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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案例:合法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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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kyoung
时间:
2012-5-16 09:53
标题:
案例:合法辞退员工
某员工入职
7
天,签订
3
年劳动合同,
6
个月试用期。公司安排其暂时坐在在休产假员工工位上。在上班的这一周内,该员工登录了休产假员工的电脑,并登录该电脑上的邮箱,后以不专业的方式回复了客户邮件。此事被孕期员工知道后,投诉至领导处,领导建议辞退新入职员工。
HR
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辞退。此
HR
处理方式是否正确?
, ^* |5 s6 S M' R6 q
$ o8 P0 P+ O- Y+ Q( c
% o# k% l+ n! A, S) \4 j7 ~
作者:
sawata
时间:
2012-5-16 10:04
员工试用期都还没用过呢,怎么能在一周内就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辞退呢
作者:
TFHR
时间:
2012-5-16 10:17
新员工入职一星期,都没有新位子安排吗?当初坐在休产假的员工位子上,经过休产假员工的同意了吗?如果同意,有让公司的网管对其电脑的相关信息进行屏蔽吗?我觉得导致这个原因的产生,有一部分的原因在行政人事上,而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新员工情何以堪!
作者:
beidao
时间:
2012-5-16 10:34
这个不能叫”不能胜任吧“
作者:
韩梦
时间:
2012-5-16 10:36
合同签订3年,试用期就6个月啊,不合法;其次,人到岗了要交代其工作,如果没有电脑,人家怎么去开展工作呀,如果现在只是个闲置,处于待命状态,那她去回复相关邮件,而且不经过请示与否就以个人喜好去回复邮件,是新入职员工的修养和能力问题,那得好好考虑。不懂具体情况,不好发表个人意见。
作者:
lantian08
时间:
2012-5-16 10:49
合法吗?
/ O, g" w% E, m; Q5 [8 N
作者:
lantian08
时间:
2012-5-16 10:50
明显不合法,不胜任工作能力是要公司举证的
( F$ @2 `2 F8 ~/ W2 L
作者:
jq9211
时间:
2012-5-16 11:19
他为什么用别人的帐号发邮件?人事部门没给他安排自己的帐号么?
作者:
celandia
时间:
2012-5-16 11:28
看答案
作者:
一半饺子
时间:
2012-5-16 11:37
谈吧,最好能谈走。
作者:
白羽青眸
时间:
2012-5-16 11:44
来学习的
作者:
吕兆
时间:
2012-5-16 11:45
HR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辞退显然是不正确的。
4 m. b" p l1 b# A
从文章看公司还未为其安排工作,怎能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
' l4 C& z( ?% ?8 X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未经许可员工登录非本人的电子邮箱等等,并明确写有违反该制度公司有权辞退员工,且该员工已经知道该制度(入职培训时有关于该制度的培训签到证明),可以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辞退该员工。
/ l, m; p3 V' p0 m
作者:
Amandaluo
时间:
2012-5-16 11:48
学习,查看答案
作者:
mimbaby
时间:
2012-5-16 11:58
看处理,想学习处理此事的经验
作者:
竹轩
时间:
2012-5-16 11:59
来学习
作者:
看见你就头疼
时间:
2012-5-16 12:08
看同仁们怎么回应
作者:
黑龙江大东
时间:
2012-5-16 13:02
不胜任理由不充分
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2-5-16 13:15
继续关注
作者:
嘿宝猪
时间:
2012-5-16 13:23
工作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太多
作者:
飞奔DE蜗牛
时间:
2012-5-16 13:50
楼上有人说3年的合同6个月试用期不合法,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 x$ o( W4 N9 J5 S) a0 _% ?0 k
这样的人,可以先给予处分并要求本人写相关的陈述(检讨),再给予观察一段时间,如果再犯错误,可以直接辞退;
2 g/ K5 m. H6 V
现在要辞退其实也没有什么关系:第一是劝退,自己写离职单,无任何风险;第二,走合同解除流程,工资结算完之后安排办离职手续,想必其本人(因出于时间成本)也不会去劳动仲裁。
作者:
tina1981
时间:
2012-5-16 13:54
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和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0 k5 M& z) h4 R, P* C. w
本人的意见应该按劳动合同法上说的: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比较合法。
, v* |) A! b7 a E1 }
这个案例细节还不够清楚,这只是个人意见。
作者:
tigerben
时间:
2012-5-16 14:05
不能胜任?这两码事呀
作者:
tina1981
时间:
2012-5-16 14:35
请教一下楼主,如何举证“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我只是知道理论,实际操作请分享一下。谢谢。
作者:
qiangge715
时间:
2012-5-16 14:41
支持,基本正确。
作者:
刘子衿
时间:
2012-5-16 15:01
看看咯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2-5-16 15:04
劳动者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说明理由。
4 w! |0 M# e* j+ D2 Q0 \' H. |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适用应当是客观标准。首先,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其次,要有考核标准。
# L- \2 V% z0 s3 R
最后,按照考核标准来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3 a+ s; o* M; i1 B+ ~* s& c/ g; _
如果不能证明,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
作者:
yuxiaoting
时间:
2012-5-16 15:38
学习学习!!!
作者:
lynn-cheng
时间:
2012-5-16 15:44
看处理,学习中。
作者:
下里巴巴
时间:
2012-5-16 15:45
这个不能叫”不能胜任吧
作者:
ivy-g
时间:
2012-5-16 15:52
kankan
作者:
zlx710520
时间:
2012-5-16 16:02
学习了
作者:
lingnanju0215
时间:
2012-5-16 16:02
貌似有的是要经过培训后不能胜任,调岗后仍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才可以“不能胜任”为由辞退吧
作者:
糊涂小仙321
时间:
2012-5-16 16:21
公司的做法有点莫名其妙的啊
作者:
佳佳妮
时间:
2012-5-16 17:30
不正确。
. X. O) a) g1 b; ?
1、试用期内安排岗位在休产假员工工位上,并使用电脑、登录邮箱,回复邮件,已说明了其部分工作内容和职责;
( K: x; P( }# D- R) C
2、“不专业”只能说明本员工工作能力和要求未达到公司的要求,员工本人并为不当,可通过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
" M, U; Y9 B# K+ ^/ ]3 L
3、“HR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辞退”未能提出明确的不能胜任理由
, `3 q$ K A) b7 H9 j9 A, R
作者:
lilianzlh
时间:
2012-5-16 17:55
个人觉得辞退太草率了,招聘员工总是有成本的,才入职七天就辞退,太浪费了,而且这个与入职培训也很有关系啊。如果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辞退,那能够提供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依据么?
作者:
平安幸福
时间:
2012-5-16 22:08
我个人认为不正确。
8 n" E' @2 g/ X/ F
6 L) n- k, u$ ?
(1)上岗前公司应该给新员工做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不知道公司是否已做?
# x4 f2 {3 O7 }' E, Q3 L) l) O
(2)HR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辞退。案例中如果因为新员工登录该电脑上的邮箱,后以不专业的方式回复了客户邮件。这个行为与不能胜任工作没有直接联系。另外公司也有过失。电脑一般都会有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如果公司没有给新员工密码,他怎么能登录电脑并回复邮件。再之如果公司给新员工申请了一个新密码或者把休产假员工的密码告之新员工使用,使用前公司应该跟新员工说清楚,给你密码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培训学习,不要登录或编辑老员工电脑里的东西。我们公司的电脑登录时需要一个密码,打开邮箱时还需要一个密码,这样邮箱的密码是每个人都有的,不会再告诉每二个人,另外让新人使用老人的电脑时,应该先把老人电脑里关于工作和保密的文件,移动走再让新人用。
作者:
平安幸福
时间:
2012-5-16 22:12
即使想使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条辞退员工。关键是象案例中描述的那样的行为,怎么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我个人认为录用条件里会规定一些跟这个工作相关的关键性指标,象这种行为,很难在录用条件里提到。而且是初犯,总不能不给机会吧。再说公司多少还是有责任的,让新员工使用老员工的电脑前,应该告知其使用老员工电脑的注意事项。
作者:
ccd46310
时间:
2012-5-16 23:03
来学习
. v7 e$ }8 Z# z5 c' P- N4 m2 q
作者:
mickeymouse9
时间:
2012-5-17 09:33
“不能胜任”如何证明啊??这样辞退不合理吧....
作者:
回眸谁浅笑
时间:
2012-5-17 09:47
直接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新员工入职,应该明确的告知其工作内容和权限。
作者:
ctochr
时间:
2012-5-17 09:52
理由牵强,部门安排其坐在产假员工座位应该告知能否使用她的账号登陆和邮件回复,部门安排也有失职!
作者:
andy2467
时间:
2012-5-17 10:04
试用期还是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比较合法
作者:
thingcoming
时间:
2012-5-17 11:02
这还合法啊
作者:
fzthyq
时间:
2012-5-17 11:37
不能
作者:
fzthyq
时间:
2012-5-17 11:39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什么理由?)
作者:
端端MAMA
时间:
2012-5-17 11:48
不能胜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说不过去,从案例来讲,只是动电脑发邮件,这职能说公司没有给员工讲清楚或员工擅自操作个人不明白结果的重要性,胜任岗位理由不充分;
" i: v! _, t( Z# T' a% W' M0 [+ e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除非单位有充分的证据,首先你的录用条件是什么,员工明确吗?在什么条件下才是不符合条件这些都需要证明;
" H9 A3 S+ R( @. J$ m! ]
只能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关颖
时间:
2012-5-17 11:56
是不合法的,在没有获得休产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开启电脑,涉及个人隐私问题,显然公司在这方面做得有些欠缺考虑
作者:
alec_PW
时间:
2012-5-17 13:13
想看答案~
作者:
richieghj
时间:
2012-5-17 13:34
员工是犯错误,但不至于辞退,我感觉
作者:
果果1234
时间:
2012-5-17 13:40
我怎么觉得应该以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为由解除呢,但也还得看入职培训做的怎么样!
作者:
sai-蓓儿
时间:
2012-5-17 13:46
还隐藏啊?
作者:
天上虹
时间:
2012-5-17 13:51
人是容易做错事,特别是新来的大学生,我们不能因为他做的第一件事情而判断他的胜任能力,不然就犯首因效应了,应该过了试用期再考核~
作者:
zwall
时间:
2012-5-17 14:26
不能以简单的不胜任辞退
作者:
johnny2win
时间:
2012-5-17 14:42
应该是公司制度流程不清晰和新员工岗位培训不到位的问题而不是员工能力的问题
作者:
xxx1982
时间:
2012-5-17 14:49
学习学习
作者:
ring2005
时间:
2012-5-17 16:09
需要学习一下
作者:
rouwanzi
时间:
2012-5-17 17:34
不胜任工作岗位 有点牵强吧
作者:
sh1985l
时间:
2012-5-18 09:37
看看
作者:
sakuraai88
时间:
2012-5-18 11:52
不太妥当
作者:
18度烟花
时间:
2012-5-18 12:18
如何处理???/
作者:
damone
时间:
2012-5-18 12:34
明显是不正确的,还是回复看看答案吧
作者:
一锋化千羽
时间:
2012-5-18 12:49
没有经过事先培训,就安排其上岗,人力资源部是不是也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呢?
作者:
WSH328ZCJ
时间:
2012-5-18 12:51
辞退理由不成立。
作者:
hzqlxls
时间:
2012-5-18 12:57
举证该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了。没有证据,不能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恶魔与天使
时间:
2012-5-18 17:12
应该不违法,但对公司的管理不太好.因为好象整个事件过程中,都是休产假的员工说了算....应当要先向客户了解一下,此员工的行为是否真的产生了不良影响,再下这个辞退决定也不晚。注意“以不太专业的方式回复了客户邮件”。是谁介定的???
作者:
泛亚人力
时间:
2012-5-18 17:16
回复
作者:
浪漫樱花2008
时间:
2012-5-18 20:38
呵呵,HR以不胜任辞退明显不是太妥,但是从叙述中新员工在个人职业素养方面有欠缺的地方,可以辞退,但是是否能采取其他的途径。
作者:
pfl
时间:
2012-5-21 12:55
有这几个方面的问题:
4 ~; p5 y) q5 x" z/ h
1、工作岗位
" m0 f* X1 N8 a9 ]3 |; Q1 a1 Z
2、试用的录用条件
9 D' w, a2 M" J+ i- a l
3、公司的规章制度
, X; @: @8 {& z* v7 k# P7 P
4、沟通交流
1 H. S H1 H1 _2 s6 R0 u% {* g
作者:
happybayu
时间:
2012-5-21 13:12
学习下
作者:
kangbingjing
时间:
2012-5-21 13:33
不合适,不胜任,需要有证明材料。
作者:
echo_shuwei
时间:
2012-5-21 14:04
不合理啊
作者:
cheng8899
时间:
2012-5-21 14:16
呵呵,这样的事情应该说是很多的,至于说合不合法或是合不合法。在劳动法律相关制度里,都不是很明确,我的建议是,新进员工一要先进行岗前培训,二是要有岗位指导老师,三允许新员工在试用期有失误(不是提倡,而是新员工在试用期中可能会出现因为业务不熟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失误)。
作者:
lk9421
时间:
2012-5-21 14:33
学习学习
作者:
黄大郢
时间:
2012-5-21 14:46
试用期是得不到任何的补偿的
作者:
卷发的灰姑娘
时间:
2012-5-21 15:16
回答 和68楼的基本一样
作者:
jxxyc
时间:
2012-5-21 15:37
员工无法胜任一定有证据证明。
作者:
selina0009
时间:
2012-5-21 15:37
看看
作者:
祖朝野
时间:
2012-5-21 15:58
在找替罪羊
作者:
初涉江湖
时间:
2012-5-21 16:11
不合法。公司自身在人力与行政管理上就不规范,未在事前做好一些安排,员工有过错,公司就应承担其后果。
作者:
mcweini
时间:
2012-5-21 16:43
不合适:
6 { {' l! R& P' R! _) G8 A# [
1、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同时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如办公电脑、工作位等);
/ S! a& D) S i: I
2、公司应为新入职员工进行基本的业务培训(没有看出是否提供相应培训);
" r. U0 ?0 ?' s
3、试用期不能胜任,需要由企业进行培训或调岗,如再不胜任,才能解除合同。
& v1 `. x$ I5 f" J# q
所以该公司做法不合理。
作者:
影子44
时间:
2012-5-21 17:26
回复,看答案
作者:
hr新手上路82
时间:
2012-5-21 22:23
看看
看看
作者:
hk5000518
时间:
2012-5-21 22:40
她居然能登录别人的电子邮箱,谁失职了!
作者:
liying12250606
时间:
2012-5-22 09:24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x" K1 o! C: V+ M
所以说:试用期6个月是合法的。
( e" q" W4 C! x& X7 @+ u
作者:
madboy
时间:
2012-5-22 09:43
试用期不合格,应该再培训
作者:
reneelihui
时间:
2012-5-22 09:44
学习一下
作者:
“平”淡是真
时间:
2012-5-22 10:05
公司如在招聘广告中罗列出具体工作职责,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为由辞退员工,应具体说明其能力达不到工作要求吧。呵呵,关于合法辞退员工的课题,偶还需要更多地学习。
作者:
tureblueheart20
时间:
2012-5-22 10:34
学习处理这类事件。
作者:
sunshinelzm
时间:
2012-5-22 11:17
协商
作者:
小涛锅
时间:
2012-5-22 11: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ooooooopes
时间:
2012-5-22 15:30
休产假的员工休完产假怎么办?
作者:
tzydtj2012
时间:
2012-5-22 16:10
想知道答案
作者:
南岛小土豆
时间:
2012-5-22 16:50
学习下,看看怎么处理的
作者:
zrbsm
时间:
2012-5-22 17:37
学习一下
作者:
过眼烟云茶
时间:
2012-5-22 20:24
不能简单认定是不胜任工作
作者:
臻真祯
时间:
2012-5-22 21:03
学习来了
作者:
zu2000
时间:
2012-5-23 09:03
学习下
作者:
yangliuliu
时间:
2012-5-23 09:18
了解下,学习下
作者:
slinnabj@126
时间:
2012-5-23 10:26
看下
* ^% n: `2 ~; }+ X) S
欣赏下,有个估计有意思
2 V8 R$ \3 E; I9 ?
作者:
bingshuang57
时间:
2012-5-23 10:52
向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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