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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育保险相关事宜 [打印本页]

作者: meilzeng    时间: 2012-5-14 11:31
标题: 生育保险相关事宜
有一个朋友,现在怀孕了,预产期是九月份,但是是去年十月份才开始参保,年底才结婚的。主要是公司的态度问题,公司不给员工主动办理各类保险,员工要办要主动提出来才办,就是公司在办理保险这一块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节约成本。这个朋友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了。请问有没有可能以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后两年没有办理各类保险为由,要求其进行补偿?谢谢。# s8 @7 a. n! V

作者: hero212821    时间: 2012-5-14 11:42
可以啊。。。。。。。。。。。。。
作者: qxn422933133    时间: 2012-5-14 12:13
可以补偿
作者: liushaerll    时间: 2012-5-14 12:59
具体的应该是怎么补偿的问题,因为生育保险的话是不能补缴的,只能看看公司能否补偿员工的生育费用跟生育津贴,需要双方协商。
作者: 小猪崽    时间: 2012-5-14 13:29
三年多了 有感情了 还是协商解决吧
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2-5-14 13:32
可以追偿。
作者: fanyehai    时间: 2012-5-14 13:42
这种情况协商一下比较好!
作者: a68967    时间: 2012-5-14 13:55
在目前的国情下,还是建议协商解决吧。
作者: emma_maxh    时间: 2012-5-14 14:31
可以追偿,但结果就是一拍两散。最好协商吧。
作者: infantjoy    时间: 2012-5-14 14:56
如果想继续上班的话,最好还是协商下是否能以生育津贴的形式补发以前未上的保险。员工不要求上保险,公司就不给上,实际上已经违法了~
作者: 泫冰    时间: 2012-5-14 15:21
公司的行为已经是违法了的,可以要求赔偿。
6 J; ^& V5 n+ F" F/ I# }$ j但建议还是先跟公司进行协商。
作者: mimbaby    时间: 2012-5-15 11:02
去仲裁的话,肯定能胜,问题是:是否超过申报期限?
作者: staticlj    时间: 2012-5-15 16:19
肯定是可以补偿的,这样子的公司不干了也呗
作者: 山寨版哈农民    时间: 2012-7-11 10:14
不但可以要求公司把应缴未交的保险费用交起,而且比个就要生孩子了,生育待遇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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