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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当HR代表企业去打官司应报着什么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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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2-4-22 11:40
标题:
当HR代表企业去打官司应报着什么心态
很多公司没有法务部,也不爱请律师,当遇到劳动纠纷的案子时,此时的HR就要变身律师去代表企业打官司了.但是我有一个疑问,就是证据的真假问题,有些证据我们可以操作,而且无关紧要,但是有的证据直接关系案件,比如有一个员2000年入职,但2002年才签合同,现在打官司,HR是说她2000年入职呢还是2002年入职,入职时间决定很多其它的赔偿金额,并且我觉得说了这一个谎就要用好几个谎去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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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去与员工打官司呢?我们代表企业,但同时我们自已本身也是劳动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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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2-4-22 13:06
站在企业的立场上,在维护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也应尽量去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
作者:
emily-198429
时间:
2012-4-22 13:20
楼上说的有理,都是打工者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2-4-22 13:44
我在另一贴里描述的情况与此极为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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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感觉,就是价值观的问题。 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一个为人处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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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HR,尤其是代表企业打官司,某种程度上,确实要站在企业立场上替企业考虑问题。但另一方面,我们要明白,自己也是个打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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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极为反对那些HR,通过伪造证据,或者掩盖事实的方式,无情的克扣本应属于员工的权益。而员工,也许因为法律意识不足,也许因为客观条件根本就无从搜集、保留那么多所谓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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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的hr认为这是合理利用法律的规则。但我认为,凡事都有个底线。如果已经涉及到伪造、销毁证据时,那已经属于昧着良心了。 如果,事情发生在某位HR身上,企业用另一个新HR去用同样的方法使大家也感受到那种无可奈何眼睁睁看着自己权益受侵害的时候,大家会不会稍微改变一点原来的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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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HR自认为懂劳动法,觉得这种事不会落到自己头上。可我想,即使你能保证这个结果,想必你从入职第一天起,就开始为自己将来可能和该企业存在的纠纷保留证据了吧? 这样的心态,又该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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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looo
时间:
2012-4-22 16:23
如果我去打官司,对于伪造证据的事情我是不干的,真的像几位同仁的观点我们也是打工者,也保不准哪天会有另外的hr 对付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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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站在企业那边这么冠冕堂皇的话,其实就是替老板省钱,可是做人力的哪知道,有的老板去ktv,去吃饭都是几千几千的人民币。。就是不愿意对员工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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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hr的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工作,就是使企业和劳动者应该双赢,如果是明显的一方欺负另外一方,我们hr还在做帮凶,这个良心能经得起半夜鬼敲门的惊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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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重了点,请各位拍砖。。嘻嘻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4-22 17:12
关键是你如何去把握这个事情,核心是不能偷机不成蚀把米。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2-4-24 08:11
看了各位回复,受益匪浅,让我坚信了做为一个HR还要是以事实为基础,以证据为依据去维护企业利益,同事也做到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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