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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补缴(广州) [打印本页]

作者: 简单Jun    时间: 2012-5-23 23:58
标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补缴(广州)
        广州新进员工的话,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是以第二个月的工资为准的,所以这样会造成我们要补缴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的公积金,我现在的问题是,第三个月我要帮员工缴纳公积金时,他已离职,我还需要进行补缴吗?
作者: zengyuanbo    时间: 2012-5-24 15:44
法律规定要补交,但实际操作中基本上不会去补交.
作者: 简单Jun    时间: 2012-5-29 23:29
zengyuanbo 发表于 2012-5-24 15:44   f. g! Z9 s4 S5 Q  H5 u
法律规定要补交,但实际操作中基本上不会去补交.

% ~/ |- l: N0 d! R4 H, L& f我也知道这样的情况。我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公司是上市公司,审计会查的比较严,不知不补缴是否可以通过找一些借口,而且现在的情况更糟糕:离职了。。。。。我晕
作者: zengyuanbo    时间: 2012-6-19 09:16
简单Jun 发表于 2012-5-29 23:29
' e5 }" ~" n* ]我也知道这样的情况。我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公司是上市公司,审计会查的比较严,不知不补缴是否可以通过找一 ...
' F% C! a" W3 O1 r+ o
不补交一样可以通过.上不上市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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