同,需要延续至三期结束。4 T  Q% S5 f" W: v$ ]1 E
若员工出现严重违纪,可以解除。但处理过程 ...

! [' g1 S0 c% Z* }
; @8 ?% ~5 k+ @
作者: CAIC888    时间: 2012-5-7 17:43
同意一楼观点
作者: 清新柠七    时间: 2012-5-10 18:35
咖啡厅 发表于 2012-4-21 12:05 3 ~, i9 M4 a$ W$ S4 `% \9 j' P8 u& I. M
一、邮寄限期返岗通知;+ z0 m1 e4 ~4 Z$ e" A- P2 A
二、不来继续发旷工通知;
6 h; O0 d3 }  |5 R  h三、旷工达到制度规定时再发解除合同通知; ...

1 i  z$ F- \- I8 O( @5 S' D  \- U1 k这样比较妥当,支持
作者: newgan    时间: 2012-5-23 10:55
是否需同时发送续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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