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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类别自变量与因变量构念有交叉吗? [打印本页]

作者: xyxjcj    时间: 2012-5-18 20:26
标题: 类别自变量与因变量构念有交叉吗?
kenny老师及各位同学:2 O  ~1 F' e4 V7 F. o* E* `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有关雇佣关系的研究,自变量“雇佣关系”根据两个维度的高低水平(雇主期望员工做出的贡献;雇主给员工提供的诱因/激励措施)将自变量分为四个类别,如果研究的因变量选择用:员工的薪酬增长、职业成功等等,是不是这个自变量与因变量的构念间有重合部分,因为,提供的激励措施中包含物质性激励或者关注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测量条目中有提供有竞争力的工资这样的条目,但是,又觉得自变量反应的组织是提供的激励措施和对员工职业生涯的重视,而因变量是员工感受到的薪酬增长和其实际的职业发展状态,是不同的,很不明白,期盼能到得到大家的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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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ngyan911    时间: 2012-5-19 13:48
xyxjcj,我感觉是有点不妥当的。浅谈两点看法:首先,这貌似因果同义,即对自变量的定义中包含了结果变量,即使提出假设好像也会不证自明;第二,从测量上看,虽然自变量反应的是组织的激励措施等,但仍然是由员工填写体验。综上所述,因变量的选择要慎重。个人浅见希望能有所帮助!
作者: xyxjcj    时间: 2012-5-19 16:58
hongyan911 发表于 2012-5-19 13:48
0 m5 y; y8 X( n4 m* z! sxyxjcj,我感觉是有点不妥当的。浅谈两点看法:首先,这貌似因果同义,即对自变量的定义中包含了结果变量, ...

6 |- f% j2 R9 o6 f9 e# i8 i1 O- shongyan911 :非常感谢您的看法,从测量上看,组织的激励措施由员工填写,是会存在同源方差问题吧。另外如果两个构念之间存在交叉部分的话,是否就不能做因果关系?谢谢!另外,如果通过探索性因子分析,这两个构念析出在不同因子上了,没有出现交叉现象,能否可以?谢谢。
作者: hongyan911    时间: 2012-5-19 23:01
xyxjcj, 我不太明白“两个构念之间存在交叉部分”是什么意思?如果是同义反复,这个因果关系是虚无的,打比方说就是用定义解释定义,或者这个因果关系是永真的,不需要证实,二者都没有意义。你这里用探索性因子分析是做量表开发还是做量表效度检验?如果是量表开发,那可能就是两个维度,不存在因果;如果是效度检验,最好再做CFA,结果好说明两个变量之间是可以区分的,至于能否做因果,要看理论上的意义。
作者: xyxjcj    时间: 2012-5-20 19:47
hongyan911 :你好!我是想证明是两个不同的构念,用CFA,做区分效度,明白了,谢谢!: c& B* l. M5 i
非常感谢你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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