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公司的两名高层领导在恋爱时,是否应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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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棠
时间:
2002-8-27 13:26
标题:
公司的两名高层领导在恋爱时,是否应阻止?
作者:
海棠
时间:
2002-8-27 13:27
标题:
恋爱是私事,不应阻止,因为恋爱自由嘛!
作者:
海棠
时间:
2002-8-27 13:27
标题:
应阻止,因为会影响工作,并带给公司不良影响!
作者:
flashman
时间:
2002-8-27 13:28
标题:
应建议调整一人的工作至少是调离本单位
作者:
grace_gong
时间:
2002-8-27 13:31
标题:
恋爱不应该阻止,但是不能影响工作!
作者:
汉子
时间:
2002-8-27 13:32
标题:
如果对工作没有影响
就不应该加以干涉
作者:
???
时间:
2002-8-27 13:41
标题:
别添乱
作者:
西风故人
时间:
2002-8-27 13:47
标题:
应该棒打鸳鸯
作者:
zhongyu13
时间:
2002-8-27 14:12
标题:
你们公司好象很多办公室恋情,注意作为HR的你可千万不能身陷其中
作者:
leeyihon
时间:
2002-8-27 14:14
标题:
看工作性质
如果对工作不利,建议调整其中一 位的岗位啦
作者:
dunge
时间:
2002-8-27 14:18
标题:
给予良好祝愿,理性处理工作
作者:
拒绝再玩!
时间:
2002-8-27 14:21
标题:
这样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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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 w" c- B% S y9 M
公事和私事都夹到一块来了,呵呵~~~
' W3 d- C% b* `+ ^; ?: X: Z) e4 J( \
9 Y& J) B! X! c
5 m: E* d' f( u
你们公司领导的观念还不错,你的女上司肯定是个美女呀,男上司只好肥水不流外人田,
L/ D* L6 U% {, i
2 ]# o- z; T4 i. q
5 x* b! e' [2 a- c0 E$ B$ g
———有经济眼光!!!
作者:
我心在向往
时间:
2002-11-2 13:04
标题:
男女恋爱是正常的,那么加上高层就有问题呢?
作者:
mini
时间:
2002-11-2 14:33
标题:
最好劝他们不要继续
作者:
melindadai
时间:
2002-11-2 14:34
标题:
好象你可以不管的
作者:
离别钩
时间:
2002-11-2 17:25
标题:
两股合一股啦!
作者:
刁勤斌
时间:
2002-11-2 22:11
标题:
描述太简单了,无法想象在什么环境下发生的.
建议详细描述
作者:
岐山榕
时间:
2002-11-3 19:20
标题:
有这样的权利和义务吗?
是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范围扩大了啊?
作者:
秋水仙素
时间:
2002-11-4 09:07
标题:
我觉得不是挺好的啊
作者:
suhui28
时间:
2002-11-9 14:18
标题:
你这个问题不明确不好回答如果是你们公司的两个高层在那我觉得没有必
作者:
阿凡
时间:
2002-11-12 10:38
标题:
生活需要,当然好啦!
当然好啦!给你个例子,我们公司就是这样的。但并不妨碍公司成为优秀的企业。
作者:
grassland
时间:
2002-11-12 12:34
标题:
谈恋爱是个人私事
不该阻止。但如果公司有该方面的规定,可以调整岗位或劝退一位,绝不能阻止恋爱自由。
作者:
秋枫一叶
时间:
2002-11-12 13:30
标题:
现在不正流行第四情感吗?
作者:
lulin2002
时间:
2002-11-12 13:31
标题:
恋爱可以,乱爱不行。
好象你周围经常有类似问题发生。
作者:
小霄
时间:
2002-11-12 13:34
标题:
人都有这种权力,只要是正当的不能干扰
作者:
人力老虎
时间:
2002-11-12 14:00
标题:
公民有恋爱的自由
作者:
雨滴
时间:
2002-11-12 14:23
标题:
恋爱无可厚非
恋爱无可厚非,但要分时间段,工作时间还是希望保持独立的两个个体更好.
作者:
LIUYUN
时间:
2002-11-12 14:32
标题:
我同意海棠的观点!
作者:
刀锋战士
时间:
2002-11-12 20:21
标题:
我和这位仁兄有同感,
好像叫海棠的大姐姐经常会碰这些事,是不是也有海棠的份啊?
作者:
刀锋战士
时间:
2002-11-12 20:23
标题:
老兄你同意她那条吸啊,她有两个观点喔!
作者:
天骄雷电
时间:
2002-11-13 10:03
标题:
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作为HR部门,只能在二人的关系妨碍工作时,适
[quote]以下是引用lingzhwan在2002-12-9 20:32:46的发言
& x! `4 u7 h1 |5 T1 K) Y2 W/ v
不要不分清红皂白,会适得其反
" _4 B8 k' B5 A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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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海
时间:
2002-11-13 10:06
标题:
应阻止
应当阻止
作者:
珍珠茶
时间:
2002-11-13 10:09
标题:
同意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2-11-13 10:37
标题:
这要看企业的文化了
严格的讲,只要不是在工作时间亲亲我我,公司是没有权利来干涉员工的私生活的。
作者:
九头鸟
时间:
2002-11-13 11:07
标题:
嗨!是不是闻到酸味了
作者:
8396710
时间:
2002-11-13 11:13
标题:
不应该阻止
作者:
walton
时间:
2002-11-13 11:17
标题:
你能阻止得了吗?
既然是公司高层,又是私事,你如何阻止?
1 I: k" D' C% }9 H& ]0 ` R, r. q
0 U0 w8 n4 P; l% K
假若根本阻止不了,你瞎操什么心?
作者:
tshg310
时间:
2002-11-13 11:28
标题:
当然应该阻止
因为两个人同在一个公司,又同是高层人员,就应该更注意,虽然是个人的事,但都会影响工作的,所以应该分开。
作者:
徐明
时间:
2002-11-13 11:28
标题: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作者:
紫依
时间:
2002-11-13 11:30
标题: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岗位间有内部牵制关系肯定不妥
作者:
北雁南飞
时间:
2002-11-13 11:35
标题:
最好调理同一工作单位1
我认为不能在同一单位工作,可在两个分公司,或一总一分,没分公司那就。。。呵呵!
作者:
君
时间:
2002-11-13 11:58
标题:
最好是分开
两人若是有业务方面的关系,最好是重新调整一下,否则定会影响工作及管理决策,同时也不利于在员工中的影响。
作者:
hrliu
时间:
2002-11-13 12:03
标题:
re
基本所有公司都不主张夫妇在同一单位工作,大型的国有企业有时也会“肥水不流外人田”
作者:
netfly
时间:
2002-11-13 12:19
标题:
好像没必要吧
除非他们严重影响你的工作
作者:
djfire
时间:
2002-11-13 21:45
标题:
人家恋爱你也管
只有一个问题:凭什么??如果是在不行,那就只好俩人走一个!!!
作者:
qicq515
时间:
2002-11-13 21:52
标题:
无所谓
作者:
why
时间:
2002-11-13 21:54
标题:
为什么要管!
作者:
阿诚
时间:
2002-11-13 22:36
标题:
不必这样
如果两人构成了上下级关系,那最好将其中的一方调到另一个部门,使之不构成上下级关系;但没有必要拆散人家。这年头寻找真爱不容易啊!
作者:
sbdren
时间:
2002-11-14 00:35
标题:
巧儿都知道,干涉恋爱婚姻自由是非法的
小心侵犯人权
X8 f7 Z+ P" J;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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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bdren
时间:
2002-11-14 00:43
标题:
公司应当规定工作的回避制度
要是会计和出纳谈起来,那就得改变他们的岗位了。但你还是不可以阻止人家谈情说爱
作者:
grace_gong
时间:
2002-11-14 08:59
标题:
只要不影响工作,为什么要管?
作者:
大水
时间:
2002-11-14 10:12
标题:
无聊
作者:
雪燕
时间:
2002-11-14 10:20
标题:
奇怪~~~~~~~
你的第一次发稿是在8月份,现在都11月份了,你还在讨论这个话题吗?这个问题让你很头痛吗??我很想知道~~~~~~~~~~~~~
作者:
雪燕
时间:
2002-11-14 10:21
标题:
海棠,我在等你的回答呢~~~
作者:
皮皮旗
时间:
2002-11-14 14:22
标题:
你阻止得了吗?
作者:
强哥
时间:
2002-11-14 15:29
标题:
很危险,要么公司受益,要么你个人受害。你要小心啊!
作者:
飞天一笑
时间:
2002-11-14 18:18
标题:
不应该阻止
恋爱是自由的只要不影响工作,你就不应该阻止他们。
作者:
nancyzcq
时间:
2002-11-14 18:26
标题:
这是他人的自由。
作者:
宣齐
时间:
2002-11-19 13:33
标题:
这要看公司文化
老板不管,不影响工作,就顺其自然
作者:
逝水长天
时间:
2002-11-19 14:04
标题:
这种事也归你管?权利太大了吧?
作者:
小车
时间:
2002-11-19 14:31
标题:
尊重个人隐私
恋爱应该是很个人的私事,应尊重个人隐私
作者:
jjk
时间:
2002-11-19 14:41
标题:
我们公司是不鼓励内部员工恋爱的
结果是一方得离开
作者:
lwp
时间:
2002-11-19 15:40
标题:
个人问题
这是个人问题,你没必要管,要是别人这么管你你愿意吗
作者:
Computerboys
时间:
2002-11-19 15:45
标题:
看看他们二人的岗位和能力
如果联系太大,建议婚后走一人
作者:
水精灵
时间:
2002-11-19 16:52
标题:
私企就算了,其他又另当别论
如果是私企,人家自己的买卖你也管不了。提醒提醒就算了。要是类似国企,建议把两个人的部门、工作地点等调一调,免得一天到晚两个人眉来眼去的,影响周围人的工作。不过好象外企虽然没有明说,但实际上是不允许的。
作者:
nyp
时间:
2002-11-20 09:15
标题:
那是个人问题,不该干涉
作者:
游戏规则
时间:
2002-11-20 09:21
标题:
人家的感情问题你也管。小心引火上身,恋爱中的男女是没有理智的!
作者:
雨滴
时间:
2002-11-20 11:54
标题:
与你没关系呀
作者:
阳阳冰
时间:
2002-11-20 13:41
标题:
赞同雨滴的观念
作者:
爱情白面包
时间:
2002-11-20 16:26
标题:
你就算是他们的老板也不能这样做啊!
作者:
馨儿8899
时间:
2002-11-20 18:08
标题:
公司有这方面的规定吗?如果不影响工作就没必要管啊
作者:
狗人
时间:
2002-11-20 18:55
标题:
恋爱自由呀!!!
只要不影响工作,绝对不该管。
作者:
keleen
时间:
2002-11-21 08:14
标题:
无关紧要
只要他们是处于爱情
作者:
萧萧天
时间:
2002-11-21 08:35
标题:
为什么要阻止呢
跟你没任何关系吗?
作者:
龙哥
时间:
2002-11-21 09:05
标题:
只要不耽搁工作,何必干涉私事!
作者:
hgic
时间:
2002-11-21 14:31
标题:
对你有影响吗 好好工作
作者:
kurt
时间:
2002-11-21 14:57
标题:
最好不要提倡!否则影响工作
作者:
忍住哈欠
时间:
2002-11-21 15:10
标题:
如果两人真心的,与你何干?
这是人权,不应人为阻止,只要公司内部的制度能正常地权利制衡,没有关系。
作者:
tiancai
时间:
2002-11-21 15:18
标题:
不可以
让他们一人走人
作者:
亮仔
时间:
2002-11-21 15:32
标题:
尊重
表示尊重,但从工作角度考虑,应要他们分开,最好一个人辞职
作者:
天涯
时间:
2002-11-21 18:40
标题:
恋爱自由!
恋爱自由!
作者:
多情剑
时间:
2002-11-21 20:46
标题:
试问你敢吗?
作者:
yanzi0204
时间:
2002-11-22 15:32
标题:
只要不影响工作,就不要管
只要不影响工作,就不要管
作者:
yhx
时间:
2002-11-23 15:52
标题:
必须说明利弊,当然如果能扼杀在摇篮中对公司最有利
我的切身休会:确立关系后,不得不离职。作为高层主管恋爱不可能不影响工作(只要高层到必须同时讨论公司的决策)
作者:
王文风
时间:
2002-11-23 16:26
标题:
不加干涉
当然看公司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作者:
seaman
时间:
2002-11-24 12:22
标题:
你是boss吗
作者:
木木久久
时间:
2002-11-24 15:18
标题:
不应该干预
恋爱是私人问题,不应该干预
作者:
cindytan
时间:
2002-11-24 16:41
标题:
应该尊重个人隐私,但是对公司管理肯定会带来问题
作者:
林慕水
时间:
2002-11-24 20:06
标题:
不关你的事吧
作者:
小风
时间:
2002-11-24 21:04
标题:
纯属个人隐私,管太多了吧?
作者:
Nancyjiang
时间:
2002-11-25 10:26
标题:
如果是你,愿意让别人管吗?
只要不防碍工作,你只能祝福别人。
作者:
小若
时间:
2002-11-25 15:43
标题:
这事是你能管的事吗?
作者:
nigyta
时间:
2002-11-26 09:32
标题:
这太可笑了
这纯属私事,妨碍你了吗?影响你的工作了吗?
作者:
思旎
时间:
2002-11-26 12:41
标题:
不用管
虽然办公室恋爱很多公司不提倡,但是人家恋爱不管你什么事,只要不影响他人与工作,就不要管,况且恋爱自由1我以前呆的公司还有点提倡办公室恋爱,以为可以调节心情 与气氛。
作者:
噢伟哥
时间:
2002-11-26 13:19
标题:
你怎这样多事呢!
作者:
小圣
时间:
2002-11-26 13:33
标题:
Love is blind!
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亲!难道你忘了吗?
作者:
小林zi
时间:
2002-11-26 19:57
标题:
danran
公司高层这么年轻吗
作者:
蔚蓝
时间:
2002-11-26 20:52
标题:
三角恋爱?!
别去阻止,要不就成三角恋爱了。
作者:
Evans
时间:
2002-11-27 10:14
标题:
奇怪!
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 }6 @+ ^* k2 d5 r# Y \* U/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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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是从旧社会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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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w( T1 s. d! P; F$ m" j
爱情是最美好的,祝福他们吧。
作者:
风筝雪人
时间:
2002-11-27 10:45
标题:
对呀,多幸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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