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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每周工作6天不一定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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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mayou
时间:
2004-12-21 07:55
标题:
每周工作6天不一定违反劳动法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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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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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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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职于一家私人企业,每周规定上6天班,而且工资不准时发放,公司的做法对吗?试用期辞职需要打报告吗?需要提前30天吗(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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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也未给员工购买保险,私营企业可以不按劳动法购买住房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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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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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顾问苗其巍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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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都改变一个惯性思维!虽然国内大多数企业都实行双休日制度,但是我们国家并未强制规定一周必须休息2天,只能工作5天。所以说每周上班6天并不一定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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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指出: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这是国家对于休息日的规定。同时,企业安排员工休息日还应该考虑到标准工时制的规定: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因为40除以8等于5,因此大多数单位都用5天的工作制度,留出2天给员工休息。但是实际工作中,不少企业、职位不能做到标准工时制。他们则会采取调整的方法来工作6天或者是其他方式来达到合理安排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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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面的说法,6天工作只要实施得当,完全是合法的。比如,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工作5小时,这样周总工时为40小时,也符合国家的规定。可见,合法与否关键在于工时,而不是天数。当然每周企业应该保证员工至少有1天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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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提问者的其他问题简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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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准时发放可以吗:当然不可以,工资应该按时发放,除非公司有合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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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需要打报告吗:请书面通知企业,最好能拿到通知的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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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吗: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你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你不必提前30天。(完)
作者:
三石
时间:
2004-12-21 08:16
标题:
RE:每周工作6天不一定违反劳动法
很不错的案例,希望mrmayou继续提供一些带有共性的热点问题以供广大会员参考!
作者:
土豆001
时间:
2004-12-21 10:37
标题:
秋林的问题比较普遍
我现所在的企业也是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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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除了不做,还有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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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毕竟是很累人的事.
作者:
顺予
时间:
2004-12-21 13:24
标题:
RE:每周工作6天不一定违反劳动法
很实在。一个好的案例,事实上,这种事情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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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有一些企业申请了综合工时制,主要指月工作时间上进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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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叫加班,我们提倡日事日清,偶尔的由于工作量的要求,当天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也不定完全算是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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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时候的加班(除了工人),是劳动者自己工作安排不合理或是工作不努力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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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指出的是,不能因为这些原因就说是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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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工人同样有这样的考虑,根据定额核定的时间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是由于工人上班过程中,因为不遵守工序要求,出现了需要加班,不仅没有加班工资,还要扣他们的工时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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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只要合理合情。应该都是可以的。既要保障工人的权益,企业的权益也得保障。
作者:
东南西北风
时间:
2004-12-28 17:03
标题:
有道理
楼上说的是事实。
作者:
yaho
时间:
2004-12-30 12:27
标题:
工作时间
法律是被动的条款,只是无奈的条件下的保障,如果企业能主动控制运作方式,有合理的机制使员工充分发挥工作效率,一周5天,每天8小时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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