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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就是要逼你主动辞职!!!! [打印本页]

作者: linlang    时间: 2012-4-25 17:09
标题: 就是要逼你主动辞职!!!!
劳动合同上面这样约定2 R+ }8 t' P1 N1 h
如果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岗位调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薪资调整。
$ n/ N8 k% q& A4 ?如果乙方拒绝甲方岗位调整,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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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现在事情来了,一个员工经过访谈调查,对其表现很不满意。领导认为就直接调整到低级岗位,立刻直接大会宣布并发文免职,采用最低工资,而这些并且不需经过他本人同意,因为劳动合同已经约定了。( W' i( K4 S% L) v
期间建议给予适当补偿,让员工走人,员工同意。但是领导认为表现不佳没开除已经不错了,还要给钱送走?岂有此理!而且合同有约定可以单方面调岗调薪的,就偏要按调岗调薪,让你自己提出辞职,补偿连个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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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c. {' ]" F) a7 ^. c9 c5 c* d请问
. r( I- @0 z! e  v1、劳动合同这样订立是否OK?
5 h9 m9 g: Z5 t" i: A: l: K, f2、公司这样操作是否OK?
* a* T" f9 E3 T' w* [2 V) _* V3、这样操作,各位看官,在无法改变领导偏执的前提下,有何建议良策?% M3 k! W4 e  Q, P: a

作者: 榆树元宝宝    时间: 2012-4-25 17:20
标题好激烈……
: q8 t8 U# R: E- `! R
作者: 萧然1983    时间: 2012-4-25 17:23
劳动合同上面这样约定) I5 }! ?- m: h; y  ~. q# f' l2 A0 R$ T  W
如果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岗位调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薪资调整。2 r' x) M: s; }& P$ L/ u/ o# P0 q# f; V7 q6 @8 n
如果乙方拒绝甲方岗位调整,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 D2 K2 x8 u) _8 R( S* P
    这个已经违法了!
作者: wh343766761    时间: 2012-4-25 17:27
不公平,违法立法原则,明显欠抽的行为;% Y: ~/ N+ V3 j, H  P, ^5 G9 B
该条款无效;
% \, n& U3 A2 o: q+ ]1 _( }0 @9 x5 y这样操作不OK
作者: weiboyang    时间: 2012-4-25 17:28
调岗调薪法律是允许的,但是得双方同意。, u' ^& J1 }; W- ?; k7 c
逼员工走,企业有点不人道,这种企业,员工还是趁早走,耗不起。
作者: 我爱书    时间: 2012-4-25 17:31
第一,员工不胜任工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明证实这一点。这是前提。
1 K, X5 j) f) Z2 M第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涉及一个程序问题,如果确实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必须先经过培训,如果仍然不能胜任,才能够调岗。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同样,调岗后薪酬会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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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奔DE蜗牛    时间: 2012-4-25 18:04
这种合同条款无效。其他的依照法律规定咯。
作者: elana    时间: 2012-4-25 18:09
又碰见一个HR难做的。同意上楼观点
作者: linlang    时间: 2012-4-26 08:05
LS各位,该员工已经调岗了,然后薪资随之降低,适用新岗位的工资。现在,该员工拒不答应调薪,认为必须双方协商。咨询12333,要排除恶意调岗动机,合同签了就没办法了,谁叫你当时没看清楚甲方可以依照不胜任为理由调岗调薪的权力。
作者: selina0009    时间: 2012-4-26 09:27
这个合同肯定有问题的
作者: Desert369    时间: 2012-4-26 09:35
1、有问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薪资调整”这样规定有瑕疵,容易被误认为恶意调岗降薪,除非是你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了以岗定薪,这样的情况下可薪随岗变。8 F8 b5 ]2 o& q( ^( _# r9 \- |2 |5 @
2、公司操作也有当。不胜任,提供证据,二个月以上的绩效或其它佐证,给员工进行书面说明,并做记录签字;若员工不同意,但有证据也可单方调岗,这是可以的。因为调岗相当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要通知员工。! T. N) R) a) I
3、如有证据证明不胜任,在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可单方调岗,若员工不愿意去,则可按旷工对待,这种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属于过失性解除。若员工去新岗位了,仍然做不好,则可以解除,这时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因为是非过失性的。当然以上所说的前提都是要有证据表明他不适合这个岗位。
作者: 快乐的永远向前    时间: 2012-4-26 09:38
这样做不太适合,我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一个员工被以不能胜任岗位辞退后(实际原因是老板看到他某一件事没做好非常恼火,直接开除了)去仲裁,仲裁委要求我提供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证明。无法提供。最后补偿离职补偿金结束。
作者: yangxingchao    时间: 2012-4-26 09:41
Desert369 发表于 2012-4-26 09:35
$ H, }6 E4 ^5 E0 I1、有问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薪资调整”这样规定有瑕疵,容易被误认为恶意调岗降薪,除非是你们公司的薪 ...

# y3 D! Z2 _. |0 p* }同意Desert369的观点
作者: kitydy    时间: 2012-4-26 09:46
“提供不能胜任岗位的证明”,这个怕是解决此类问题的难点~~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2-4-26 10:36
此合同的这个条款,约定无效。
作者: 大大白兔奶糖    时间: 2012-4-26 11:16
同理,公司某业务的核心问题需要解决,招聘一名高级工程师,该员工到公司后,也解决了不少问题,工作进入正常状态,后公司又认为薪酬定得较高,因此试用期故意延长到6个月,临转正时,借故岗位工作内容调整,公司要求降薪,否则以不胜任岗位为由,决定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恐怕员工只有自认倒霉的份,继续呆着也是无意义的,除非自己同意降低工资。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作者: hk5000518    时间: 2012-4-26 18:20
这种合同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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