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部門公告是制度?是規定? [打印本页]

作者: mimic    时间: 2012-4-26 10:16
标题: 部門公告是制度?是規定?
我想这是许多同仁都会遇到的问题.
# J! g" s* n) _# E; ~" x. e
4 b! M% `* T/ L0 H$ }许多公司的行政部门因为业务需要或者说是为了本部门业务的方便,不是去做一些规范的成文的制度,而是一发现问题就是在内部公告栏发布公告或者通告,其他部门去进行业务沟通时,问你们有什么制度吗?他们就会说"以前公司内部公告过",小事情非得处理的一点人情味也没有
& H) a& Y4 R% k0 g7 n- b7 e2 W! c% H- e; |& M
所以我想,这些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能被认定为制度或者规定?在法律上能立足吗?2 g' j" `/ D5 Q: o0 Q( A$ D

5 r2 E6 D; h- `
2 n$ h" X7 ]% u, [6 q( Y
作者: hr163mail    时间: 2012-4-26 10:23
公告是为了通知大家都知道。
6 m& w$ x: F% C6 ?8 D( j2 A$ R  C, A; l8 T( Y
但若是长期执行的制度,还是要写在相关的文件里。
作者: adingwei1225    时间: 2012-4-26 14:33
在法律上来讲,可以成立,毕竟公示了!但最好注明“如果相关人员有异议,应在几日内提出,否则大家应参照执行”!并且留存照片或视频资料!; ?% V5 l% f: |2 w8 c2 M6 y* X$ J
但是这种救火式的管理,还是不要最好!员工很难接受,更是公司很业余的表现!
# H1 b3 l+ D( E. ^, q救火之后要总结,以点带面的总结问题,完善制度(半年一次,统计搞),强化管理!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