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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如何降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 [打印本页]

作者: 放下屠刀    时间: 2012-5-17 20:18
标题: 劳动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如何降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
由于公司的一些原因,公司总部将分公司进行了转让,转让之后公司如何安置原有的员工,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怎样降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 a: \; `9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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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人力资源部,并且主要负责分公司事务的人员,公司希望能够提出一些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到底该如何去做?(由于公司满员,基本上不留用现有员工)5 {$ x% Z# y7 N+ o+ H8 ?/ S4 F

6 c3 v0 }9 e3 ]5 E* j- e4 \# i作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从自己学习的知识方面出发,我的方案是:1 X$ r: f& z  @
1、与新公司公司进行协商,由新公司继承原公司的权力与义务,这样公司就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这种情况相对比较难,一般接手的公司都不愿接受原公司的相关人员);1 i& \$ {" e( j& k, N3 r, Z3 ?
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这种相对简单,但是公司需要支付数额较大的赔偿金);  l$ P$ P8 P) {$ g) h: W
3、公司与员工及新公司协商,员工自己辞职,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j) }. i2 C; K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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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希望大家积极补充;(最好是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的支出,同时,员工又能接受的方案)
作者: 放下屠刀    时间: 2012-5-17 20:54
文中的赔偿金应该是经济补偿金!!!
作者: Amandaluo    时间: 2012-5-17 21:18
若新单位不愿意接收,唯有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 L. h9 Y2 L& s0 Q
针对你方案中第3点,员工自己辞职,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的员工维权意识强,估计行不通,另转入新单位,这些人员的工龄及福利待遇是维持不变还是?
5 o3 d2 S6 K2 E. @4 B9 h$ b# f作业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在处理解除合同这样,尽量做到合法合规,不要侵占弱势群体的利益。
作者: 绮真    时间: 2012-5-18 09:55
第二条不是成本,如果第三条无法达成,第二条是法定的义务。跟新公司商量能解决一部分员工也好啊,其余员工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作者: 洋卷卷    时间: 2012-5-18 10:54
绮真 发表于 2012-5-18 09:55
2 n$ I5 i4 x' a7 T第二条不是成本,如果第三条无法达成,第二条是法定的义务。跟新公司商量能解决一部分员工也好啊,其余员工 ...

: ?/ _. o0 ~- x) I; `赞成,第二条是义务
作者: toivys@126.com    时间: 2012-5-18 12:04
要根据公司转出时跟新公司确定的谈判条件,如果还没有谈,可以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 g" Z5 F, S& C$ e; I6 @3 m
1. 如果新公司仍从事原来的行业,则一部分员工仍然是可以留用的,并且一定是需要一些老员工的,这部分员工可同意由新公司择优选择,并明确薪酬待遇。这部分员工劳动合同的处理,可采用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主体,或其他有关薪酬福利的条款。这样做,员工应该比较容易接受,毕竟不需要重新到社会上去求职。
0 b5 t8 {3 E9 A- j* U- d6 Z$ J# e* J: Y2. 新公司不能留用的员工,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作者: baiyunwangjing    时间: 2012-5-18 12:36
学习了
作者: elana    时间: 2012-5-18 13:25
支持6楼的观点,学习了
作者: dmluo    时间: 2012-5-18 13:52
toivys@126.com 发表于 2012-5-18 12:04 / b( \- o2 i4 _1 [
要根据公司转出时跟新公司确定的谈判条件,如果还没有谈,可以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 b  x7 B" i0 q# \4 }2 ]7 ^3 S6 d. o
1. 如果新公司仍从事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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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作者: 妞妞13520    时间: 2012-5-18 14:19
转让公司的时候这些领导就应该想到了,既然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员工应得的就应该补偿,作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在这个时候更应该为员工着想。
作者: su20090218    时间: 2012-5-18 15:12
最保险的是按第二条来执行。
作者: 夕阳醉    时间: 2012-5-18 21:34
该给经济补偿金就的给,为公司服务了那么多年结果被转让了。这是员工应该得到的。当然如果能留下一部分员工就更好了,要不然就真的成了狼心狗肺了。
作者: 放下屠刀    时间: 2012-5-18 21:40
Amandaluo 发表于 2012-5-17 21:18 & ?$ E: n3 e5 e
若新单位不愿意接收,唯有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6 t( S! G1 }0 M/ V2 a1 f, Z
针对你方案中第3点,员工自己辞职,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 ...
, m* v- I7 o) o
有没有更哈的办法,既能降低公司的支出又能够不损害员工的利益
作者: 放下屠刀    时间: 2012-5-18 21:42
绮真 发表于 2012-5-18 09:55
7 j% r0 |2 n; j8 e8 y第二条不是成本,如果第三条无法达成,第二条是法定的义务。跟新公司商量能解决一部分员工也好啊,其余员工 ...

0 E% S# m6 L; S$ y- ]公司会理解为成本,从公司的角度出发他当然愿意出更少的钱,从员工的角度来说,大家都希望能够利益最大化!!
作者: 放下屠刀    时间: 2012-5-18 21:46
妞妞13520 发表于 2012-5-18 14:19 " Z/ B3 p) C8 `9 i
转让公司的时候这些领导就应该想到了,既然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员工应得的就应该补偿,作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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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作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不仅仅是为某一方面着想,应该进行换位思考,调解双方矛盾!!!使问题能够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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