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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合同书里同的工资如何填写! [打印本页]

作者: mary527    时间: 2012-4-20 11:01
标题: 劳动合同书里同的工资如何填写!
各位好!
8 ~" f  S8 S* o- p% N% N  弊司近期发生过因劳动合同里面工资引起的纠纷。请各位高人指点一点。案例是这样的。5 v, g% v1 J" h5 g5 F; D
  在我们有一员工入职时与我公司签订了一个劳动合同,合同里面的工资是参照当地缴纳社保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非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因该员工是技术员工,工资要高出缴社保的最低工资标准,当时我跟他解释过了,当时他也没有什么意见,后来一个月以后,该员工又来纠结这个事,要求与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书,工资写出其实际工资数。
1 m$ u+ l0 y' I: C   我当时并没有这样操作,后来该员工选择辞职了。
& D; i  M% `6 m  Q# |  U2 A   这就是案例。我给大家签劳动合同时,签订的最低缴社保的工资标准,从公司的利益出发,也是有考虑的。万一有员工某一天拿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到社保经办机构去,要求公司按其实际工资的缴费基数来缴社保,那岂不是要增加公司的人力成本。% ]9 S5 o  X; z# U
  如果我以后这样操作,会有会有什么风险,劳动合同书上面的工资还是参照当地缴社保的最低工资,根据期实际工资,我再做一个补助的补助协议,其它的工资全部以特殊补助的形式发放。这样还是按当地缴社保最低工资来缴费,这样会不会有什么风险。1 ]5 j" I4 b: b
谢谢各位指点了!/ D; n- K# l/ Y5 J! F, T+ M

作者: mary527    时间: 2012-4-20 11:06
希望各位有空一起来指点迷津!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2-4-20 11:10
不要理他,多数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为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工资以银行卡对账单为准!建议不要按你的想法做,风险更大!
作者: mary527    时间: 2012-4-20 11:13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作者: kitydy    时间: 2012-4-20 11:13
我们是签的双份~~~
作者: mary527    时间: 2012-4-20 11:16
双份?一份是参照当地最低工资,一份实际工资。如果有员工较真,到时也会很麻烦的!
作者: hydlg    时间: 2012-4-20 11:34
还没遇上较真的员工,先学习了
作者: mary527    时间: 2012-4-20 11:38
现在的有很多人都不信认别人,不信认公司对他的口头承诺,只相信书面的承诺,白纸黑字。认为那样才会有安全感!
作者: cyf019    时间: 2012-4-20 11:43
关于缴纳社保基数这个问题,企业应该有个正确的认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说明企业是一个正规的公司,会增加员工的自豪感,增加对应聘人员的吸引力,企业解决了人的问题,才有发展的根本。
4 `. E: e6 v# I. J6 \其实即使没有在合同当中约定,员工也可以举证自己的实际工资额,追究起来也是一样的。所以,若企业的想法难以改变,维持现有的做法就可以。
作者: mary527    时间: 2012-4-20 11:47
感谢了!只是现在企业还刚起歩阶段,比较艰难,所以还不想去按员工的实际工资来。以后发展大了,肯定会更正规点。
作者: 江南月    时间: 2012-4-20 11:50
我这里大都是这样签订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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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如果最低工资调整,合同也不用变更了。
作者: tigerben    时间: 2012-4-20 11:52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F' E6 s! j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f, s5 w; c; q! p% T0 Z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 G5 A7 r7 |7 P7 F0 ^) D. L$ m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V% E# s1 i+ u& s你这属于未依法足额缴交,有赔偿风险。
作者: 小猪崽    时间: 2012-4-20 12:03
假若都按照实际的来,那么有多少个企业做到呢?
作者: emily-198429    时间: 2012-4-20 13:07
我们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签订合同,说明劳动者还是弱者。。。
作者: gjwh2009    时间: 2012-4-20 13:10
我们公司现在合同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差额以补助的形式在合同在补说明。两块加起来就是员工的实际工资。
作者: stephenzhou    时间: 2012-4-20 14:40
上海市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关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未缴纳”社保金为由解除合同的,“及时、足额”支付及“未缴纳”情形的把握”1 {* Y$ ?/ Y3 a6 r8 O9 y

+ w8 s) b4 h, P; {+ T0 `# x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金,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但是,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而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促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诚信履行,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不能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6 A3 J( [) L6 o; i$ y( l
6 {2 K+ E' E7 r) L9 W8 e
劳动者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参照前款精神处理。, z' u/ G1 ^  S1 N0 K0 e

6 F! N5 }( N% X- O' X由此可见,只要在合同中约定了社保缴费基数,双方签字盖章,就有法律效应了。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2-4-20 16:15
mary527 发表于 2012-4-20 11:38
5 ]+ q) l& F. h, I) t6 w$ Z8 F现在的有很多人都不信认别人,不信认公司对他的口头承诺,只相信书面的承诺,白纸黑字。认为那样才会有安全 ...
( ]. l) X# m, d
员工这样想是正常的。 他是弱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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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真的太没约束力了。 我最近遇到的几个纠纷都与此有关。 ! j. p8 k% a  j, j' E7 y& V) s, b

) b! J# s$ x, ~7 E甚至有时候,记忆不准,口头承诺的都容易闹纠纷。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2-4-20 16:18
虽然我知道大多数企业都不会完全遵守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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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8 K  q& ?5 f% Z' t但我觉得你这行为,貌似规避了工资过高,但实际上也是违法的。就看将来有没有人告了。
作者: qbwtoolsHS    时间: 2012-4-20 16: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平安幸福    时间: 2012-4-21 08:25
听说最近北京许多单位都被社保中心稽核了?
作者: ochuanqio    时间: 2012-4-21 08:34
直接工资可以在工资条上划分为不同项目,如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助、奖励等,合同中体现的是基本工资,这样介绍和缴纳相对比较合适,也容易让人接受,当然前提是:你提交的年度缴费金额要经过员工签字、公示和劳动部门认可
作者: 快乐的永远向前    时间: 2012-4-21 09:16
我们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签的合同。而且我们签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每年根据最低工资调整基本工资,但是合同不改。
作者: huiqiong1217    时间: 2012-4-21 11:30
我们也是签双份合同的
作者: emily04    时间: 2012-4-21 11:39
我们管理人员按试用期工资填写,工人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填写
作者: tigerben    时间: 2012-4-21 11:48
huiqiong1217 发表于 2012-4-21 11:30 $ k$ \' s, n- y, a9 {9 c  P$ Z
我们也是签双份合同的
) A& e: H4 v: c$ z& q
双份的合同能规避吗?合同难道不给员工?就算不给,关于工资的问题员工还是可以举证的,如工资单、银行账单......用处不大,反而起负作用,让员工感觉公司无处不在算计员工,公司不诚信,与员工归属背道而驰!
作者: yangliuliu    时间: 2012-4-23 11:01
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都是这样写的
作者: rongf0510    时间: 2012-4-23 11:21
一、缴纳社保基数应以员工实际工资为准,如果员工提出异议并提供银行对账单的话,公司还是得按实际全额缴纳;% v) J! r/ o' F: D( E" i1 f
二、签订补充协议的话,产生异议时,也是不利证据;$ q' p' }; @. G! ^' |* p
三、考虑到公司的用工成本,建议按工资水平进行划分,提出合理的避税/避险方案,还有就是一定要宣传到位。
作者: 水晶心灵    时间: 2012-4-23 11:33
最低标准可以是员工的基本工资,其它部分可改成奖金。嘿嘿....
作者: baiyunwangjing    时间: 2012-4-23 12:28
如按实际工资,企业的用工成本将要增加,建议还是执行原来的
作者: 艾习    时间: 2012-4-23 14:17
学习了,
作者: CAIC888    时间: 2012-4-23 15:44
事前应该和员工沟通好。如果按照实际工资交纳,那么个人也会缴纳很多保险,相应工资也会减少;如果员工选择按照最低社保基数缴纳,那么公司应该给其员工一份录用通知单(单位盖章或者总经理签字),这样避免员工以后一旦产生劳动纠纷的担忧。  因为事前和员工沟通好了,也是让员工自己选择的,因此相应的劳动用工风险也大大降低。
作者: Lilynuaa    时间: 2012-4-23 16:16
就是大公司也还是有不正规的地方
作者: huangxu010320    时间: 2012-4-24 08:56
如果遇到如此较真的员工,试用期不合格或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直接不签约即可。
作者: mary527    时间: 2012-4-24 15:01
谢谢各位的热心的回复,以后在录用员工签劳动合同时,一定会非常谨慎的。工资上不写明实际工资具体数额,因为公司都会有薪资制度的,在入职的第一天,会和该员工沟通。讲明其工资的结构的。劳动合同上现在签明的不低于当于最低工资标准。毕竟合同签的也不是一年的合同,在这期间,也不可以去涨工资的,如果规定一个具体的数据也不符合道理,基本上能理解的员工,工作态度也一定不差,如果不能理解的,工作态度也好不到哪里去,试用期不合格也可以辞退的。
作者: zzrniuniu    时间: 2012-4-24 15:27
我们这边签的合同都放在公司,员工不给。
作者: 科发    时间: 2012-4-25 14:58
  现在很多公司都是这样啊,合同里都是以最低工资为标准,其他为补贴的
作者: mary527    时间: 2012-4-25 16:23
zzrniuniu 发表于 2012-4-24 15:27 3 f8 C& M4 _/ |
我们这边签的合同都放在公司,员工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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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贵司还没有碰到较真的员工,恭喜你了!
作者: mxfatj    时间: 2012-4-25 16:50
我们的合同都是在公司,员工提出来要一份,还不愿意给。庆幸现在没有人较真,真要是上堂审问,我们的危险到处都是。
作者: 215juan    时间: 2012-4-28 23:08
我们写的是计时与计件工资,没有注明具体工资,不知道这样是否有隐患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5-1 15:52
有很多公司都会写根据公司薪酬制度规定执行,楼主公司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按照现行的社会保险政策,也只能这么操作一年,第二年年初社保会要求各企业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来重新核定缴费基数。
作者: 心灵圣师    时间: 2012-5-1 16:13
真还没想到,这么多公司社保操作还这么不规范和钻空子,难怪还有这么多劳动纠纷。9 B& ?& u4 H, _0 k
7 P: J2 ^; m4 b9 F
楼主: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缴纳社保,是最低的要求,对公司来说,也是应该支出的成本。克扣这么一点,真的没有必要,可能你老板也不想这样。万一风险暴露,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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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不能因为公司刚起步,规模小就成为你违法违规操作的借口和理由,要是这样,只能说明你人品有问题。
作者: eye1eye    时间: 2012-5-1 21:31
学习了,期待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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