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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离职,可否扣当月工资 [打印本页]

作者: spring_53    时间: 2012-4-24 11:40
标题: 员工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离职,可否扣当月工资
该员工对领导工作安排有意见,请2天事假只准了一天,但仍坚持第二天没来公司上班。上班后提出离职,要求尽快离职,公司人力也给办了交接手续,但离职证明还未开具。员工已经不来上班。员工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离职,领导要求从当月工资里扣该员工违约金。这样是否正确,大家请给指教。
作者: spring_53    时间: 2012-4-24 15:23
为什么没人指教呢?我公司规章制度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离职,扣违约金,我认为不妥,各位大师给些指教啊
作者: 刘子衿    时间: 2012-4-24 15:55
按旷工处理。
作者: 刘子衿    时间: 2012-4-24 15:55
按旷工处理。
作者: 指尖的阳光    时间: 2012-4-24 17:03
按旷工处理,我们公司是未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是要扣违约金,这个条款附在劳动合同里面
作者: hanxiao85    时间: 2012-4-24 17:09
这个就按矿工处理了,扣工资
作者: adingwei1225    时间: 2012-4-24 17:17
关于旷工的制度,培训过吗,有员工签字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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